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昌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的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样点数量1465个。
二、服务要求
1.认领任务;组建调查采样队;接受培训;做好入场准备;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完成调查采样;做好离场善后工作。
2.预计完成表层土壤样品1465个的调查采样。实际外业调查样点数以国家统一布设确认下发的为准。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招标样点数量与最终样点数量不一致导致的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土壤性状、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
开展外业工作前,须调查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踏勘。
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成样品转送。同时在外业采样的同时还要进行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工作,其中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包括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
3. 按规范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在国家三普平台上填报,按规范要求提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记录表。
4. 交付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工作质量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各3份;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如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市有最新要求或精神,则中标方须按照最新要求及精神执行。
四、履约期限及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的6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作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验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002包组: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
一、采购内容
昌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的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样点数量1466个。
二、服务要求
1.认领任务;组建调查采样队;接受培训;做好入场准备;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完成调查采样;做好离场善后工作。
2.预计完成表层土壤样品1466个的调查采样。实际外业调查样点数以国家统一布设确认下发的为准。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招标样点数量与最终样点数量不一致导致的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土壤性状、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
开展外业工作前,须调查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踏勘。
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成样品转送。同时在外业采样的同时还要进行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工作,其中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包括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
3.按规范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在国家三普平台上填报,按规范要求提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记录表。
4.交付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工作质量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各3份;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如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市有最新要求或精神,则中标方须按照最新要求及精神执行。
四、履约期限及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的6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作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验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003包组: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
一、采购内容
昌图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土壤的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样点数量1466个。
二、服务要求
1.认领任务;组建调查采样队;接受培训;做好入场准备;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完成调查采样;做好离场善后工作。
2.预计完成表层土壤样品1466个的调查采样。实际外业调查样点数以国家统一布设确认下发的为准。中标供应商需承担招标样点数量与最终样点数量不一致导致的工作量变化的风险。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土壤性状、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信息的调查工作。
开展外业工作前,须调查工作区的成土环境、土壤类型、人为影响等情况,同时进行现场踏勘。
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调查采样APP完成任务认领,开展样品定位和局地代表性核查,在电子围栏内确认代表性采样点,调查样点基本信息、地表特征、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信息,拍摄景观照片。针对表层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土壤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观测耕地样点耕层厚度等,通过调查采样APP完成调查信息填报与审核,成样品转送。同时在外业采样的同时还要进行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及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工作,其中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包括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等。
3.按规范要求将采集的土壤样品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在国家三普平台上填报,按规范要求提交样品流转相关信息记录表。
4.交付样点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数据,提供详实、准确的工作质量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各3份;
5.考虑到该项工作专业性强且需严格保证质量,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0人。
三、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1.《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
如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市有最新要求或精神,则中标方须按照最新要求及精神执行。
四、履约期限及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的6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工作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验收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