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省内人才对接活动、省外招聘引才活动、区域智力合作活动、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留创园人才交流活动等。
2.服务期:合同签订起一年。
3.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在中国境内,根据项目内容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6.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1(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实施地点在中国境内,根据项目内容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一)合同生效之日起并收到中标供应商合规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启动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2期:支付比例23%,(二)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审定完成项目计划50%以上,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23%的项目中期进度款(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2023年项目资金限额500万元,应付款项超出500万元部分将在2024年与项目尾款合并支付)。(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3期:支付比例27%,(三)项目验收通过后15日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验收情况后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尾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按《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项目验收评分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得分低于85分的,从项目费用(合同价)中扣除5%。应当扣除的费用于项目结束时从应付的项目费用中直接扣除,扣除后再支付项目费用余额。工作验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现场评分,供应商不配合进行现场评分或不对评分结果签名确认的,以采购人评分结果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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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服务 |
项 |
1.00 |
7,000,000.00 |
7,0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1.计划举办12场省内人才对接活动,包括1场就业指导会,9场地市人才对接活动和2场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2.计划举办5场省外招聘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3.计划举办2场区域智力合作活动。具体每类活动场次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4.计划举办14期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5.计划开展3期留创园“走出去、请进来”交流活动,其中2期为走出去,1期请进来。(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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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10.配备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驻场人员必须是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11.根据采购人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数量足够的、性能完好的设备设施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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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要求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带“★”的条款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较重要要求,投标人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技术评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项目 (二)项目预算:700万元 (三)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领导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决策部署,聚焦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招才引智活动。围绕广东省重点发展产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硕博青年科技人才等重点就业人群,组织人才对接活动。组团赴重点院校聚集的城市开展招聘,积极宣传广东的人才政策,积极引导广东籍毕业生回乡就业,积极吸引外省高端人才到广东工作。组织行业专家、技能人才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经验分享等,鼓励引导毕业生在家乡就业创业。关注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在粤就业创业发展生态,加强我省留创园平台体系建设,为海归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积极发挥广东在泛珠区域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组织开展专家对口帮扶活动,为当地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出谋献策,破解关键技术难题,通过开展交流座谈、深度走访、技术帮扶、项目推介等多种形式,为帮扶省份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带动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数量和质量。具体内容如下: 1.省内人才对接活动 聚焦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对人才的需求,面向高校毕业生,联合地市人才服务机构举办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省内人才对接系列活动,促进广东省重点产业和硕博青年科技人才高质量对接,促进省内各地市人才资源交流共享和基层人才引进,提升人岗匹配的效率和质量。 2.省外招聘引才活动 聚焦广东省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教育、医疗人才短缺问题等,鼓励广东企事业单位“走出去”,加大对省外重点高校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开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为广东省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基层引进人才,有序引导人才双向流动,带动人才跨区域就业。 3.区域智力合作活动 赴云南、贵州等泛珠区域合作省份举办广东省专家智库产业行活动。根据区域合作省份产业发展对专家人才的需求,组织相应专业领域的广东省专家、企业家前往当地进行调研对接,达成技术帮扶、项目合作,形成跨区域、多领域、常态化智力帮扶机制,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带动地区就业。 4.