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咨询服务;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背景
2021年7月国家三部委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为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提供了政策支持。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52号),在“十四五”期间,天津市要“构建智慧化交通管理体系,推动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有机融合,推进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建设。2022年1月,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印发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打造区域智能网联应用场景,围绕智能交通建设,以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为契机,推出更多能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模块化解决方案。按照《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中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相关政策要求及管理规定,天津市东疆综保区计划推动全域开放,充分整合本地港口物流发展规划、港口自动驾驶场景实际,尽快打造区域标志性自动驾驶乘用车示范区,完成特色区域产业融合场景的探索;同时计划将区域内约105公里道路申请为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三)技术要求
1、为保障拟开放测试道路的交通安全,达到开放测试条件,需对开放测试道路范围内既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依据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评估,编制完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安全设施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口符合性评价、路段符合性评价等。
成交供应商应详细调研测试道路的交通现状,对拟开放测试道路的现状周边路网环境进行现场调研勘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2、编制完成《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申请背景、申请目标、申请主体、必要性、拟开放测试道路情况、管理及保障措施等。
(四)成果要求
1、《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安全设施评估报告》。
2、《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实施方案》。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相关规范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指定测试道路开放申请工作,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向申报受理部门及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说明:项目需求书中,带“★”标记的内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对标“★”内容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磋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