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58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辽委办字[202019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巩固提升我省耕地分类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涉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整改任务“回头看”迎检工作,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3]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填重金属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精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积极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污染调控区,总结适宜于当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探索适宜当地的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模式。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估,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数据收集、处理与分析。
(二)编制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三)实施安全利用措施。
(四)编制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报告。
(五)建立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
(六)开展动态调整图版地块调查工作。
四、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相关工作完成经评审通过后支付 100%合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