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目标
为切实拓展与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强政府土地收储整备,保障改善民生与城市经营所需土地资源,开展2023年度市、镇两级拟收储地块和经营性拟出让地块摸查,对拟收储地块和经营性拟出让地块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建库,并在此基础上汇编成图册《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为本年度全市土地收储整备及土地出让工作,提供精准的台账数据和直观的图表信息。
采购包1(拟收储、拟出让地块调查分析及图册制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和成果交付、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自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项目款项总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初步成果(《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及《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各一册),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项目款项总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及书面请款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项目款项总金额的20%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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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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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内容 |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需承担市场经营物价上涨的风险,不再以物价上涨为由向采购人增加承包款。报价包括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装备费、车辆费、管理费、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和日常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社保费(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公积金、培训费、住宿费、利润、税金、相关设备使用费、人员培训费等费用、办公经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拟收储、拟出让地块调查分析及图册制作 |
项 |
1.00 |
1,434,960.00 |
1,434,96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拟收储、拟出让地块调查分析及图册制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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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含二部分建设内容: (一)编制《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 (1)根据各镇街提交的2023年度意向拟收储地块进行汇总建库,先行分析不符合相关国土空间管控要求的地块并反馈、修改。 (2)对2023年度市、镇两级拟收储地块的地理区位、地块现状、土地历史开发情况等进行调查勘测;对拟收储地块的规划情况、意向用途、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等进行分析汇总,以此制作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台账、完善数据库内容; (3)根据台账与数据库情况,将地块汇编成《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同时需依据甲方意见对版面、内容进行一定的编排设计,进而达到对拟收储地块更直观、更详细表达的目标。 (二)编制《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 (1)将2023年度各单位上报的经营性用地拟出让计划地块整理汇总形成初步台账,并对拟出让地块的地理区位、地块现状、规划情况等情况进行摸查,根据调查信息,汇总、整理、分析形成现势性强、信息准确的台账和数据库。 (2)根据台账和数据库情况,将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计划地块汇编成《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 (三)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地块宣传平台建设及全景影像拍摄。 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地块的外业全景拍摄及宣传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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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相关技术规范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二)《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三)《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四)《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五)《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六)《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七)《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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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数学基础 (一)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二)投影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加带号。 (三)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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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建设项目时间要求 (一)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东莞市2023年度市、镇两级拟收储地块和经营性拟出让地块摸查与汇总分析、数据建库工作。 (二)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拟收储地块和经营性拟出让地块进行分析、汇总、整理、建库工作,并筛选出最终拟出让地块。 (三)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编制。 (四)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编制。 (五)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和成果交付、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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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提交的成果资料清单 项目建设完成后,需提交以下成果: (一)《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图册》60册,其中每册包括以下内容: 1.东莞市2023年度土地拟收储地块总图表; 2.片区土地拟收储地块总表; 3.镇级土地拟收储地块图表。 (二)《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图册》80册,其中每册包括以下内容: 1.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总图表; 2.城区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3.水乡新城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4.松山湖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5.滨海湾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6.东南临深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7.东部产业园片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拟出让地块; 8.突出宗地区位情况、空间布局、规划条件等图件。 (三)东莞市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地块全景链接 (四)电子文件光盘1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