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创新模式和标志性成果,嵊州市特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课题研究。
二、采购内容
编制《嵊州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申报方案》。
三、编制内容
按照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申报方案框架提纲,编制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重点介绍嵊州申报试点率先在某一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须包含基本现状、需重点破解的问题、已开展的基础工作等内容。
2.主要目标。重点介绍通过试点建设力争取得的预期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反映试点推进情况和成效的具体指标,并提出量化目标;打造的标志性成果;形成的普遍性经验(应具有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的意义)等。
3.重点举措。围绕需重点破解的问题和主要预期成果,提出拟实施的创新举措和改革事项。
4.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等。
四、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规格及份数:
1.1规划成果数据汇交材料应包括:最终成果加盖中标单位公章纸质数据2份、电子成果数据1套。
1.2其它阶段性成果按需提供。
2.服务承诺
采购人有方案汇报、讨论或驻地服务等需求时,成交人须及时响应并在24小时之内到达。
五、其他要求
(一)知识产权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引用中标单位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单位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单位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单位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三)其他
1.中标单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及时完成技术成果提交采购人,并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成果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
2.中标单位应在“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六、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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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中标单位凭发票办理结算。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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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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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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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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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2)专家评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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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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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内,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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