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
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室内、室外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服务,范围包含:所有新区医院一期工程建筑及配套建筑(含地下室及缓建区域)、全科医生培训中心(含地下室)、餐厅楼、医疗废物暂存处、生活垃圾站、发热门诊。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 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排水系统、事故广播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自动巡检与联动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等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及维修,确保整个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1.2如果在维保期间内,维护质量出现了任何与技术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不 相符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应负责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此类补救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中标方承担;如在维保期间,出现消防系统运行不正常,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2.1.3服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开关机管理、设备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清洗、区域内耗材更换、配件更换,设备更换;建立台账,制定维护保养、巡检制度以及设备运行记录、故障记录,提供年度服务报告;根据公立医院改革高质量发展和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运维管理信息化、智能化。
2.1.4本项目需设立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业运维人员等不少于6人。本项目需要24小时值守,出现故障15分钟内响应。所派服务人员必须恪守职责,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并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服务人员采购单位有权要求调换。
2.1.5在维保过程中所更换的零配件均应为原厂正品配件产品,并对其提供质保,在此期间发生二次损坏由中标人免费负责更换。损坏的单件易损件(不包含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箱门、水带、灭火器、卷盘)由中标公司承诺免费提供和安装调试(单件易损件为300元及以内,价格根据当月信息价,无信息价根据业主询价为准)。托管运营过程中必须保障消防设备稳定运行。
2.1.6 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消防巡查人员提供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指导与培训服务,确保采购人消防设施设备的可靠运行。
2.1.7 配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培训、演练等各种相关的工作。
2.1.8所有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佩带胸卡。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卫生,工作人员仅限在工作场地内活动,未经采购人许可严禁进入其他区域。
2.1.9中标单位按照《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维保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项目,每月按时将劳务工资拨付至其个人账户;
2.1.10维保人员在履行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工作时,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事故情况时,由中标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中标单位工作失误,致使采购方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1.11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2.2服务地点:周口市中心医院文昌路院区。
2.3服务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年。
2.4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