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介绍
水利水电工程在调节河川径流、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河湖健康生命、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各部门依法履行河湖生态流量管理职责,加快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明确了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流量目标,加强了水量统一调度和取用水管理,在推动河湖生态用水保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要看到,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数量众多,工程规模、类型、年代各异,建设管理主体复杂,特别是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水利水电工程未明确生态流量泄放要求,调度管理制度不健全,泄放设施和监管措施不完善,生态用水保障历史欠账较多,不同程度影响了河湖生态系统功能发挥;部分已具有生态流量目标的工程,存在相关审批文件规定要求不一致或不符合河湖生态保护要求以及生态流量满足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有序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针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开展先行先试,深入探索实践,总结工作经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已建工程生态流量管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应水利部要求,扎实推进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推动建立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体系,实现生态流量管理从零散管理到系统推进,从目标确定到全面监管的转变,依据已编制的《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2025年的《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生态文明思想总体要求,以保障流域供水安全为目标,科学调度水资源,落实水量分配指标和生态流量目标,在完成流域水量分配及全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设施方案的基础上,对流域内取水量及控制性断面进行合理优化调度,满足水量分配方案及考核断面生态流量管控要求,并开展2023年~2025年的敖江、韩江(福建省)水量调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2、采购标的
采购的标的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三年总预算金额为349.4280万元,2023年度预算金额为149.256万元,2024年度的预算金额为149.232万元,2025年度的预算金额为49.608万元,因后台6.0系统只能进行当年(2023年)投标报价,故投标应提供一份包含三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详细年度报价清单,报价中应包含现金报价及下浮率,不能出现选择性报价,并在并同时将《年度报价清单》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中小企业价格扣除部分”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报价格式提供报价清单,在报价部分单独提供: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年度 |
各年度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
各年度报价下浮率 (%) |
1 |
1-1 |
2023-2025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管技术支撑项目 |
1项(注: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本年度预算金额为149.256万元,,2024年度的预算金额为149.232万元,2025年度的预算金额为49.608万元。)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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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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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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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
(序号1)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以流域为单元,合理选取不同类型的典型河湖,提出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和保障先行先试及后续的名录。
(序号2)2、针对名录中的工程,应调查分析受工程影响河段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目标及其保护需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要求,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综合确定工程生态流量目标。
(序号3)3、根据工程生态流量目标,结合工程任务和功能、水资源调配与管理需求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序号4)4、完成先行先试(建溪、敖江、尤溪 3 条)和其他12条重点河流(闽江干流、富屯溪、沙溪、古田溪、大樟溪、九龙江北溪、九龙江西溪、木兰溪、霍童溪、晋江、韩江(福建部分)、交溪,意见简称12条重点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报告编制工作,征求相关部门、行政区域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后报水利部和太湖局备案。
(序号5)5、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行先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2023~2025年福建省14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评估
(序号6)1、依托福建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以动态监控、现场检查、台账查询等方式,对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进行实时监控。
(序号7)2、建立优化考核机制,统计2023~2025年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达标情况,通报月考评不达标保障责任主体。
(序号8)3、完成2023~2025年各年的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三)2023~2025年各年的敖江、韩江(福建省)跨区域水量调度方案编制
(序号9)1、确定敖江、韩江(福建省)流域水量调度目标、调度原则。
(序号10)2、预测2023年~2025年度各流域降雨及来水形势,制定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形成敖江、韩江(福建省)流域水量调度计划。
(序号11)3、完成2023~2025年各年的敖江、韩江(福建省)跨区域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工作。
(四)进度安排
(序号12)1、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
①按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关于成果报送进度具体要求分阶段提交3大流域(建溪、敖江、尤溪)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技术成果。
②2024年12月中旬前完成12条重点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报告送审稿。
(序号13)2、2023~2025年福建省14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评估
①2023~2025年各年的12月10日前,完成对应年份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送审稿。
(序号14)3、2023~2025年各年的敖江、韩江(福建省)水量调度方案编制
①2023~2025年各年的12月10日前,完成对应年份敖江、韩江(福建省) 跨区域水量调度方案送审稿。
(五)工作成果
(序号15):2023年提交:
①《建溪、敖江、尤溪 3 条重点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报告》
②2023年度的《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
③2023年度的《福建省敖江、韩江(福建省))水量调度计划》
(序号16)2024年提交:
①《12条重点河流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报告》
②2024年度《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
③2024年度《福建省敖江、韩江(福建省))水量调度计划》
(序号17)2025年提交:
①2025年度《福建省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监管与自评估报告》
②2025年度《福建省敖江、韩江(福建省))水量调度计划》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成果应符合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审查验收、水利部组织的抽查复核及成果汇总。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依据中标人提供的正规、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成果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招标人依据中标人提供的正规、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7 |
★ |
其他 |
交货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本章第二点技术服务内容中“进度安排”和“工作成果”为准) (由于系统限制,序号2的交货时间只能填入天数,故此条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冲突,以此条为准)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