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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及修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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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280000699417 发布时间:2023-07-28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成都市新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及修编项目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新津区加快建设“成南新中心、创新公园城”的重要一年。为全面客观评价《成都市新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四川省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发改报〔2023〕63号)的安排部署,特开展《成都市新津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修编》。

二、项目详细内容

(一)项目原则

1.系统全面。

2.突出重点。

3.问题导向。

4.实事求是。

(二)项目目的

1.全面评估新津区落实成都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进展情况

2.客观评价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

3.系统开展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调整和修订

(三)主要服务内容

1新津区落实成都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说明

供应商需对新津区落实成都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要求进行系统评估,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三个做优做强”、产业建圈强链、四大结构调整等重要部署要求的进展情况;就成都市“十四五”规划涉及新津区域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客观反映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成都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2.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

(1)供应商需对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一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6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进展,重点评估28个主要指标,特别是10个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指标评估要从以下方面开展:指标的完成进度,“十四五”后半期的趋势判断以及到2025年实现程度的预期展望,指标完成情况特点的总结,并对未按进度完成的目标及其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规划目标是否进行调整开展分析并提出建议。

二是规划实施主要成效。对照创新城市精明增长方式、创新经济发展组织方式、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方式三大方面,从城市营建、创新应用、产业发展、民生福祉、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总体评价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总体成效和特色亮点。

(2)新津区“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进展情况系统评估

一是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全面评估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25个方面涉及的重大任务举措落实推进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同时也要结合“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特色,对增强创新应用转化能力、构建现代都市产业体系、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点内容和领域开展评估。

二是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面评估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10个专栏中涉及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2025年实现情况做出基本判断。深入研究重大工程项目对扩内需、稳投资、促增长、保安全以及重大战略任务落地的支撑作用,侧重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和困难,以评促建加快项目工作进度。

(3)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在全面评估新津区“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十四五”前半期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十四五”后半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可能变化,提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存在的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并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或障碍,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

(4)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后半期面临的形势分析

结合国际环境新变化,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研判新津区“十四五”后半期规划实施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和新要求。

(5)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调整和完善建议

根据前半期实施情况,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中后期国内外形势对新津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新出台的有关战略、规划和部署,提出调整和完善的方向建议。

3.新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修编

结合“十四五”以来国家、省、市、区最新的重大战略要求,调整和修订新津区“十四五”后半期空间、产业、民生、改革等各领域的发展路径与重要举措,全力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实现。

(四)成果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新津区落实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说明》《成都市新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成都市新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最终成果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印刷成果各40份,成果汇报PPT文件1份。

(五)项目保障要求

1、本项目所有研究成果版权归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成果不得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如出现侵权情形,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对研究文本内容提出的任何质疑供应商需进行解答和说明,并协助完成文本内容修订完善等相关工作。

、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初步验收完成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项目终验完成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2)支付前提: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含税发票,供应商未提供发票前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相关款项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于对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逾期支付责任: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依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此条款为采购人的逾期支付责任说明,供应商可不对此条款做响应。)

(三)验收方法及标准

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2023年12月。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分段验收。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8.其他要求: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协商一致,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相关验收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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