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的北泉路以北(不含北泉路)、钱塘江路以南、绵远河以东(含防洪通道、黄河路大桥)、东一环路以西(不含东一环路)约9平方公里建成区域内所有已建成人行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街头公园喷泉池清洗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和区域内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区、单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工作任务,作业范围:1573316.70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清扫、保洁,清运、垃圾处置等环境卫生工作任务范围:1573316.70平方米(附件1、1-2)。
2.清扫、保洁工作模式:清扫采取机扫与人工扫相结合,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保洁采取人工保洁和电瓶车保洁相结合;清扫、保洁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3.作业时间:“普扫一日二次、保洁,清运一日15小时”即:普扫时间为早上7:00和下午3:00前完成,保洁、清运时间为7:00--22:00。
4.从业人员配备由投标人结合工作实际配备,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低于200人(其中一线环卫工作人员不得低于182人),若少于最低人员配备数量,扣当月服务费2200元/人(测算的人工工资);投标时需提供人员配置及费用测算清单。
5.服务人负责承包区域内道路安全标示牌、公交站台、电杆、墙面等所有立面牛皮癣、小广告的清除和卫生清洗。
6.服务人负责承包路段的果皮箱每天不低于四次清掏,保证果皮箱内无积存垃圾和果皮箱的外观整洁、干净;负责所有道路已安装的果皮箱内胆维护,及时补充更换已损坏丢失的果皮箱内胆,总数量880个(双桶)。
7.投标人须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施洒水降尘工作,并做好洒水降尘记录。
8.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街头公园喷泉池中的杂物、淤泥等污物的清理工作,避免再次积累污物,保持公园水池的环境卫生。
9.服务人负责承包路段内清扫的垃圾收集处置,做到定人、及时到点将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保证路面街道无长时堆积垃圾,堆积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10.服务人负责承包路段所需的环卫作业车辆、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做到垃圾收集车每天清洗一次,出勤作业时必须干净、整洁,保持外形美观。
11.服务人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安全巡查工作以及突发性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在每年夏季汛期之前安排专人对道路堵塞雨水蓖子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清掏,保证雨水口畅通。
12.服务人负责承包区域内所有已建成人行道、车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绿化带等区域的垃圾处置和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小区、单位生活垃圾的处置。
13.服务人负责承包区域内大件垃圾的收集及运输,保证大件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及时;
14、环卫机械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也可租赁采购人现有环卫机械及设备。
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租金另行协商,设备使用期间的日常运营费用(保险费、运维费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若人为损坏须由中标人照价赔偿。机械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要求。现有环卫机械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2)。
15.中标人在使用招标人提供的环卫机械及设备过程中造成了自身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侵权问题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带来了损失,招标人承担损失后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为了挽回损失的合理开支、律师费、诉讼费等)。
16.垃圾压缩中转站由采购人提供,但中转站的运行、垃圾处置、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安全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
17.本次采购包含黄河新区青衣路以北近三年内计划建成道路,对未移交前按照道路面积
*中标单价扣减当月服务费用。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地点:德阳市旌阳区。
(三)支付方式:前期服务费先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服务费拔付按季度拔付,在次季度10日前拔付上季度承包费,经每月考核后,承包费按附件3、附件4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四)考核机制:达到《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环卫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日常监管细则》(附件3.4)环境卫生要求。
(五)验收要求: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为保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连续性和作业质量的稳定性,营造洁净的城市环境,从环境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出发,中标单位有义务接纳原辖区作业路段上自愿留下的作业人员。服务期间服务人聘请的作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当地失地农民,切实解决当地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聘用作业人员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为所聘用的环卫工人办理社会保险,聘用环卫作业人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德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凡与第三方所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服务人负责,与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提供承诺函)
2.为加强招标人同中标单位的工作联系,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辖区设立不少于50㎡项目部和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
3.合同期内发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中标人负责。若给招标人带来了损失,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赔偿。(提供承诺函)
4.按照德阳市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指导培训员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服从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上部门的统一安排管理,确保黄河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见成效。中标单位应遵守环卫行业相关条例及其它规定。
5.凡涉及德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处置费单价调整,市自来水公司环卫用水费单价调整价格5%以内的不做调整,超过5%的由中标方提供调价依据报招标方确认后请示旌阳区人民政府后执行。(提供承诺函)
6.服务人在承包期内违反合同条款,经考核,考核分在85分以下超过二次或严重影响新区环境卫生工作,一年内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2次以上(含2次),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其所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作违约赔偿金处理。
7.服务人必须服从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考核管理,并接受省、市、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报价时请参照以下内容:
1)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
2)2022年德阳市环卫处环卫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3)一线环卫工作人员每年慰问金不低于500.00元/人,慰问品不低于100.00元/人。
4)德阳市旌阳区社保局最新社会保险缴纳执行标准;
5)投标人根据自身拟投入机械设备和现有机械设备清单(附件2)自行测算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购置保险等费用;
6)黄河新区城市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目前转运量约60吨/日,合同期内城市人口垃圾产量还会增加,合同期内量上增加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当中,合同期内垃圾量增加不再支付其他费用。生活垃圾转运至和新镇垃圾焚烧厂焚烧,现垃圾处置费缴费单价为79元/吨;
7)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用水费,现缴纳自来水公司水费单价3元/吨;
8)其他需要支出的费用,如:果皮箱内胆维护、夏季汛期前对堵塞雨水口清掏的费用等;
9)投标人必须服从每月依据《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月考核评分表》《德阳市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环卫清扫保洁日常监管细则》(附件3.4)考核,并作为每季度管理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2)中标人自行承担服务期间的自身安全责任。
(3)中标人需为劳动年龄内的一线环卫工人购买社保,超过劳动年龄的需购商业保险,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
四、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完成本项目履约能力(人员保障、设备保障、履约经验);服务方案(①服务理念和目标;②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④管理制度;⑤人员及岗位职责;⑥作业方案(包括不限于:快速保洁、垃圾收集、夜间环卫作业、果屑箱清掏清洗作业、作业时间安排);⑦质量保障措施;⑧安全文明措施方案;⑨重大节假及迎检查保障措施;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