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医技综合大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15634.51m2,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2619.51m2,其中:医技综合大楼10266.11m2,连廊575.80m2,发热门诊1600.0m2,医气站房177.60m2;地下建筑面积3015.0m2,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规划床位243床;
采购标的为医技综合大楼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项目咨询服务需求成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服务团队,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办公场所,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派驻专业工程师轮流常驻现场,与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方式,实时配合采购人处理造价相关工作;
(2)对经建施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指标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控制风险,提醒相关单位在施工阶段重点关注,并商讨预控方案、制定控制实施方案;
(3)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理解设计意图并提出专业意见,会同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明确修改方案;参加设计方案选型会议,审核相关设计方案经济指标,并提出造价专业合理化建议;
(4)会同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商讨并优化措施方案,并根据确认的优化措施方案实时修正调整结算经济指标;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经济技术资料、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及现场施工、变更情况,适时编制项目合同造价控制额,作为限额设计控制、采购人建设资金计划、进度款支付的参考;
(5)协助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洽商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制定合约规划,进行合同价款咨询工作,协助发包人确定分包范围并参与分包合同谈判和分包协议签订;
(6)配合发包人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7)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和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根据采购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编制《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完成变更造价的核定工作;
(8)审核工程计量和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建施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每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程当月形象进度的确认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审核承包单位的计量和支付报表,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进度计量和支付审核报告;
(9)工程材料及设备询价:根据采购人管理办法完成需询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新增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及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
(10)跟踪参与现场签证收方,审核签证变更、现场收方的合理性、合规性、时效性、真实性;
(11)参加工程例会,收集、掌握工程的相关情况,不定期地组织专题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12)分类建立合同管理、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现场签证、进度款支付台账,每月编写工作月报,对投资实现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工作实时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信息;
(13)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清理核对施工内容,对未实施的工作内容,提出审减意见,配合协助发包人和监理对竣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配合结算审核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14)采购人交办的其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原则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一般管理原则:供应商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2、职业道德原则: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3、专业胜任原则:评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
4、争议解决原则: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协商沟通,不得擅自处理。
5、保守秘密原则: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评审中取得的材料用于评审以外的事项,否则将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二)详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配备的评审人员及工作要求进行项目评审。
2、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不得将受托审核项目转让、转包。
3、在接收到采购人移交的资料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资料完整性的确认,同时,要列明应补充完善的资料。
4、在审核期间,需要现场核查工程量的,造价咨询企业应提出书面有可操作性的核查方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抽查工具,如确实需要进行破坏性抽查或钻探的,要提出具体操作方法、相关准备工作建议)。未经许可,相关人员不得私下与被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本工程项目有关业务事项的接触、交流。
5、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的重大争议事项。
6、安全要求: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驻场服务工作组的安全问题由其自行负责。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承诺书,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如项目实施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承诺完全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服务方式:驻场服务,投标人至少需派遣2名现场代表驻场,除完成的必要工作外,还应向采购人、参建各方提供造价咨询建议。
(三)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遵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要求:
1)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施工阶段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和配置相应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人员,参与项目所有的现场计量收方和监理例会,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设备价咨询”并出具咨询意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编写工作月报、跟审总结报告等。跟审总结报告中反映的进度款审核情况须包含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问题处理;
2)咨询组人员参与的所有全过程控制工作须签字确认;咨询意见、工作月报和跟审总结报告须签字盖章;
3)采购人有权对供应方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供应方须将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底稿及咨询意见,加盖骑缝章后报采购人;
(3)遵守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档案管理: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档案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意见(包括: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设备价咨询等)、工作月报、总结报告等;
2)投标人应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汇总处理;
3)咨询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审核项目的档案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4)成果保密要求
1)投标人对成果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将该成果提供与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使用。
2)采购人和投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执行保存。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时间:730天。
5、验收方法和标准:应严格按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评审服务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如该项服务不达标或导致检查验收不合格,则视为采购项目不合格,需重新提供评审服务直到合格为止。
6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进度款:工程施工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工程施工进度完成80%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剩余款项竣工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第一次 |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 |
支付本项合同金额的20% |
第二次 |
工程施工进度完成50%时 |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
第三次 |
工程施工进度完成80%时 |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 |
第四次 |
竣工验收完成 |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
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发票后,甲方向乙方全部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为施工合同工期,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