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总则
1.1供应商应具备由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服务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3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认真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项目考核管理要求等,一旦成交,应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1.4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
1.6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在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
2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项目地点
3.1项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城路150号融书房
4磋商范围与内容
4.1项目背景及现状
为打造“上海文化”品牌、满足陆家嘴金融区精英白领和整个浦东区域居民文化生活需求,由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主办的陆家嘴读书会于2018年应运而生。
陆家嘴读书会是定期于每周五、六晚7:00-9:00、定点在浦城路150号陆家嘴图书馆融书房三楼举行的精品文化活动,选题范围主要集中于文学、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艺术鉴赏四方面,穿插商业财经类主题,面向国内金融行业白领精英、惠及浦东区广大市民。读书会以新服务、新社群、新形态做高品质、全媒体、现象级活动为文化定位,依托相关领域一流学者、专家、作家、艺术家组成的智库专家团队,为广大浦东市民和金融白领度身定制,通过举办近百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阅读分享活动,并融合展览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浦东市民的文化生活。
4.2磋商范围与内容:利用自身优质的策划能力和承办经验,举办每周一场讲座(节假日除外),制作、运营陆家嘴读书会公众号,围绕陆家嘴读书会项目立体策划文化活动和相关内容,做好陆家嘴读书会读者服务。
4.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
5承包方式
5.1依据本项目的磋商范围和内容,成交供应商以包服务、包质包量、包安全可靠的方式实施服务承包。
5.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合同签订方式
6.1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
7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7.1结算原则
7.1.1本项目合同结算价以审计为准,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和结算下浮率(如果有)不变,实际工作量以采购人或第三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核定为准。
7.2支付方式
7.2.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1)合同签订生效后财政经费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
(2)项目结束后,由采购方组织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尾款;
(3)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内发生违约情形,采购人参照合同约定条款和考核结果,从分期付款周期中扣除处罚款。
7.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不予计量和支付。
三、服务质量要求
8磋商内容与要求
8.1工作目标与总体要求
打造面向全国、面向未来、嫁接国际的高端读书会。联动浦东新区乃至全上海的优秀文化品牌资源,做高品质、全媒体、有代表性,展现上海文化风貌的一流现象级品牌活动。
8.2本项目磋商内容与具体质量要求(但不仅限于)详见下表。
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常规活动 |
每周一场读书会(逢节假日除外)全年举办不少于45场 |
2 |
主题月 |
全年策划1次主题月活动 |
3 |
微信公众号 |
全年公号推送不少于50篇推文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4 |
微信社群 |
新增一个500人微信读者群,并且进行有效运营 |
5 |
媒体宣传 |
全年媒体报道不少于200篇 |
6 |
声音内容 |
全年有45期声音内容投放至喜马拉雅、小宇宙 |
7 |
视频节目 |
全年有45期视频节目上线B站等视频平台 |
8 |
专家智库 |
全年拓展40位全新陆家嘴读书会智库专家 |
9 |
直播 |
全年直播45次 |
说明:此表所列内容为本次磋商核心工作内容,供应商不得缩减。
8.2绩效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和新消费品进行跨界合作 |
策划举办跨界联名合作活动 |
2 |
5周年纪念活动 |
和合作方共同策划承办一场5周年庆典活动 |
3 |
重磅系列直播活动 |
和抖音(或其他官方大型直播平台)策划系列直播活动 |
8.3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明细 |
备注 |
1 |
常规读书会 |
嘉宾邀请和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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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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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速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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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摄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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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场活动海报及其他相关物料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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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线下沙龙相关物料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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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题月 |
主题月活动策划和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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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视频音频服务 |
视频音频录制剪辑和相关平台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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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直播 |
保证每场活动现场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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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号、社群相关维护运营 |
读书会公号活动预告文案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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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读书会公号文章排版制作、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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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微信推送排版、视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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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和新消费品跨界合作 |
策划、举办联名主题月活动并赠送合作产品给读书 会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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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策划展览、双方沟通设计展览内容、布展并进行有效预告,完成相关导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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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联合策划一期联名书单,并在双方宣发平台共同发 布露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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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 周年纪念活动 |
和相关合作方商定活动方案、进行相关领导和嘉宾 邀请,活动场地搭建和活动落地以及后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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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系列直播活动 |
围绕 423 或其他节点进行系列主题活动策划,联合 官方视频平台,邀请重磅嘉宾进行主题内容分享, 搭建直播场景,进行前后期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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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媒体宣传、智库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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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本项目中人员岗位要求(但不仅限于)详见下表。
序 号 |
岗位名称 |
建议配置岗位人数 无性别要求 |
基本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60岁以下 |
2 |
内容策划 |
2 |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
3 |
活动运营 |
2 |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从事市场工作2年以上
3、45岁以下 |
4 |
公众号和微信群运营 |
1 |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45岁以下 |
5 |
音频、视频运营 |
1 |
2、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45岁以下 |
6 |
对外合作 |
1 |
