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仲恺高新区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9270000781436 发布时间:2023-09-27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仲恺高新区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惠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一镇(街)一站”建设技术意见》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分别在潼湖、惠环、潼侨、沥林4个镇(街道)各组织建设了1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了保障自动监测站数据的有效性、稳定性,需对4个街镇站点开展常态化的专项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3年10月下旬-2026年10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2.5%,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12.5%;

 

2期:支付比例87.5%,项目期间,每半年为一个服务期,共6个服务期,每个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考核证明材料及相关发票申请付款。其中,前五个服务期每期服务费用为合同总价的12.5%,第六个服务期服务费用为合同总价的25%。每个服务期服务费用中的30%作为考核款,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拨付金额挂钩:当期考核得分≥90分的,拨付全额考核款;90>得分≥80,拨付考核款的80%;80>得分≥70,拔付考款的60%;70>得分≥60,拔付考款的30%;得分<60分的,扣除全部考核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验收要求

 1期: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展项目运维服务,采购人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仲恺高新区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1.00

1,560,000.00

1,56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项目情况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惠环、沥林、潼侨、潼湖四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运营维护,保障数据的有效性、稳定性。

(1)监测设备和辅助设施

站点设备主要包括监测仪器、气象仪器和辅助设备设施三部分组成。监测仪器包括SO2、NO2(NO、NOx)、O3、CO、PM10、PM2.5等空气质量指标分析仪、零气发生器、动态气体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辅助设备设施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标气、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防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站房等。

(2)监测频次及数据传输

监测工作方式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采用一点多发方式,通过有线网络向站点所在的县区分局、市级监测站和市局实时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数据包括站点各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测分钟值、小时值、所有仪器设备及工控机的状态工作参数等。

(3)监测项目

各子站监测SO2、NO2(NO、NOx)、O3、CO、PM10、PM2.5六项指标、气象五参数(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

 

2

2、运维服务周期

2023年10月下旬-2026年10月31日

 

3

3、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3.1服务范围

(1)负责各监测站点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标准气体、耗品耗材、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设施等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等工作;

(2)负责监测数据的审核上报;

(3)负责场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并负担相应费用。

(4)运维过程须接受采购人检查和考核,确保所有监测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市局联网正常。

(5)运维过程中涉及站点迁移的,运维单位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等具体工作。

(6)中标人应对每个站点提供有资质的防雷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

3.2设备配备要求

(1)中标人须为站点运行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温湿度计、大气压计、标准气体、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臭氧校准仪等。

(2)中标人须配备监测设备与辅助设施的耗材和备件。耗材按照不少于2个月的消耗量配置,备件按照至少3个月使用量配置。

(3)中标人应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4)中标人须至少配置一套备机,备机清单见附表1。须提供备机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品名、品牌、型号、数量、来源等)。投标人为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用作本项目备机的库存设备清单;投标人非备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已经购买备机的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未到货的须与生产商签订按时供货协议,供货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10月20日)。

3.3机构、人员、车辆配备要求

(1)中标人应在本市设有办事机构,机构/公司内设监控室、质保实验室等。

(2)中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4人。

(3)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自动监测站相关运维经验,且具备相关领域的职称或学历。

(4)中标人应保证配备的专用巡检车辆数量不低于1辆。

3.4运维费用要求

本次招标所涉及站点的备件、耗材、维修等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场地租赁费、站房租赁费、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费亦全部由中标人承担,上述费用全部包括在本项目投标报价中。

3.5运维工作一般要求

(1)建立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故障处置的工作制度或方案并执行落实。

(2)保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3)检查供电、网络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证空调正常工作,站房温度保持在25±5℃,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下。

(5)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7)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8)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9)使用的SO2、NO和CO标准气体须为国家一级标气,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3.6运维工作具体要求

(1)每日工作要求:每日远程查看监测数据、自动质控结果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包括:检查站点的零点、跨度、精度、多点等自动检查结果是否合格,如不合格需告知数据人员并尽快远程解决,或安排人员去现场检查、维护、重新校准,如监测仪器出现故障且现场无法解决时需及时更换,并报质量保证室进行维修。检查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根据电源电压、站房温湿度、仪器故障报警信息等,判断监测站点现场状况。发现运行数据有持续异常值,或数据传输中断时,通知采购人,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每日审核前1日各监测点位原始小时值。

(2)每周工作要求:每周至少巡检站点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需要注意站房内有没有异常气味和杂音,观察站房周围是否有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任何活动并记录,检查并记录监测子站采样系统、监测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校准系统和标准气体和其他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巡检期间如遇发现监测子站周围存在突发污染源、仪器故障、设备更换、采样管路清洁、成效审核等影响监测结果的情况时,应记录并宣告这期间监测结果无效。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雨现场、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结合气象预报,在极端天气来临前,进行站房安全预防性检查,保证站房安全。

(3)每月工作要求:升级现场工控机杀毒软件,并进行数据备份。检查各手动质控任务是否按时按质完成。

(4)每季度工作要求:编写季度质量控制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各监测子站的巡检与维护总结、应急任务、质控工作执行率、有效数据获取率、质控结果评价等。臭氧标准传递、动态校准仪流量检查。

(5)每半年工作要求:检查各手动质控任务是否按时按质完成。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6)每年工作要求:监测子站分析仪器的预防性维修。 编写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7运维工作目标

中标人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各站点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要求。

