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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监测项目(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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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5160000243855 发布时间:2022-05-16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监测项目(2022-2024年)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相关政策的执行

相关政策若有修订,从其修订后的政策执行。

二、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海洋牧场是以海洋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为主,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底栖贝类,种植藻场和增殖渔业资源等措施,再造鱼类生存环境,加快渔业资源恢复的一种综合举措。海洋牧场对海洋生物资源恢复,海域生态环境改造,优质海产品产出,对带动增养殖业、休闲渔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以及对促进渔业提质、增效、调结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增收均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于2016年,系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养护型海洋牧场示范区。该示范区面积698.5ha,辐射面积1239.5ha,分别由马祖岙口、下马鞍破屿、火焜岙口、上马鞍西南、大檑后麂山、东界外及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鱼礁区组成(见图1),该示范区先后投放各类人工鱼礁5522个(台/座),共计240813空·m3形成单位鱼礁108个,鱼礁群14个,鱼礁带7个。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与《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农办渔〔2018〕68号)相关要求,该示范区已开展了2019年度秋季、2020年度秋季、2021年度春、秋两季监测,现对2022年(秋季)、2023年(春、秋两季)及2024年(秋季)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图1: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布图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农办渔(2018)68号)对示范区与对照区共计16个站位开展渔业资源、浮游生物(涨、落潮)、底栖生物、附着生物、叶绿素、微生物、水文、水体化学、沉积物检测(具体见表1),上述内容2022年度秋季(定为10月)调查1次,2023年度春(定为5月)、秋季各调查1次,2024年度秋季调查1次,同步进行该示范区渔获物统计、渔船作业记录及问卷调查;开展宣教活动及媒体刊报等。分别形成《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22年度监测技术报告》、《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23年度监测技术报告》、《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24年度监测技术报告》;2024年度同时开展1次示范区人工鱼礁检测,形成《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2024年度声学水下勘测技术报告》。

表1: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调查内容表

序号

站位

站位类型

经纬度

水文

水体化学

沉积物

叶绿素微生物

浮游生物

底栖生物

附着生物

渔业资源

1

Z1

一期工程鱼礁区

 27°27'37.14" 121°8'51.81"

√√

 

2

Z2

27°27'34.94" 121°9'36.21"

 

 

 

 

 

 

 

3

Z3

27°27'23.54" 121°8'56.28"

√√

4

Z4

 27°27'17.44" 121°9'42.18"

 

 

 

 

 

 

 

5

Z5

对照(南侧)

 27°24'34.69" 121°7'44.84"

 

 

 

 

 

 

 

6

Z6

对照(自然岛礁)

 27°27'48.53" 121°7'4.71"

√√

 

7

Z7

对照(北侧)

 27°30'38.53" 121°8'28.59"

√√

 

8

Z8

对照(西北侧)

 27°28'11.13" 120°58'51.91"

 

 

 

 

 

 

 

9

Z9

大檑后麂山鱼礁区

 27°28'55.58" 121°7'33.87"

√√

 

10

Z10

大檑后麂山鱼礁区

 27°29'58.43" 121°5'50.34"

 

 

 

 

 

 

 

11

Z11

东侧人工鱼礁区

 27°28'21.71" 121°8'55.67"

√√

12

Z12

东侧人工鱼礁区

 27°28'9.87" 121°9'4.84"

√√

 

13

Z13

火焜岙口鱼礁区

 27°27'3.63" 121°5'33.70"

√√

14

Z14

下马鞍破屿鱼礁区

 27°25'29.32" 121°2'27.41"

 

 

 

 

 

 

 

15

Z15

马祖岙口鱼礁区

 27°28'16.46" 121°1'46.91"

√√

 

16

Z16

上马鞍鱼礁区

 27°26'11.98" 121°0'35.35"

√√

 

 

3、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1

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监测项目(2022-2024年)

3

150

按报价组价

按报价组价

按报价组价

注: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分年度支付,投标报价已包括监测调查、报告文件、专用工具、租船、差旅、保险、税金、验收、人员工资、招标代理费等各项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须自行勘查现场并自行采样,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三、采购技术要求

1、监测主要内容和要求

1.1水文:监测内容包括水深、水温、盐度、透明度、水流、波浪。不少于10监测个站位,其中水流、波浪可选择有代表性的站位2-3个进行监测采样、测定或分析按照GB/T 12763.2规定执行,并按照GB 17378.2进行相关性分析。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3年之中水流、波浪调查不少于1次。