3、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45岁以下 |
7 |
美术设计 |
1 |
1、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2、从事美编工作1年以上 3、45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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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 |
|
注: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依法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8.5工作成果
2023年陆家嘴读书会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以报告文本、图集、数据等方式呈现,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社会效益,市民反响效果,大赛举办的线上、线下活动相关内容介绍,影响力统计总结,宣传推广的媒体曝光率统计总结等。
9应急处置要求
9.1成交人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领导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工程措施、临时交通组织方案、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人员、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等)等内容。
9.2建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总体指挥,并落实各部门职责和相关措施。
9.3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安排专职人员,监测、收集各类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的紧急事件,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采购人,上报的应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上报形式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采购人应急值班联系电话:28282160,传真:58316995。
10管理、考核服务要求
10.1项目管理要求
10.1.1供应商在磋商阶段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需求和国家、本市有关规定与标准制定管理方案,在中标后据此进行细化,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确认的管理方案和管理计划组织管理,接受采购人代表对管理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未经采购人事前书面许可,成交人不得自行调整管理方案或更改管理措施。
10.1.2根据实际需要或其他原因,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调整管理方案并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人管理人员调整管理时间或更改管理措施时,成交人应遵从采购人要求,但如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成交人需提出增加费用预算和依据,经由采购人确认后由采购人承担。
10.1.3成交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并经采购人认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四金),且为该项目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成交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10.1.4成交人需建立职工(含劳务工等各种类型用工)花名册等档案资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并按规定标准安排专业健康体检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10.2项目考核办法
10.2.1人员组织架构:人员分工明确;
10.2.2宣传推广:借助媒体力量进行传播,媒体类型涉及:纸媒、电视台、广播、新媒体等发布数量;
10.2.3活动组织次数;
10.2.4跨界合作(平台直播合作、新消费品合作);
10.2.5直播次数;
10.2.6大型纪念活动;
10.2.7总结性报告项目结束后,形成总结性报告。
11服务验收标准
11.1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根据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进行考核,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
11.2项目完成后,项目责任单位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验收材料,并同步开展项目审计。如项目责任单位或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验收,则取消其一年以上申请和参与新资助项目的资格。
11.3本项目连续两次验收未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12保密要求
12.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且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或做其他用途,否则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本款规定的效力及于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的所有雇用人员。
四、报价须知
13磋商报价依据
13.1磋商报价计算依据包括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包括提供的附件)、磋商文件答疑或修改的补充文书、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工作量清单、项目现场条件等。
13.2磋商文件明确的项目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质量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与标准及考核要求等。
13.3服务内容一览表说明
13.3.1服务内容一览表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3.3.2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内容一览表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主要工作内容,与最终的实际履约可能存在小的出入,各供应商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了解采购需求。供应商如发现该表和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或补充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核心工作内容应以服务内容一览表为准。
13.4岗位设置说明(如有)
13.4.1岗位设置应与磋商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3.4.2采购人提供的岗位设置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各岗位最低配置要求,与最终的实际履约可能存在小的出入,各供应商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了解采购需求。供应商如发现该表和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或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对磋商文件予以更正,否则,供应商不得对岗位设置中的岗位类别和数量进行缩减。
14磋商报价内容
14.1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磋商报价(即磋商总价)应包括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采购、服务所产生的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利润、税费、履约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而发生的辅助性、配合性的相关费用,并且充分考虑合同包含的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各项全部费用
14.2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磋商报价应将所有工作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供应商的风险,其费用视作已分配在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单价或总价之中。供应商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计价和总价。
14.3在项目实施期内,对于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人工价格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任何风险因素,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价不作调整。
14.4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及各类磋商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4.5供应商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其他任何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价、人工和材料成本增涨、因设备使用年限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
15磋商报价控制性条款
15.1磋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其中各年度或各分项报价
(如有要求)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5.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5.4经磋商小组审定,磋商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5.4.1磋商最后报价和技术方案明显不相符的;
15.4.2磋商最后报价中缩减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服务内容的;
15.4.3磋商报价中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政府采购政策
1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6.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划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反之,视作非中小企业,不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均应按本款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6.2依据市财政局2015年9月发布的《关于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16.3如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6.4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注:仅监狱企业适用)
17.1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磋商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7.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促进残疾人就业(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适用)
18.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