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2023年度台州市围填海监测评估项目 |
1 |
项 |
64 |
64 |
一、目的意义
开展2023年度台州市围填海监视监测项目,进一步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工作,开展台州湾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处理情况核查成果集成、在建填海项目监测、疑点疑区甄别核查、填海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测量、低效用海调查与分析集成等工作,了解我市围填海现状,强化海域综合管理,规范用海秩序,切实有效提高我市海域综合管控能力。
二、实施目标
1、通过开展台州市围填海监视监测项目,全面掌握台州市历史围填海区域海洋空间资源分布与动态变化情况,加快历史围填海处置,集约节约利用海洋空间资源要求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提升我市海洋空间资源管控能力。
2、通过开展2023年度在建项目监视监测工作,掌握在建填海造地项目季度建设情况,规范填海活动。
3、通过开展2023年度台州市疑点疑区甄别核查工作,及时掌握台州市疑似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动态信息,为报送台州市疑点疑区监测核查成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4、通过对填海竣工验收项目现场测量来规范用海项目的管理,保障国家及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力和利益。
5、开展台州各县低效用海调查成果集成。
6、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政策法规、海域使用论证、评审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确保报告编制规范、数据资料可靠、论证内容全面、论证过程严密、论证结论客观。
三、工作范围
1、《浙江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内的台州市围填海区块,共216个区块5696.5391公顷,涉及6个沿海县(市、区)。
2、2023年度台州市辖区海域范围内经海域主管部门审批的在建填海造地用海项目。
3、2023年度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台州市辖区海域范围内海域使用疑点疑区和无居民海岛疑点疑区。
4、台州市填海竣工验收的项目。
5、本次低效用海调查范围为椒江、路桥、玉环、临海、三门、温岭行政范围内的向陆侧经营性用海项目,除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内项目、国批项目外。
6、台州市2023年度编制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评估。
四、工作内容
1、对2023年台州市各县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数据和结论进行审核和集成,编制2023年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集成报告,制作2023年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矢量数据集。
2、核查在建填海造地项目填海界址、范围、面积,项目建设情况,核对在建填海造地项目实际填海范围与是否位于审批用海范围内。
3、利用卫星遥感影像等方式开展疑点疑区甄别,对重点区域重点用海项目开展核查。监测疑点疑区的用海方式、用海面积、用海主体等信息。
4、开展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现场测量,核实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界址点、测量结果是否满足精度要求。
5、完成低效用海调查成果集成。
6、组织召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会,出具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
五、技术要求
(1)《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
(2)《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3)《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070-2003);
(4)《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国海管字〔2017〕3号;
(5)《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核查工作规范(试行》(国海管字〔2017〕3号);
(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CH/T2009-2010)。
(7)《浙江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监管工作方案》
(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2)《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070-2003
(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5.3疑点疑区甄别核查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海域使用疑点疑区监测技术核查工作规范》(试行);
《地面监视监测技术规程》(暂行)(2006年);
《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
《海籍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070-2003);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浙江省GPS-RTK测量技术规定》(ZCB001-2008)。
卫星影像分辨率应优于两米
(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2)《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070-2003
(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浙江省低效用海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依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标准。
六、成果
(1)调查统计资料:已确权未完成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未确权已填成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查汇总表;生态修复完成情况核查汇总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汇总表。
(2)矢量数据集:采用Geodatabase格式,必须通过拓扑规则检查,并与调查统计资料相一致。
(3)图件成果:采用机助制图方式编制专题图件,制图按照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块分布图和台州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审批分布图。
(4)集成报告:报告中对所有需要上报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明确的表述。
(5)成果录入:本项目最终数据成果的矢量数据要求录入浙江省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帮助完善平台相关建设。
编制台州市季度在建填海项目监测报告。
卫星影像图片对比分析或现场测量照片等。
本项目最终数据成果的矢量数据要求录入浙江省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帮助完善平台相关建设。
对每个申请填海验收的项目出具填海项目竣工验收测量复核报告。
编制台州市低效用海调查与分析集成报告。
对每个海域使用论证项目出具质量评估报告。
七、工作期限要求
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以上全部工作。
八、资金
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在收到供应商开出的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70%;供应商工作成果验收通过后七日内付清项目总费用。
九、商务需求表
总体要求 |
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2023年度台州市围填海监测评估项目,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软硬件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工伤保险费、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质保维护费、第三方质检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知识产权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为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规格书中所包含的2023年度台州市围填海监测评估项目所有内容。 |
质保期 |
(1)服务质量保证期为服务成果向采购人移交起十二个月。(产品技术需求栏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2)即使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供应商仍应对服务成果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与咨询。 |
时间及地点 |
时间要求: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地点: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地点。 |
付款条件 |
详见合同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