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供应商必须对所响应项目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响应无效。
1.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包括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服务费、保险费、税金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按无效响应处理。
1.3项目成交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限:2023年11月30日前
3.2服务地点:青海省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中的规定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开展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
收集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规划,相关统计年鉴及统计数据,生态红线划定结果以及近年来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监测调查数据等资料,结合重点区域现场调研,以生态系统和环境要素为对象,分析青海湖流域近20年来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具体问题与未来面临的风险挑战,梳理形成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成因及解决的优先次序,为规划目标体系构建、任务设计、项目策划提供支撑。
(二)开展气候暖湿化背景下青海湖国家公园新生生态环境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根据近年来青海湖流域气候变化相关事实,客观评估气候变化对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风险及有利因素,研究“暖湿化”背景下的青海湖流域气候生态特征,分析未来气候变化趋势及气候变化对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的影响,提出趋利避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防控应对极端天气气候灾害风险的对策建议,尤其是刚毛藻带来的生态安全风险防范。
(三)开展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协同发展研究
立足于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发展生态旅游和保护生态环境关系”的青海湖国家公园方案,全面分析青海湖景区生态保护与文化旅游发展现状和基础,研判国家公园建设和流域发展生态旅游的协调性,分析国家公园建设、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的实施路径,提出保持国家公园建设、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积极推进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融合发展的对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统筹考虑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和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要求,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结合我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目标,明确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水、土、生态各要素的总体保护目标指标;聚焦解决气候变化背景下新生生态环境问题、流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够、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现代化治理能力不足、协调融合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等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流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水鸟鱼草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建设天蓝水碧土净的生态环境、建设精准高效智治的生态智慧公园、构建系统严密有效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等重点任务,并根据国家公园空间管控要求,衔接“三线一单”,提出青海湖国家公园分级、分类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此外,聚焦湿地、草地生态系统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普氏原羚、黑颈鹤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景观、自然遗迹的保护,草畜平衡等重点内容,谋划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与项目。
二、项目提交成果
1.《青海湖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青海湖流域近20年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分析评估报告》;
3.《气候暖湿化背景下青海湖国家公园新生生态环境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报告》;
4.《创建青海湖国家公园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协同发展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