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 依托人才港和人才驿站平台体系,组织开展“1+13”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举办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组织国内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分批赴粤东粤西粤北区域和肇庆市举办13场专题活动。邀请世赛获奖选手走进当地县镇人才驿站、技工院校进行主题演讲、就业指导,鼓励当地年轻人走技能成才之路。到有需求的企业、产业园区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助力当地企业技术工人提升实操水平。 5.留创园人才交流活动 通过部省合作方式,开展留创园“走出去、请进来”交流活动,组织全省留创园负责人分批赴省外留创园进行调研,学习留创园建设运营好的经验做法,探讨合作契合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先进省份留创园负责人来我省留创园进行交流指导,为进一步完善留创园服务功能,吸引支持留学人员来粤创新创业,促进留创园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五)项目计划 ★1.计划举办12场省内人才对接活动,包括1场就业指导会,9场地市人才对接活动和2场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2.计划举办5场省外招聘引才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3.计划举办2场区域智力合作活动。具体每类活动场次安排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4.计划举办14期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5.计划开展3期留创园“走出去、请进来”交流活动,其中2期为走出去,1期请进来。(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二、供应商要求 本项目实施因涉及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省内外智力帮扶等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实施;跨省市招聘平台推广和运营;信息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人才流向过程监控等多项内容,拟选择有丰富同类项目经验的供应商承接,相关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具备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培训等活动的相关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 3.具备承办政府公益性省内外现场招聘活动的项目经验。 4.具备举办网络招聘会条件及项目经验。 5.具备推广和运营跨省市招聘平台的专业技术和经验。 6.具备有社会影响力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 7.与省内外多所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充分开发毕业生资源。 8.具备承办政府省内外智力帮扶活动的项目经验。 9.具备开发高端人才、高校、科研院所、规模企业等资源的能力。 ★10.配备项目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驻场人员必须是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11.根据采购人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数量足够的、性能完好的设备设施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或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见后附)
三、服务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9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引未来——2023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的通知》 3.《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发〔2023〕1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口支援林芝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333 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援藏援疆办〔2022〕5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 7.《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 公共人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8.《贵州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粤黔两省更加紧密的结队帮扶关系的实施意见》 9.《泛珠三角区域人才服务合作共享协议书》 10.《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粤发〔2022〕20号) 1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5号)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省内人才对接活动所需服务 1.制定开展省内人才对接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等。 2.统一收集各地市产业发展人才需求信息、当地高校学生就业信息;利用技术平台,统筹分析全省产才大数据,全省范围进行人岗对接匹配、共享共用匹配结果;统一行动,联合各地市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1场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就业指导会,以及在珠三角9个地市同1天开展“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地市人才对接活动。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珠三角9个地市人才对接活动现场实况和招聘数据远程传送,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就业指导会现场实时展示,同时为招聘单位和学生提供远程视频面试服务,提升人才对接活动实效。 3.聚焦广东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搭建产才对接高质量平台,举办2场硕博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 4.根据省内人才对接活动主题,发动组织有相关招聘需求的单位参会,招聘规模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地市人才对接活动:每场不少于100家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或中大型企业不少于30家; (2)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每场不少于40家单位,其中事业或科研单位不少于15家,行业龙头企业、广东企业竞争力500强或高新企业不少于15家。 5.在采购人指定平台组织地市人才对接网络招聘活动,制作网络招聘会专题页面和服务专栏,网络招聘活动期间提供24小时系统维护。 6.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招聘海报和网络平台推送页面等,联系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对接高校就业平台发布活动信息,拟通过粤省事等平台发布活动预告,多渠道进行活动造势及新闻宣传,提供高质量的新闻稿,做好媒体联络及接待工作,邀请省级以上媒体不少于2家。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对招聘活动宣传报道,着力扩大活动影响力,将争取中央媒体和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作为侧重点,突出项目全省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强化“广东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活动”品牌效应。 