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5.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所有分标进行投标,也可以选择某个分标进行投标并报价,但为保证履约质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分标、2分标其中一个分标,评标/中标顺序按1分标→2分标顺推。(即中1分标后不能再中2分标)。采购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按前述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费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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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1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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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五化灌区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第二批)I标 |
项 |
1 |
一、项目需求 按相关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完成12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编制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2)各参建单位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指导,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提供的验收资料审核,工作报告修改意见,统一相关数据等; (3)按南水质安函〔2013〕1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核备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备; (4)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并按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准备竣工验收备查档案资料; (5)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回复编制,按照验收现场及专家提出的每个整改问题进行相应整改回复; (6)安排竣工验收会议; (7)验收完成资料移交; (8)中标人需安排2名专职驻派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专职驻派工作人员的驻派时间为自签订合同起到工作完成结束; (9)设立至少含一名水利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服务专家团队,及时响应、解决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问题。 |
1051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商务条款 |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起6个月。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提交服务成果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自行约定。 ▲5、服务工作内容: 中标人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到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代表采购人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工作且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中标人需安排2名专职驻派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专职驻派工作人员的驻派时间为自签订合同起到工作完成结束。 ▲6、服务工作要求: (1)中标人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指导意见交给采购人,施工和监理单位整改到位后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2)中标人配合自治区、市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复验工作,同时以省、市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复验结果作为验收服务是否合格标准之一; (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委托验收职责义务,以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工作内容; (4)中标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各类报告编制、组织各项会议、负责邀请专家并支付专家的交通、住宿和劳务等与竣工验收工作相关的费用。 ▲7、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成果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要求。 (2)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清单中总金额30%的预付款,用于支付中标人派员进驻采购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费用; (2)中标人完成服务清单内的相应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主管部门下达同意验收的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服务清单内相应项目中标金额的60%(含前期预付款); (3)中标人完成服务清单内的相应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相应项目合同中标金额的90%(含前期预付款及进度款); (4)余下10%合同金额,待服务清单内所有项目均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主持单位下达的验收鉴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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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 无。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 无。 3、是否现场踏勘: 无。 4、合同延续年限、条件和方式:本项且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
南宁市五化灌区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第二批)I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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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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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设计单位 |
工程结算 |
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费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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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结算 |
监理费结算 |
设计费结算 |
水保方案编制费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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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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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8年度新增项目II标段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547.407624 |
520.72 |
32.98 |
|
32.56 |
|
|
|
11.70 |
||
2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度项目I标段 |
广西先锋建设有限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750.1044 |
742.97 |
16.31 |
16.176236 |
36.10 |
36.10 |
|
|
11.70 |
||
3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度项目II标段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755.2011 |
745.29 |
21.07 |
21.013326 |
|
|
11.70 |
||||
4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09年度项目III标段 |
广西聚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245.0382 |
251.34 |
|
|
8.50 |
|||||||
5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2年度项目II标段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1135.81 |
1073.02 |
57.2778 |
57.2778 |
21.33 |
|
|
|
11.70 |
||
6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2年度项目第二批Ⅳ标段 |
武汉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388.27 |
|
36.8682 |
15.83 |
|
|
|
|
8.50 |
||
7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3年度项目I标段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工程处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973.93 |
920.55 |
47.2706 |
|
21.9 |
|
|
|
11.70 |
||
8 |
南宁市五化灌区古旺水闸维修工程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6.88 |
|
1.47 |
|
9.56 |
|
5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50 |
||
9 |
南宁市五化灌区木棉闸重建工程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42.31 |
|
4 |
|
9.92 |
|
5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10 |
||
10 |
南宁市五化灌区沙步、米财泵站改造工程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铭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0.80 |
|
0.9 |
|
2.19 |
|
|
|
3.50 |
||
11 |
南宁市五化灌区排温支渠节水改造工程 |
广西鑫达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汇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8.746779 |
|
2.4 |
|
2.73 |
|
5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80 |
||
12 |
南宁市五化灌区马六坝重建工程 |
广西鑫达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东城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511.214 |
