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3〕33号、《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的通知》粤消安办〔2022〕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切实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做好狮山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结合狮山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咨询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成交供应商需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范围内的16408家三小场所、22312栋出租屋、352家公共场所、3418家工业建筑、42490项“四类”场所台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家园建设、群众安全常识知晓率、消防工作满意度、整治工作资料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分析汇总,编制出具验收评估报告。
1、项目内容:
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四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隐患指导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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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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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小场所 |
16408 |
家 |
1.按照全省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标准》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工业建筑开展逐家逐户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火灾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配合镇消安委办出具隐患整改意见书。 2、按照《全省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标准》消防安全评估细则,根据排查阶段提出的问题指导场所业主进行隐患整改。 3.开展2次火灾隐患排查服务(整改前及整改后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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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屋 |
22312 |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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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场所 |
352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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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建筑 |
3418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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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类”场所台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立 |
42490 |
项 |
针对前期排查情况,建立“四类”场所台账,具备场所类型、场所名称、场所地址(按路名排序,以便后期上报省消安委办),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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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42490家(初定排查数量),最终以实际排查的数据为准。本项目总预算为12,000,000.00元,若实际排查数量高于初定排查数量的,采购人亦按照中标金额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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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四类”场所火灾隐患复查、火灾隐患整治指导及自评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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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小场所隐患复查 |
16408 |
家 |
对照《全省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验收标准》开展复查工作,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配合街道出具隐患整改意见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街道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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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租屋隐患复查 |
22312 |
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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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场所隐患复查 |
352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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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业建筑隐患复查 |
3418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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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 |
1 |
项 |
为辖区内76个社区(村)对于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分别进行一次指导并出具指导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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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 |
1 |
项 |
为辖区内76个村居对于消防安全网格化分别进行一次指导并出具指导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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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指导 |
1 |
项 |
为辖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分别进行一次指导并出具指导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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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自评验收 |
1 |
项 |
结合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出具《狮山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自评验收报告》,分析整改成效,梳理出整改进度滞后、整改难度大的场所,提出有效性建议,街道及时展开冲刺攻坚整治,为验收准备工作提供依据。 |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采购包1(狮山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完成第一轮排查;带有隐患的部位,提出问题后半个月内完成复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以实际排查的数量按实结算,若实际排查数量高于初定排查数量的,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等额发票,支付100%,若实际排查数量少于初定排查数量的,按实际工作量*单价得出总支付金额。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支付30%; 2期:支付比例50%;排查、复查完成后提供各个场所整治报告,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支付50%; 3期:支付比例20%;验收结果发布并通过后,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支付20%。 注: 1、中标人每次收取费用时须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发生所在地依法纳税的费用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安全质量标准,最终通过省、市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成果的验收。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若服务期间有发布最新验收标准须按最新验收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说明: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内如有扣罚,中标人须及时缴纳以补足履约保证金或从服务费中扣除,避免影响履约担保额度。中标人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则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必须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保函有效期满后也将失效。合同期满后30日内采购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一、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2,000,000.00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包干总价,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包括参与本项目所有服务涉及的一切调研费、成果编制费、成果验收费(含专家费)、交通差旅费、通讯费、雇员费用、全额含税发票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 3、投标人报价时在《开标一览表》报出投标总价,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各项实际工作内容的单价明细,包括:“①三小场所;②出租屋;③公共场所;④工业建筑;⑤“四类”场所台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立⑥宣传等技术服务”。
二、其他商务要求,(一)设备要求 (1)中标人须具有符合火灾高风险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软件(或整治服务辅助平台),或按采购人要求使用专项整治服务辅助平台。 (2)具备相关实施设备:检测仪器、办公电脑、打印机及复印机等。 (3)服务期间配备相应用于保障本项目交通的汽车(具备合法行驶的证件或租赁合同),服务期间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辆车辆。 (二)人员要求:本项目需投入不少于60人的排查整治团队。 (三)成果报告:提交科学公正的验收评估报告。 (四)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五)著作权归属: (1)项目版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可将版权转让和复制。 (2)中标人保证在系统过程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一切侵权责任及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应具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检查涉密数据的收发、制作、传递、使用及保存条件。 (七)中标人有义务随时向采购人解释所有过程的检查内容。 (八)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及时转达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场所工作的有关台账、文件和通知等重要指导文件,安排相关整治人员协助带路,以便中标人顺利完成合同内容。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部署,尤其是排查评估现场检查的分工的安排,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和验收,期间食宿自理,不得接受地方政府或社会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物。 (2)中标人有义务随时向服务对象解释所有评估检查内容。 (3)由于开展实地检查评估的重点地区已经明确,中标人不得因采购人委托的实地检查评估的对象数量有正常浮动而提出异议。 (4)采购人有权派出工作组对中标人检查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经中标人检查评估过的场所进行复核,复核中标人对场所的检查评分情况。 (5)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中标人须在30日历天内移交排查整治工作验收台账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归档。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延期交付台账资料的,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金额的0.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造成的,经采购人同意延期交付的除外),累计不超过10%。 (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经相关部门验收不通过的或验收台账资料编制不规范、内容及结论不完整等问题,将按以下方式处罚: 1、若验收需二次或二次以上通过,对采购人造成工作被动和经济损失,由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并扣减合同金额的20%。 2、排查整治工作验收台账资料编制不规范、前后矛盾、不一致、内容及结论不完整等错误,由采购人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其按规定补充完善,并扣减服务费0.5%。 3、排查整治工作验收台账资料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因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将不予支付服务费,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终止服务协议。 (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如发生以下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成委托工作的。 3、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纪律处分或服务工作质量出现严重失误或偏差的累计书面警告三次。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中标人的技术、人员等自身原因属于非正当理由)。 5、出现严重失误或偏差,导致国家资产流失造成较大影响、政府公信力遭到损害、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且经司法或评估行业协会裁定属中标人造成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或委托人跟踪核查的。 (十)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十一)如本项目因财政拨付问题、政策变动等原因,项目有变动的,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后续工作。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狮山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项目 |
