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浦城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9210000774331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浦城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的通知》(农办建[2023]6号文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和《2023年福建省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3]29号文的要求,我县聚焦土壤pH<5.5的耕地,考虑粮食作物、油料作物核心产区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同时兼顾官路薏米地理标志产品开展酸化耕地治理,经前期乡镇面积落实上报治理面积80023亩,其中石陂10635亩、永兴11000亩、古楼2000亩、临江5770亩、富岭7900亩、莲塘10673亩、仙阳11395亩、忠信9550亩、管厝6000亩、官路5100亩。通过3年的连续治理,项目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土壤贫瘠、板结、潜育化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打造一批推进酸化耕地治理的综合施策样板田和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推进机制。2023年当年土壤pH值平均上升0.2以上,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粮油作物产能。

2、浦城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服务采购项目分三个采购包进行采购,合计面积80023亩。

1.1采购包1:石陂、永兴、古楼3年乡镇,面积23635亩。

1.2采购包2:莲塘、临江、富岭3个乡镇,面积24343亩。

1.3采购包3:仙阳、管厝、忠信、官路4个乡镇,面积32045亩。

3、中标人推荐原则:

为能尽快完成2023年度酸化耕地治理实施工作,已经获得采购包1中标人的投标人,其不再推荐为采购包2、采购包3的中标人;已经获得采购包2中标人的投标人,其不再推荐为采购包3的中标人。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以下内容均适用于采购包1、2、3

1、服务内容

1.1通过采取施用酸化耕地治理产品(石灰质物质)进行土壤治酸调酸,配合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施用、配方施肥、施用生理碱性肥料等土壤培肥技术措施实现当年治理目标,当年治理效果必须达到pH值平均提升0.2个单位以上。并且耕地质量等级能得到提升,产能得到提升。

1.2每个乡镇建立酸化耕地治理模式示范片1个,示范面积不少于500亩,并且其中每个标段必须有1个千亩示范片,示范片主要展示施用酸化耕地治理产品(生石灰、牡蛎壳粉、白云石粉)的治酸效果,展示技术模式、技术措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有机肥施用、配方施肥、施用生理碱性肥料等)在治酸、培肥、产能提升等方面的效果。

1.3示范片内开展模式简比验证试验1个,验证实施效果。在示范片内选择一块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开展不治理(CK)与治理对比验证试验,验证施用酸化耕地治理产品的治酸、培肥、产能提升等的效果。

1.4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指导,指导农户合理应用酸化改良产品。对项目区的种植大户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指导,发放技术资料、技术手册等,指导农户合理施用酸化改良产品。

1.5提供符合相关产品质量要求或具备合格证的酸化耕地治理产品100公斤/亩,其中生石灰占30%、白云石粉占35%、牡蛎壳粉占35%。产品包装规格25公斤/包或50公斤/包,具体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1.6产品质量在供货时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抽样送检。不合格产品不退货不付款,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供货时由县乡统筹30%面积亩施100公斤生石灰,35%面积亩施100公斤白云石粉,35%面积亩施100公斤牡蛎壳粉,原则上一个村一个品种,产品与农户及村沟通送到农户及村指定区域。

1.8签订合同后开始供货,或与农户及村沟通具体供货时间,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供货。

2、酸化耕地治理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2.1白云石粉:

①符合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钙镁氧化物>40%。

②pH值为≥8.5。

③有毒有害元素:符合符合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As≤30mg/kg;Cd≤1.0mg/kg;Pb≤100mg/kg;Cr≤150mg/kg;Hg≤2.0mg/kg。

④产品包装规格:25公斤/包(±0.5公斤)或50公斤/包(±1.0公斤)

⑤适用于酸性土壤。

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白云石粉产品质量合格的承诺书。

2.2牡蛎壳粉:

①参照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钙镁氧化物>40%。

②pH值为≥8.5。

③有毒有害元素:参照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As≤30mg/kg;Cd≤1.0mg/kg;Pb≤100mg/kg;Cr≤150mg/kg;Hg≤2.0mg/kg。

④产品包装规格:25公斤/包(±0.5公斤)或50公斤/包(±1.0公斤)。

⑤适用于酸性土壤。

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牡蛎壳粉产品质量合格的承诺书。

2.3生石灰

①符合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钙镁氧化物>75%。

②pH值为≥8.5。

③有毒有害元素:符合NY/T3443-2019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要求。As≤30mg/kg;Cd≤1.0mg/kg;Pb≤100mg/kg;Cr≤150mg/kg;Hg≤2.0mg/kg。

④产品包装规格:25公斤/包(±0.5公斤)或50公斤/包(±1.0公斤)。

⑤适用于酸性土壤。

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生石灰产品质量合格的承诺书。

2.4做好酸化耕地治理产品进出货记录,发放记录、其它方面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记录,保留好产品合格证等。

2.5指导农户在施用酸化治理产品安全操作,并与农户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后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采购人按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项目服务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合同支付方式

1、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5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10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项目实施后示范片及验证试验完成提交报告及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价(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2: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后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采购人按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项目服务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合同支付方式

1、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5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10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项目实施后示范片及验证试验完成提交报告及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价(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3: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后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采购人按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考核结果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项目服务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合同支付方式

1、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5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中标人提供质量合格产品数量达100%(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项目实施后示范片及验证试验完成提交报告及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价(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采购包2:不缴纳

采购包3: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以下内容均适用于采购包1、2、3

7、报价要求

7.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种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并在本次的报价中自行考虑。

7.2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措施费、差旅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利润、税金、保险费、风险费等各种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提交成果过程中,如发现有错误、漏项,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时间。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8、项目资料

8.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采购合同的服务/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2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使用服务、货物的有关培训/说明资料。

9、知识产权

9.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0.1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10.2供应商提供服务/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国家有强制规定或技术参数中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保证期内因服务/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保服务。

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处。

10.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0.5免费保修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服务/货物,终生维护,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1、项目验收

11.1采购人与供应商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从设计、施工、优化、安装、测试到验收的各项工作。采购人与供应商将各指定一名代表负责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当发现问题或就问题发生争议时,各方代表应以书面的方式表明各自的认识,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

11.2项目验收

(1)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的服务/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未满足验收条件的不予签收。

(2)供应商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交付采购人。

(3)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4)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2、违约责任

12.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3投标人成交后,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2.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付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延期交付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付期还是不予延长交付期。若采购人同意延长交付期的,延期交付的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同时,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付的违约金,延期交付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一天按迟交付物金额的5‰收取 ,延期交付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该迟交付物款项合同金额的10%。如果中标人在达到最大延期交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中标人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款项。

12.5中标人交付不合格的,应当负责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否则视为中标人不能交付,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因更换货物造成逾期供货的,按4条执行。

12.6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2.7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