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服务期内完成全面排查、施工维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甲方应以验收合格后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服务款申请,最终以财政审计的市府大街、石油大街、向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铁艺护栏打磨喷漆、扶正、修补服务所报的结算审计工程量,单价为结算依据,财政审决金额为准及时办结。付款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执行。
(4)项目需求: 现市府大街、石油大街、向海大道两侧人行道铁艺护栏均出现上锈、倾斜、腐烂现象,我中心需采购一支队伍对重点区域的人行道护栏进行打磨喷漆、扶正、修补。
(5)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6)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7)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函〔2017〕603号]执行
(8)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9)质量标准:合格
(10) 质保期:1年,质保金:成交金额的3%,质保金退还: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