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制定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目标任务,对照国家、省部与城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和实施方案,以审批的《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基础依据,与在编《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紧密衔接,结合各相关规划内容,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目标、规划、规定和技术规范。
1.发展基础分析。开展湛江市经济社会、城市规划与建设、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型建筑工业化等发展基础的调研,分析湛江市绿色建筑发展的特点和优劣势。
2.发展定位目标。在国家、省绿色建筑政策和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提出湛江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绿色建筑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定相关指标体系和任务清单,制定近远期规划实施方案。
3.主要规划内容。
(1)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空间结构,确定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作和重点发展区域。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重点发展区域、城市更新规划成果,根据湛江市各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气候特点,确定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域,差异化细分政府投资与民用建筑实施标准与要求,在区域内打造一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
(2)明确新型建造技术路线。结合湛江市夏热冬暖地区的特点,通过技术适宜性分析,建立适宜湛江市本地条件、生活生产方式、建筑特点的绿色技术体系。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技术融合,提出适合湛江的绿建设计技术路线、建设监管措施、验收机制与物业营运方案。
(3)提出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方案。结合岭南特色,研究适宜的被动式节能措施、能源利用方式、绿色建材利用方式,提出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模式方案。
(4)确定各类民用建筑的绿建指标及布局。针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等民用建筑,从土地利用、能源利用、资源利用、绿色交通、生态环境、物理环境等六大方面,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与路径,综合分析碳排放减少量、水资源消耗量、能源利用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等内容,提出不同类型民用建筑的绿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绿建布局方案。
(5)制定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的绿建指标及布局方案。结合湛江市气候特点,针对各类民用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制定绿色建筑指标,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等方面,制定新建及既有改造的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示范区的布局方案,提出针对性建设方案建议。
4.保障与实施。
(1)衔接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绿建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内容。
(2)机制体制保障措施。基于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发展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层面的关键性指标,从组织机构、政策体系、技术规范、考核制度和宣传推广上提出落实专项规划的保障建议。
结合绿色建筑的主要任务和关键指标,优化组织机构,提出相关职能部门绿色建筑职责分工。对政策体系、技术规范、认定机制和评价标识管理机制、考核制度方面需改善及增加的工作提出建议。
提出绿色建筑的土地出让、建筑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全生命期监管体制机制的管理实施要点,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湛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1.总则。规定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等。
2.程序规定。规定建设开发项目在各个阶段需要落实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工作,制定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在立项、规划、建设、验收、营销和运营阶段需要落实的相关工作,明确报批、报建、运行管理中相关要求、工作管理要点和监督管理措施。
3.运营、改造和标识认证。制定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建筑用能运营管理、改造工作要求。
对部分建筑实施运营监测,主要是政府与大型公共建筑。当老旧小区改造时,应推广绿色化改造,并鼓励申报既有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制定绿色建筑技术规范编制及应用要求、绿建标识认证及评价的工作要求。
4.技术应用及推广。结合湛江市气候与经济环境条件,提出适宜在本地区推广使用的技术、产品或措施,包括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等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措施,明确适宜的建筑类型等内容,并适当提出约束性要求。
5.激励保障措施。从荣誉、财政、产业扶持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落地的奖罚措施,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6.法律责任。界定各单位的法律职责以及违法处罚措施等。
采购包1(湛江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与湛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编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两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20%,本项目成果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天内,支付第二次项目研究开发费占合同总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20%,本项目成果规划委员会评审通过后10天内,支付第三次项目研究开发费占合同总额的20%
4期:支付比例20%,本项目成果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布后10天内,支付第四次项目研究开发费占合同总额的20%
5期:支付比例10%,本项目成果实施运作维护期为一年,实施一年后支付第五次项目研究开发费占合同总额的10% |
验收要求 |
1期: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
2期:成果通过规划委员会评审
3期:成果报市政府批准印发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规划编制文件及管理办法制定 |
项 |
1.00 |
1,010,000.00 |
1,010,00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规划编制文件及管理办法制定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35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中共湛江市委关于制定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目标任务,对照国家、省部与城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和实施方案,以审批的《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基础依据,与在编《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紧密衔接,结合各相关规划内容,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目标、规划、规定和技术规范。 1.发展基础分析。开展湛江市经济社会、城市规划与建设、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新型建筑工业化等发展基础的调研,分析湛江市绿色建筑发展的特点和优劣势。 2.发展定位目标。在国家、省绿色建筑政策和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提出湛江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绿色建筑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确定相关指标体系和任务清单,制定近远期规划实施方案。 3.主要规划内容。 (1)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空间结构,确定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作和重点发展区域。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用地布局、重点发展区域、城市更新规划成果,根据湛江市各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气候特点,确定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域,差异化细分政府投资与民用建筑实施标准与要求,在区域内打造一批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 (2)明确新型建造技术路线。结合湛江市夏热冬暖地区的特点,通过技术适宜性分析,建立适宜湛江市本地条件、生活生产方式、建筑特点的绿色技术体系。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技术融合,提出适合湛江的绿建设计技术路线、建设监管措施、验收机制与物业营运方案。 (3)提出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方案。结合岭南特色,研究适宜的被动式节能措施、能源利用方式、绿色建材利用方式,提出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模式方案。 (4)确定各类民用建筑的绿建指标及布局。针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既有建筑及老旧小区等民用建筑,从土地利用、能源利用、资源利用、绿色交通、生态环境、物理环境等六大方面,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与路径,综合分析碳排放减少量、水资源消耗量、能源利用率、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等内容,提出不同类型民用建筑的绿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和绿建布局方案。 (5)制定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的绿建指标及布局方案。结合湛江市气候特点,针对各类民用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制定绿色建筑指标,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绿色建筑、资源与碳排放、绿色交通、信息化管理、产业与经济、人文等方面,制定新建及既有改造的绿色生态城区、社区、住区示范区的布局方案,提出针对性建设方案建议。 4.保障与实施。 (1)衔接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绿建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内容。 (2)机制体制保障措施。基于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发展绿色建筑规划建设层面的关键性指标,从组织机构、政策体系、技术规范、考核制度和宣传推广上提出落实专项规划的保障建议。 结合绿色建筑的主要任务和关键指标,优化组织机构,提出相关职能部门绿色建筑职责分工。对政策体系、技术规范、认定机制和评价标识管理机制、考核制度方面需改善及增加的工作提出建议。 提出绿色建筑的土地出让、建筑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全生命期监管体制机制的管理实施要点,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湛江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1.总则。规定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等。 2.程序规定。规定建设开发项目在各个阶段需要落实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工作,制定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在立项、规划、建设、验收、营销和运营阶段需要落实的相关工作,明确报批、报建、运行管理中相关要求、工作管理要点和监督管理措施。 3.运营、改造和标识认证。制定主管部门、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建筑用能运营管理、改造工作要求。 对部分建筑实施运营监测,主要是政府与大型公共建筑。当老旧小区改造时,应推广绿色化改造,并鼓励申报既有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制定绿色建筑技术规范编制及应用要求、绿建标识认证及评价的工作要求。 4.技术应用及推广。结合湛江市气候与经济环境条件,提出适宜在本地区推广使用的技术、产品或措施,包括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动绿色建材应用等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措施,明确适宜的建筑类型等内容,并适当提出约束性要求。 5.激励保障措施。从荣誉、财政、产业扶持等方面,提出一些可落地的奖罚措施,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6.法律责任。界定各单位的法律职责以及违法处罚措施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