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国、省统一部署和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撰写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提出规划《纲要》修编意见。本项目共一个包。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
1.00 |
8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述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国、省统一部署和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撰写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提出规划《纲要》修编意见。本项目共一个包。 二、服务内容 坚持中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对四川省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和新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评估《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进展情况,主要对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总体成效、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发展中存在问题、面临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继续落实“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同时结合上级最新部署、面临机遇和发展实际,对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进行修编,最终形成《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具体如下: 1、规划实施的总体成效。重点评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以及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分析“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的实现情况,重点评估指标的实现进度,对“十四五”后半期的趋势判断以及到2025年实现程度的预期展望,尤其是对未按进度完成的目标及其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规划目标的合理调整进行建议。 3、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12个方面贯彻落实情况。 4、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重点评估“十四五”规划《纲要》20个专栏中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5、环境形势分析情况。深入研判“十四五”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分析各领域发展形势变化,精准查找制约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的难点堵点,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的对策建议,以及各项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优化调整建议,对既有的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全面修编。 三、服务要求 1、研究方法的要求 (1)研究方法科学,调研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行文规范精练; (2)项目研究要充分结合眉山天府新区发展实际,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向、工作任务; (3)坚持开门做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讨论。根据工作需求进行集中办公、现场办公; (4)研究团队应在初稿、终稿等主要时间节点,以座谈、研讨等形式征求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意见。 2、研究内容要求 (1)结合眉山市“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和眉山天府新区“四新一区”等重大战略部署,对“十四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形成《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2)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一届省委、市委战略部署以及眉山天府新区面临的新的战略机遇和发展形势,对既有的眉山天府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方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让修编后的规划纲要科学指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3、人员团队配置基本要求 (1)研究团队应熟悉眉山市及眉山天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成员配置不少于5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 (2)研究成员中须具有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经验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研究成员中具有熟练掌握数据分析、作图工具的技术人员。 4、成果要求成果提交形式为《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各20本(装订成册)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最终成果归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所有。 5、知识产权: (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采购人有权任意使用,供应商须承诺不得有任何相关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资料、所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外提供,否则由此给采购人或相关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一方承担。(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配合采购人完成向政府决策机构的汇报工作。 四、项目整体方案 供应商在其他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分析,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意义、项目重难点分析;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基本框架、工作方法和流程;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工作组织与人员安排、进度计划与措施、质量控制方案。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并通过采购方评审验收。 2、服务地点:眉山天府新区。 3、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1)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2)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送审稿),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且成交供应商不得停止服务。 4、验收 4.1验收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4.2验收时间:验收工作在履约完成后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由采购人组织开展。 4.3验收程序: 4.3.1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4.3.2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4.3.3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准确、详细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4.3.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眉山天府新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本项目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眉山天府新区(眉东新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编)》(送审稿),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采购合同中约定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