1.2水体化学:监测内容包括DO、pH、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铵盐、总氮、总磷、COD、无机氮、石油类、Hg、Cu、Pb、Zn、Cd、悬浮颗粒物SPM、颗粒有机物POM。DO、pH、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铵盐、总氮、总磷采样、测定或分析按照GB/T 12763.4规定执行;COD、无机氮、石油类采样、测定或分析按照GB 17378.4规定执行;Hg、Cu、Pb、Zn、Cd按照GB 17378.3规定采样,并按GB 17378.3规定测定分析;悬浮颗粒物SPM、颗粒有机物POM采样、测定或分析按GB/T 12763.9执行。水体化学不少于10个监测站位,通过采集分析的数据进行示范区与对照区对比,同时与上年度测定值进行对比,应采用图表形式分析变化情况,图表必须体现具体数据,并按照GB 11607进行评价。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3沉积物:监测内容包括有机碳、Hg、Cu、Pb、Zn、Cd、硫化物、油类,不少于10个站位。按照GB 17378.3规定采样,并按GB 17378.5规定测定分析。通过采集分析的数据进行示范区与对照区对比,同时与上年度测定值进行对比,应采用图表形式分析变化情况,图表必须体现具体数据,并按照GB 18668进行评价。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4叶绿素、微生物:不少于10个站位,按照GB/T 12763.6和GB/T 12763.9执行,列图表分析示范区与对照区、与上年度变化情况,必须体现具体数据,并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价。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5浮游生物:包括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不少于10个站位,分别采集涨、落潮浮游生物,按照GB/T 12763.6采样、测定、分析,按照GB/T 12763.9进行计算。鉴定种类、统计种群数量、丰度、生物量、优势种、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群落演变,并根据SC/T 9417-2015进行分级判定,列表分析示范区与对照区、与上年度变化情况。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每次调查应包含涨、落潮。

1.6底栖生物:不少于10个站位,按照GB/T 12763.6采样、测定、分析,按照GB/T 12763.9进行计算。鉴定种属类别、统计种群数量、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群落演变,并根据SC/T 9417-2015进行分级判定,列表分析示范区与对照区、与上年度变化情况。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7附着生物:不少于3个站位,应采用潜水方式进行采样、水下摄影,并按照GB/T 12763.6执行。鉴定种属类别、统计种群数量、生物密度、生物量、优势种、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群落演变,列表分析年度变化情况。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8渔业资源:包括鱼卵、仔稚鱼和泳游动物。调查按照SC/T 9417-2015执行,应采用拖网、刺网、钓具、笼壶、声学走航、潜水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能全面反映该示范区与对照区渔业资源的总体情况与列年变化情况,分类别统计各站位渔业资源种类、数量、优势种、多样性指数、丰富度指数、均匀度指数、资源数量密度、资源重量密度。对主要渔获物种类按GB/T 12763.6进行个体长度、重量、性腺发育和年龄等生物学鉴定。2022年度秋季和2024年度秋季各调查1次,2023年度春季和秋季各调查1次。

1.9渔业生产要素调查:以调研、收集资源为主,包括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渔业生产统计数据、示范区渔业生产数据和附近交易市场的交易数据,统计各类渔业生产方式的努力量、渔获量、产值和成本等渔业生产信息,按照标准(SC/T 9405)的规定执行。每个年度生产季节进行调查。

1.10示范区人工鱼礁水下勘测:应采用声呐侧扫系统和多波束测深系统结合对各牧场区进行检测,检测人工鱼礁是否滑移、倾覆、沉陷、掩埋、降解、解体现象,确定礁体(礁山)位置、数量、高度、投影面积,算计空方量。2024年勘测,具体时间由供应商自行安排。

1.11宣教:

(1)组织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应通过垂钓比赛、科普进行校园、海洋牧场休闲观光或美食健身方式开展,同时通过发放海洋牧场宣传册和微信朋友圈等现代技术手段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扩大海洋牧场影响面,让海洋牧场作为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主题活动每个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宣教对象共计不少于200人。

(2)结合主题活动或相关该示范区的媒体报道,每个年度国家级媒体刊登或播报不少于1次,或者每个年度省级媒体刊登或播报不少于2次,其他媒体每个年度不少于4次,满足《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指标体系》的4分要求。

(3)社会满意度调查:开展当地乡镇公众对海洋牧场示范区知晓率、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行满意度进行调查,调查样本数量不少于70份。

(4)水下影像:采集潜水摄影调查结果,裁剪并制作时长3-5分钟的《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水下影集》,应包括水下礁体、附着生物、游泳动力活动等情况内容,旨在反应海洋牧场建设效果,并配音解说。

2、成果及其要求

2.1年度监测技术报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渔〔2021〕68号)要求撰写,于每个年度11月底前提交。纸质文本一式2份,同时提供WORD和PDF版本备案。

2.2声学水下勘测技术报告:章节包括勘测方法、勘测结果(分牧场区的声呐和多波束检测)、与前期勘测结果比较、问题与建议等,勘测图件比例1:2000或1:5000。2024年11月份前提交,纸质文本一式2份,同时提供WORD和PDF版本备案。

2.3水下影像:制作《浙江省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水下影集》,在项目验收前提交。

2.4原始调查案卷和监测报告:在项目验收前提交。

四、商务条款

  1、服务期

服务期为三年(自签订合同日起),且每年监测应于每年10月底前开展,年度监测技术报告必须当年11月底前提交(包括正式书面报告和有关电子文档)。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年度工作内容,出具合格的监测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分年度支付当年度款项(成交供应商需出具与当年度等额的合同价款正式税务发票)。本次监测调查服务期为三年如中标人未能按时提供监测调查报告或服务质量达不到采购人需求,发现一次,扣除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发现两次,扣除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发现三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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