(2) 单站有效数据获取率90%(含,以小时值计)以上。

(3)质控执行率100%。

(4)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4

4、质量保证要求

4.1基本设备要求清单见表2-1。

表2-1质量保证工作基本设备要求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用途

1

监测分析仪器

与监测网络在用分析仪器技术性能指标相同

标准传递

2

标准气体

达到国际或国家一级标准,有效期内使用

标气传递

3

校准系统

(包括气体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与监测网络在用校准系统技术性能指标相同

标准传递、成效审核

4

臭氧校准仪

每年送至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溯源和标准传递

臭氧标准传递

6

流量计

一级,每年送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

流量传递、成效审核

7

温度计

每年送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

流量传递、成效审核

8

气压计

每年送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

流量传递、成效审核

9

真空表

每年送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

气路检查

 

4.2监测系统的标准可分为四种:参考标准,所有工作标准的源头,用于判定工作标准的量值和控制整个系统的准确性;控制标准,当参考标准可能出现故障时,用作逆检查或后备参考标准;传递标准,用于在质保实验室或子站现场对工作标准进行标准传递,以及用于成效审核;工作标准,用于在监测子站现场进行的质控活动等。

4.3标准传递内容、要求与频率见表2-2,标准传递的具体方法依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函[2017]242号)和《广东省空气质量评价监测网络QAQC标准操作程序(第一版)》的要求进行。

表2-2标准传递/比对内容与频率

 

序号

传递内容

传递对象

频率/要求

1

流量传递

动态校准仪的质量流量控制器

每年一次,或季度检查出现偏差时,用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的标准流量计进行传递

2

臭氧传递

动态校准仪的臭氧发生器

每季度一次,用经过检定/校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臭氧校准仪进行传递

3

标气传递

即将超过有效期的工作标准气体

有需要时,每年一次,用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标准气进行传递;或者直接购买新的标准气

4

零气发生器的确认

零气发生器

有需要时,每半年一次

 

 

 

 

 

 

 

 

 

 

 

 

 

 

 

 

 

 

 

 

 

 

5

5、质量控制要求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及频率要求见表2-3。

表2-3 质量控制工作内容、频率与要求

序号

质控工作内容

频率

警告限

控制限

 

1

零点检查

(气体分析仪)

 

1次/2天

±5ppb

±0.4ppm(CO)

±10ppb

 

±1.0ppm(CO)

 

2

跨度检查

(气体分析仪)

 

1次/2天

 

±5%

 

±10%

 

3

精度检查

(气体分析仪)

 

1次/2周

 

±15%

 

±20%

4

钼转换效率

1次/2周

-

≥96%

5

多点检查

1次/半年

-

0.95≤斜率≤1.05;

相关系数>0.999截距≤±1%满量程

 

6

流量检查

(动态校准仪)

1次/季度

 

-

 

±5%以内

 

 

7

流量检查/校准

 

 

1次/2周,流量检查

 

 

-

偏差限值:

震荡天平法:±5%以内(总

流量)

贝塔射线法:±5%以内;

(颗粒物监测仪)

超出限值时校准

校准后偏差限值:

震荡天平法:±2%以内(分

主流量、辅流量)

贝塔射线法:±2%以内

 

8

K0检查

(震荡天平法颗粒物监测仪)

 

1次/半年

 

±2.5%

 

±5%

 

9

标准膜校准

(贝塔射线法颗粒物监测仪)

 

1次/半年

 

±2%

 

±5%

10

温度传感器校准

(颗粒物监测仪)

1次/季度

 

-

±2℃

11

压力传感器校准

(颗粒物监测仪)

1次/季度

 

-

±1KPa

 

12

湿度传感器检查(颗粒物监测仪)

1次/半年

 

-

±4%RH

13

清洗颗粒物切割头

1次/2周

-

-

14

清洗气体采样支管

1次/半年

-

-

15

清洗颗粒物、气态采样总管

1次/年

 

-

 

-

 

16

更换零气发生器用活性炭与分子筛

 

1次/半年

 

-

 

-

17

预防性维护

1次/年

-

-

 

 

6

6、仪器设备故障处理要求

6.1运维机构应建立故障报修制度。

6.2出现故障时,应在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响应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每日通信和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2小时内不能发现故障原因并解决的,应及时向运行管理人员(或上一级负责人)报告,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应妥善处理故障仪器,防止故障扩展。

6.3运行维护人处理完设备故障后,应填写故障相关记录表格并上报运行管理人员,由运行管理人员核实后存档。

 

7

7、数据监控要求

7.1每日对监测数据和质控数据进行监控、审核并形成记录,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判断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7.2及时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包含数据中断情况),实时通报运维人员,并在24小时内向仲恺分局提交监测数据异常报告。

7.3每月备份监测数据,形成数据报告。

7.4严禁运维机构和相关人员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实施或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改参数,干扰采样系统致使监测数 据失真等行为。

 

8

8、实施具体目标

8.1 4个空气站点的日常运行维护;

8.2 4个空气站点的日常质量管理;

8.3 4个空气站点的日常安全管理;

8.4 4个空气站点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上报;

8.5 4个空气站点的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

8.6 4个空气站点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8.7 4个空气站点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站点与市局精细化管理平台通讯正常,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8.8 4个空气站点站房的场地租赁费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站房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费。

8.9当点位需要新增、撤销、变更时,运维公司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具体工作。

8.10配合仲恺生态分局按工作要求完成4个站点的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9

9、制定详细有效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维内容项目、维护计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等方面、质量保证及运营数据的安全保密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采取的应对措施。

 

10

附表1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PM2.5颗粒物监测仪

1台

 

PM10颗粒物监测仪

1台

 

NO-NO2-NOx分析仪

1台

 

SO2分析仪

1台

 

O3分析仪

1台

 

CO分析仪

1台

 

动态气体校准仪

1台

 

零气发生器

1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