项 |
1.0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狮山镇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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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补充商务要求中“一、投标报价要求”第3点: 3、投标人报价时在《开标一览表》报出投标总价,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各项实际工作内容的单价明细,包括:“①三小场所;②出租屋;③公共场所;④工业建筑;⑤“四类”场所台账、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立⑥宣传等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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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服务内容: (1)各类场所的实地评估 分别对辖区范围内16408家三小场所、22312栋出租屋、352家公共场所、3418家工业建筑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实地评估。 评估要求: 1)逐家上门,上门评估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两人同行; 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现场记录和评估打分; 3)提供数据统计表,统计表应能反映出各类场所的得分情况; (2)根据对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多种形式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家园建设、群众安全常识知晓率、消防工作满意度、整治工作资料等情况进行实地评估打分,整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列明主要场所检查项扣分分布。 (3)编制评估报告 对检查结果进行打分,完成所有评估数据汇总,整理实地检查结果及得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场所检查项扣分分布等,编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专项整治第三方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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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总体需求: 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进行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经汇总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评估情况计算验收总得分,并按以下标准对验收结果进行判定: (一)验收总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直接判定为合格,予以摘牌。 (二)验收总得分在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的,由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一个月后对存在问题进行复验,复验后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予以摘牌销案;复验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予摘牌销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直接判定为验收不合格,不予摘牌销案: 1.挂牌督办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 2.实地检查发现超过总数2%的“三小”场所存在违规住人或“三合一”现象的; 3.实地检查发现3家企业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被发现或未进行查处的; 4.实地检查发现市政消火栓缺建率达到10%以上的; 5.应建未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 (四)确定予以摘牌销案的地区(含复验通过的地区),验收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由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督促有关地区全面落实整改,并书面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报送有关整改落实情况。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南海区狮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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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整治工作培训 1、编制工作手册,统一排查整治标准。根据广东省、佛山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和镇政府的专门工作要求,编制《狮山镇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手册》,作为指导性文件进行学习培训。 2、对镇政府参与排查整治人员和对业主(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 3、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培训。由各服务机构按照整治指挥部统一的标准进行自行学习培训。 4、对业主(责任人)进行专门宣传培训。第三方服务机构利用排查、指导、督促的机会对业主进行面对面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建立排查整治微信群等方式进行线上指导、培训。首先,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民众充分认识火灾高风险整治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整治工作阻力。其次,做好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业主(责任人) 自身消防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落实单位的主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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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四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复查服务 1、排查服务 通过提前研判工作重点和各项注意事项,分析工作实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本项目内涉及的场所及单位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定人定点定位”的方式,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区域分派任务,逐一排查并登记,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短时间内难以消除的隐患及时督促指导,并协助制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治到位。 2、复查、指导服务 在复查阶段,针对前期火灾隐患整治排查工作的部署,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配合镇对整改不合格、不到位的出场所进行复查服务,对尚未消除的隐患采取上门整改督导技术支持,确立整改跟进更新周期,定期对整改单位进行跟进和自主研判分析工作。 3、汇报机制 根据排查整治情况,根据每日隐患清单与工作情况形成每日工作日报,每周根据每日工作日报编制工作周报,每月根据每周工作周报编制工作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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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整治辅导服务 1、全程整治业务指导 组成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服务团队驻点街道,督查检查,研判技术难题、制定实施标准服务。常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辅导整治工作,对照整治标准和街道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步骤,明确整治时间进度。分派人员至4个片区,指导各社区完善档案资料,收集每日整治工作进度信息,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每月召开总结推进会议,实时汇报整治情况,做好验收准备,全程指导部署整治工作。 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 依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评估细则》指导镇政府按照《GBT35547-2017乡镇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指导各社区对照《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对各社区(村)微型消防站人数、职守制度、业务训练、联勤联动、车辆、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队伍建设按有需要的情况进行指导,主要指导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分类设置、人数、装备配备、值守制度、日常管理、联勤联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 依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评估细则》,指导镇政府、各社区进一步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全面推进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基层火灾预防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真正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确保全镇社区(村)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4、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指导 依据《市政消火栓建设评估细则》,指导镇政府市政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管网改造,按消火栓维护保养单位提供的市政消火栓基础信息台账,主要指导:主干道消火栓是否每120m设置一处市政消火栓是否存在缺建少建;市政消火栓是否距路边小于0.5m或大于2.0m;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是否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最小供水压力是否低于0.15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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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开展宣传工作 开展镇政府的宣传工作贴合《佛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火灾高风险区域)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消防科普培训、突出火灾案例警示、抓好火灾隐患曝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出专题新闻报道几个重点指导镇政府开展宣传工作。 内容(具体宣传内容以双方协商为准): 1、印制张贴消防部门统一设计的火灾警示教育、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 2、结合节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结合近五年来本地区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制作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主题海报、宣传单张和新媒体产品,分场所、分媒介广泛发放、张贴、展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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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