|
12 |
|
58.31 |
|
9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1.70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
标段 |
2分标 |
||||||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市五化灌区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第二批)II标 |
项 |
1 |
一、项目需求 按相关政府采购招标程序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完成11个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编制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2)各参建单位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指导,包括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应提供的验收资料审核,工作报告修改意见,统一相关数据等; (3)按南水质安函〔2013〕13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核备(定)工作要求的函》要求,完成工程施工质量核备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备; (4)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并按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准备竣工验收备查档案资料; (5)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回复编制,按照验收现场及专家提出的每个整改问题进行相应整改回复; (6)安排竣工验收会议; (7)验收完成资料移交; (8)中标人需安排2名专职驻派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专职驻派工作人员的驻派时间为自签订合同起到工作完成结束; (9)设立至少含一名水利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服务专家团队,及时响应、解决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问题。 |
849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商务条款 |
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起6个月。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提交服务成果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自行约定。 ▲5、服务工作内容: 中标人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到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代表采购人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工作且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中标人需安排2名专职驻派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单位,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专职驻派工作人员的驻派时间为自签订合同起到工作完成结束。 ▲6、服务工作要求: (1)中标人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指导意见交给采购人,施工和监理单位整改到位后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2)中标人配合自治区、市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复验工作,同时以省、市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查、复验结果作为验收服务是否合格标准之一; (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三方验收服务委托验收职责义务,以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工作内容; (4)中标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各类报告编制、组织各项会议、负责邀请专家并支付专家的交通、住宿和劳务等与竣工验收工作相关的费用。 ▲7、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成果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必须达到竣工及规范要求的要求。 (2)该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清单中总金额30%的预付款,用于支付中标人派员进驻采购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的相关费用; (2)中标人完成服务清单内的相应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项目主管部门下达同意验收的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服务清单内相应项目中标金额的60%(含前期预付款); (3)中标人完成服务清单内的相应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至相应项目合同中标金额的90%(含前期预付款及进度款); (4)余下10%合同金额,待服务清单内所有项目均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主持单位下达的验收鉴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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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 无。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 无。 3、是否现场踏勘: 无。 4、合同延续年限、条件和方式:本项且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
南宁市五化灌区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第二批)II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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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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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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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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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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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设计单位 |
工程结算 |
竣工验收工作第三方服务费最高限价 |
|||||||
施工结算 |
监理费结算 |
设计费结算 |
水保方案编制费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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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审定金额 |
合同金额 |
编制单位 |
||||||
1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项目(一期)I标段 |
靖西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376.9961 |
|
25.7 |
|
127 |
|
|
|
8.50 |
2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项目(一期)II标段 |
广西北流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9.0723 |
|
|
|
8.50 |
||||||
3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项目(一期)Ⅲ标段 |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62.4385 |
|
|
|
8.50 |
||||||
4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7年度项目(二期) |
武汉鑫索维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世达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科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65.8996 |
|
7.61 |
|
18 |
|
|
|
8.50 |
5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9年度项目I标段 |
广西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
428.43165 |
|
31.1 |
|
包含在2017年度127万设计费里面 |
|
|
|
8.50 |
6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9年度项目II标段 |
平乐县水电机械施工队有限公司 |
330.40656 |
|
|
|
|
8.50 |
|||||
7 |
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9年度项目Ⅲ标段 |
广西鑫达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93.617467 |
|
|
|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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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宁市五化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治区试点项目Ⅰ标段专项建设工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
212.82 |
|
|
|
28.5 |
|
|
|
7.50 |
9 |
南宁市五化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自治区试点项目II标段 |
湖北楚禹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庆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联合体 |
南宁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890.394284 |
|
20.1 |
|
|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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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宁市五化灌区五村排洪闸下游护岸工程 |
广西鑫达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汇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8.91 |
|
1.63 |
|
3.2 |
|
5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00 |
11 |
南宁市五化灌区总干渠(32+300~32+360)水毁修复加固工程 |
广西鑫达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汇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5.23 |
|
1.82 |
|
3.57 |
|
|
|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