7.设计制作省内人才对接活动人才数据看板,活动主会场实时展示人才需求分析、招聘岗位分析、求职人员情况分析、人岗匹配数据等。 8.落实省内人才对接活动场地,按规定向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申报并获得许可,负责现场布置、展位搭建等工作,并配备必要设备设施和充足物资满足会场用电、照明、通风和降温等要求,提供现场医疗卫生、安全保障、环境保洁等服务,并将活动策划书、应急预案处置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等活动方案报送采购人审核确认。 9.利用大数据技术,在省内人才对接活动举办前3天,多渠道、多方式对重点服务学生群体进行活动预告信息精准推送,确保入场求职人数:地市人才对接活动每场不少于600人,青年科技人才专场对接会每场不少于200人且博士博士后不少于80人。 10.地市人才对接活动现场设立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专区,安排专业指导老师及政策咨询工作人员现场为参会学生提供简历诊断、面试指导、政策解答等服务,为参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并配备充足饮用水供参会学生按需领取。 11.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省内人才对接活动用人单位资质及招聘岗位信息审查,在发动组织招聘单位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审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及时发现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因岗位任职要求、薪酬水平等设置明显不合理引发争议。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内容,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与求职无关的额外证明材料。 12.加强人才对接活动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毕业生数据,行业、单位、岗位等供求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情况: (1)每场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单位数、招聘需求人数和岗位需求信息,并进行人才数据与岗位需求数据匹配分析; (2)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入场求职人数、招聘单位接收简历数、现场达成初步意向人数等; (3)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参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岗位类别分布情况、岗位薪资分布和岗位需求排名情况,二是求职毕业生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毕业生毕业院校分布情况,三是招聘单位及求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情况,四是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每场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实际聘用人数等数据信息。 (二)省外招聘引才活动所需服务 1.制定开展省外招聘引才活动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等。 2.聚焦重点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人才短缺问题等,按照采购人引才需求,开发、联系省外院校、机构,落实活动举办地。 3.按照采购人核定的活动规模、帮扶区域、专业方向等,组织发动相匹配的参会单位,招聘规模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帮扶专场活动参会单位不少于20家,其中事业单位或中大型企业不少于10家; (2)其他省外招聘引才活动每场参会单位不少于30家,其中符合活动主题的事业单位或中大型企业不少于15家,硕士及以上学历需求人数不少于50%。 4.设计制作省外招聘引才活动展板、招聘海报等,通过网站、微信进行活动专题推送,并负责落实招聘活动现场布展。 5.落实活动行程安排,包括与举办地承办机构的衔接,负责活动招聘地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保障。 6.协调活动举办地相关机构共同联系发动学生参加现场对接活动。 7.建立健全招聘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加强省外招聘引才活动用人单位资质及招聘岗位信息审查,在发动组织招聘单位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诚信审查制度,指定专人专职全程跟进,及时发现解决争议问题,避免因岗位任职要求、薪酬水平等设置明显不合理引发争议。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内容,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得要求求职者提供与求职无关的额外证明材料。 8.加强省外招聘引才活动数据采集工作,特别是毕业生数据,行业、单位、岗位等供求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采购人报送以下情况: (1)每场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参会单位数、招聘需求人数; (2)每场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入场求职人数、招聘单位接收简历数、现场达成初步意向人数等; (3)每场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参会单位基本情况、提供岗位类别分布情况、岗位薪资分布和岗位需求排名情况,二是求职毕业生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毕业生毕业院校分布情况,三是招聘单位及求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情况,四是收集集中反映的问题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每场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实际聘用人数等数据信息。 (三)区域智力合作活动所需服务 1.活动前期筹备。 (1)对当地产业规划、生态资源、项目规划等基础情况进行调研,梳理、收集当地支柱产业所需的人才与项目需求信息,务求做到项目实、底数清、情况明,提前供人才与当地需求单位实现双向对接。 (2)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日程安排等,围绕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业,规划调研考察路线。 (3)根据帮扶省份产业需求,进行人才、项目需求匹配,邀请不少于10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区域智力合作活动。 (4)负责协助撰写活动相关文字材料,包括新闻稿、领导致辞稿等。 (5)负责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海报、会务手册和网络平台推送页面等活动所需物料。 2.活动期间组织。 (1)活动场地布置,包括现场展板、指引牌、桌椅、座位牌、会议资料、音频投影设备、文具用品等布置摆放。 (2)负责协助开展活动期间会务接待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参会高层次人才食宿、交通、行程安排,落实活动期间人员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配合做好活动媒体宣传工作。 3.活动成效及跟踪服务。 (1)及时做好活动信息采集,了解帮扶地区对接情况和意见建议,做好每场活动参会人数、单位、成效等数据统计工作。 (2)持续跟踪活动成果,与当地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关情况,配合做好成果转化落地工作。 (3)按时完成活动总结,归纳区域智力合作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 (4)配合做好活动宣传素材采集归纳,包括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推送、图片视频资料等。 (四)技能世赛选手职业指导驿站行活动所需服务 1.