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规定。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竞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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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数据中心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服务 |
1 |
项 |
▲一、服务内容及需求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9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1〕76号)以及《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据中心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桂数广发〔2020〕 3 号)有关要求,结合南宁市新兴及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编制《南宁市数据中心建设规划(2021-2025)》,深入分析研究我市的数据中心建设现状、未来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关于数据中心建设有关政策,通过对未来四年全市数据中心建设及上下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谋划产业布局,打造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一体化数据中心集群,提出南宁市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发展思路和路径举措等。 (二)编制要求 1.《规划》要突出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办关于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新型数据中心以及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数据中心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南宁市打造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一体化数据中心集群的目标,准确把握我市在“东数西算”工程的发展定位,对接贵州、甘肃等西部城市的布局及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东部区域的发展方向,深刻认识区域合作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着力畅通“南宁渠道”,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南宁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2.《规划》要切合南宁市实际。从南宁市实际情况出发,深入研究南宁市数据中心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分析数据中心发展环境、产业缺口、上下游产业需求,明确发展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研究数据中心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提出建设绿色低碳、集约高效一体化数据中心集群的工作内容及措施。《规划》要符合南宁市数据中心发展方向和产业需求,要具有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性。 3.《规划》要加强政策协同。密切跟踪国家政策方向,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效衔接。既要落实好国家关于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发展、新型数据中心建设等文件要求,又要系统梳理已出台的重大规划和政策,统筹县(市、区)相关规划。 4.《规划》要确保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要包含和体现编制背景、编制依据、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方向、总体目标、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任务、重大项目、政策研究、保障措施等框架内容。同时要注重研究方法,丰富理论内蕴,保证《规划》达到详细性规划编制的深度。 5.相关附图、附表、附件要完善齐全。 ▲二、编制成果及交付要求 (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南宁市数据中心建设规划(2021-2025)》,至少包含三个附件: (1)南宁市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研究:根据能源供给、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因素,结合国家关于数据中心建设要求,确定我市数据中心项目选址相关技术标准,提出我市数据中心建设的布局方案,给出我市小微型分散数据中心整合建议; (2)南宁市数据中心全产业链研究:梳理数据中心产业链现状,分析链上重点企业布局,提出南宁数据中心产业链的发展方向,给出数据中心产业招商相关建议。 (3)南宁市政务云建设模式研究分析:在梳理出我市现有社会数据中心以及政务数据中心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全国各地政务云建设模式,对南宁市政务云的建设管理和运维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对自建和购买服务的优劣进行对比分析,为南宁市政务云建设模式提出有效建议,探索出符合南宁市政务信息化发展以及符合市财政、人才等资源保障实际的政务云建设模式。 2.《南宁市数据中心发展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数据中心发展环境分析、现状分析、发展展望和建议等内容。 3.《南宁市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梳理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以及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政策,提出我市数据中心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建议。 4.《推进南宁市数据中心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研究成果交付要求: (1)成交人应在编制完成时,将所有相关的文件,以及所需要制订的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2)本规划编制要求所有文档向采购单位提供纸质文档至少15 套,word电子文档格式课题研究报告存储介质光盘/优盘各1套。成交人应设置专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研究成果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给采购人。 (3)成交人应在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4)所编制的研究成果文档必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结题评审会。 ▲三、各阶段性成果提交及服务对接时间: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提交提纲; (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后续可继续调研补充相关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成果初稿;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进行中期评审,并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结题成果进行结题评审,并根据专家及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月内,完成采购人的结题要求。 ▲四、课题研究后续服务要求 自采购方签字确认结题后一年内,编制组需持续与采购方对接,提供编制相关咨询服务。 ▲五、成果结题文件要求 结题要求:必须通过专家结题评审会,并根据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后,并完成如下三种情况之一方可结题:①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市级以上(含)报刊文章;②完成一篇专题发改要报;③形成政府文件等形式应用成果。 |
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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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后续服务期: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一年内,服务期内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电话或文件答复;如采购人有需求,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根据评审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课题内容。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1)材料费:包含数据购买、课题耗材、汇报材料及成果印刷费用等;2)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研究报告评审会等过程中所需场地租用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所有费用;3)技术支持、后续服务等费用;如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次付款,具体方式为:(1)成交方完成开题报告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开题评审)通过,且书面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2)编制成果经采购组织专家评审(中期评审)通过,且书面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编制成果终稿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结题评审)通过,并完成如下三种情况之一:①发表核心期刊论文或市级以上(含)报刊文章;②完成一篇专题数字南宁要报;③形成政府文件等形式应用成果,并按要求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余下的20%。 ▲3、编制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职称证书,必须承诺有足够时间从事本课题研究,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要亲自组织开题、中期评审、结题等关键节点工作。(须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拟投入人员姓名、保险种类、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竞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4、课题组团队成员(含课题负责人)人数要求5人及以上,并具有适应本服务工作能力。(须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拟投入人员姓名、保险种类、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竞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