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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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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80000756008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预算

(单位:万元)

196万元

采购人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联系电话

刘工/020-82118351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项目以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方案为主线,通过对黄埔区区位交通、低空资源条件、低空基础设施现状等进行全面分析,分析黄埔区在低空航线和基础设施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对低空产业发展要求,提出黄埔区低空航线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思路与目标,确定低空基础设施的功能与类型、航线布局方案以及近期建设重点任务,并提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

(二)项目属性: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原因说明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以下简称“本办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计划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

(万元)

是否

进口

1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C01031800(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

1

196

 (四)技术要求

  1.工作思路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思路技

术路线图

2.规划方案重点

本次规划方案重点在于为低空物流、应急救援、交通监测等领域提供基础设施布局及航线规划技术支持,并兼顾远期低空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应用。

3.主要研究内容

(1)政策解读与经验借鉴

深入分析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低空经济相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为本次规划提供政策支撑。分析借鉴国内其他低空领域改革试点地区经验,并选取部分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学习相关经验,为本次规划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2)发展基础条件分析

对黄埔区低空空域资源、产业、使用需求以及现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归纳未来黄埔区低空建设面临问题。采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形成现状基础数据库,为后期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3)总体要求和发展路径

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提出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布局原则与发展目标,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产业布局相适应、城市空间结构相协调的低空基础设施体系。探索低空发展新路径,推动形成在国内可复制、可推广的“黄埔经验”。

(4)低空基础设施布局

依据相关政策标准,分析研究低空起降点等基础设施功能与类型划分。根据黄埔区低空发展条件、用地布局、产业分布、行业需求等影响因素,结合广州通用航空规划、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提出黄埔区低空起降点的布局方案。

(5)低空航线规划

在低空起降点布局方案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及法规标准,结合黄埔区低空飞行特点和相关产业分布,设计低空飞行航线的近远期规划方案。

(6)建设运营模式

借鉴其他省、市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管理模式,结合黄埔区建设管理实际情况,提出黄埔区低空起降点建设运营模式。

(7)近期任务清单

结合黄埔区低空经济发展目标和试点工作,提出黄埔区近期建设任务重点项目清单,结合各职能部门职责按任务清单推进实施,并于任务清单内列出建设安排、建设时序、资金需求等相关内容。

(8)保障措施

为确保黄埔低空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制定和落实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支持与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政策支持、体制机制、技术及人才保障等方面。

(9)组织成立专家组

组织开展黄埔区低空空域发展相关专家交流会,就黄埔区低空空域整体发展趋势和关键点等话题进行交流及专业指导。

(10)后续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研究成果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服务范围:本次规划方案空间范围为黄埔区,包括16个街(黄埔街、红山街、鱼珠街、夏港街、大沙街、文冲街、南岗街、穗东街、长洲街、联和街、永和街、萝岗街、长岭街、云埔街、九佛街、龙湖街)、1个镇(新龙镇)及生物岛。

3.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配备一定规模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专业人员团队,针对项目需求组建一支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不少于10人的项目技术团队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乡)规划专业或市政路桥设计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城市(乡)规划、市政路桥或道路桥梁、测绘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有相关空域管理经验人员、无人机驾驶员等。

4.研究成果要求

(1)项目预期研究成果提交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①研究报告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研究》

《低空经济发展先进地区调研报告》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工作方案》

应当全面、系统地反映项目服务内容,成果内容须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点。报告成果图文并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简明扼要,避免论述性和说明性的叙述。

②规划图件

规划编制应形成低空起降点布局图、低空航线走向图等内容,作为研究报告的配套图件,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图件需提交矢量数据。

③低空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计划

形成一份涵盖黄埔区低空起降点运营管理模式的近期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全区低空起降点空间落位的实施时序和路径。

(2)中标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对项目成果申报科技奖项。

(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成果数量:本项目文本文件应包括报告文本和附图、附表,提供表达研究成果内容的文本文件3套、本项目成果电子文件光盘1份。

5.项目成果归属

(1)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侵犯采购人对本项目成果拥有的合法权利。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纠纷,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纠纷或诉讼,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若造成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取证费、法律文书确定的采购人需要承担的款项等)的,中标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

6.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按期提交研究报告和规划图件的初期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财政拨款到位,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服务费20%给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按期提交最终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财政拨款到位,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服务费30%给中标供应商。

(4)服务期结束并顺利完成后续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给中标供应商。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遇到财政支付冻结,则采购人在财政支付解冻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款项事项(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为每年年初财政资金到位的时间不确定,所以年初首次付款时间要根据财政资金下达的时间进行调整,有可能会推迟付款时间,该情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请投标人充分考虑。

7.履约验收

(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具体时间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①研究成果验收:项目研究成果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开展验收工作。

②整体验收: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开展验收工作。

(4)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移交验收资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包括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的专家组等人员组成,验收考核结果及履约情况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考核意见,相关验收考核意见将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5)验收内容:依据项目任务书,招标、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内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6)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

8.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服务内容进行总价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投标人报价凡有超过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总价包括服务期内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或在管理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际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的风险。 

 

采购包1(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按期提交研究报告和规划图件的初期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财政拨款到位,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服务费20%给中标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按期提交最终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查验收,财政拨款到位,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服务费30%给中标供应商。 (4)服务期结束并顺利完成后续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规定程序向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申请核拨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给中标供应商。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遇到财政支付冻结,则采购人在财政支付解冻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合同款项事项(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为每年年初财政资金到位的时间不确定,所以年初首次付款时间要根据财政资金下达的时间进行调整,有可能会推迟付款时间,该情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请投标人充分考虑。

验收要求

 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具体时间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①研究成果验收:项目研究成果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开展验收工作。 ②整体验收: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开展验收工作。 (4)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供应商移交验收资料,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包括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聘请的专家组等人员组成,验收考核结果及履约情况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考核意见,相关验收考核意见将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5)验收内容:依据项目任务书,招标、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内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6)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任务书的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

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1.00

1,960,000.00

1,9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黄埔区低空航线和起降点规划编制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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