活动前期筹备。 (1)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衔接规划活动内容及考察路线,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和日程安排等。 (2)结合当地产业和技能教育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领域的世赛获奖选手参加活动。 (3)设计制作活动展板、海报、会务手册和网络平台推送页面等活动物料。 2.活动期间组织。 (1)活动场地布置,包括现场展板、指引牌、桌椅、座位牌、会议资料、音频投影设备、文具用品等布置摆放。 (2)负责协助开展活动期间会务接待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行程安排,落实活动期间人员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配合采购人做好活动媒体宣传工作。 3.活动成效及跟踪服务。 (1)及时做好活动效果跟踪,采集参加活动人员对活动组织的意见建议,做好每场活动参会人数、单位、成效等数据统计工作。 (2)按时完成活动总结,归纳职业指导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 (3)配合做好活动宣传素材采集归纳,包括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推送、图片视频资料等,并汇编制作活动宣传手册。 (五)留创园人才交流活动所需服务 1.活动前期筹备。 (1)调研采集先进省份建设较好的留创园建设基本情况,梳理收集我省留创园管理服务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荐前往学习省份和邀请来粤指导的专家,以确保“走出去”能真正学到先进经验,“请进来”能真正指导我省留创园提质增效。 (2)协助沟通联系拟调研省份相关部门和留创园,规划设计调研路线和调研内容,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 (3)设计制作活动所需用品物料。 2.活动期间组织。 (1)“走出去”负责联系落实调研单位,按设定路线开展调研活动。“请进来”联系落实考察指导园区,与调研单位共同做好调研工作安排和场地布置。 (2)活动期间会务接待工作,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食宿、交通、行程等安排,落实活动期间人员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配合采购人做好活动媒体宣传工作。 3.活动成效及跟踪服务。 (1)及时做好活动效果跟踪,采集参加活动人员对活动组织的意见建议,做好每场活动参会人数、单位、成效等数据统计工作。 (2)按时完成活动总结,归纳留创园人才交流活动的经验做法,形成调研总结报告。 (3)配合做好活动宣传素材采集归纳,包括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推送、图片视频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 采购人按《2023年广东省招才引智和智力帮扶项目验收评分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得分低于85分的,从项目费用(合同价)中扣除5%。应当扣除的费用于项目结束时从应付的项目费用中直接扣除,扣除后再支付项目费用余额。工作验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进行现场评分,供应商不配合进行现场评分或不对评分结果签名确认的,以采购人评分结果为准。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借采购人名义开展不法行为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2.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保密要求妥善管理本项目收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和个人求职信息,未经信息所有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将相关信息公开、变卖或做其他商业活动之用,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原因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的,供应商应自行解决纠纷。 3.供应商未能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仍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供应商的保密义务的履行具有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去效力。 4.采购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的,采购人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采购人每逾期付款一天,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未付合同款项的0.1‰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当期未付金额的5%。 5.如因供应商过错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时,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处理方式。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供应商每逾期一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 30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合同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7.供应商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它物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丢失或损坏、污染采购人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它物品的,给上述各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对上述各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供应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此外还要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等)。 10.所有乙方应当承诺的违约金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支付或赔偿。
七、付款方式(以合同具体签订为准) (一)合同生效之日起并收到中标供应商合规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启动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二)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审定完成项目计划50%以上,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23%的项目中期进度款(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2023年项目资金限额500万元,应付款项超出500万元部分将在2024年与项目尾款合并支付)。(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三)项目验收通过后15日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同意并确认根据验收情况后向供应商支付项目尾款。(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对应等额发票)
附件: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 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对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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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