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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城区路网体系专项规划暨重点地段交通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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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10100000787440 发布时间:2023-10-10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马鞍山市城区路网体系专项规划暨重点地段交通详细规划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标的所属行业

 

1

马鞍山市城区路网体系专项规

 

划暨重点地段交通详细规划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背景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

与此同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了“一核、三心、三客厅”城市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个城市核心,雨山湖市级中心, 阳湖、秀山、金字塘三个次中心,以及慈湖创新客厅、采石滨江生态客厅、高铁南站产城客厅三处城市客厅。

随着国家对道路规划设计提出新的要求以及城市中心体系的重新调整,亟需对马鞍山城区路网进一步梳理调整并完善布局,并加强重点地段的交通详细规划,支撑城市空间的进一步拓展。

近年来,马鞍山经济水平、机动化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但是在城市及路网建设的过程中往往注重单一项目的方案,缺乏对整体路网结构的统筹,已建成的路网存在级配不合理、功能定位不清、宽马路、次支路网不完善、断头路等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落实路网布局方案,提高道路交通通达性,充分发挥道路效率,缓解关键通道的交通拥堵。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马鞍山市城区路网体系专项规划研究范围示意图

路网专项范围:中心城区(不含采石矶风景区与陈家圩区域)、当涂中心城区(宁芜高速以西)及市经开区(南区)产业组团,统筹

考虑向山组团和濮塘组团,总面积约 456 平方千米。其中当涂中心城区(宁芜高速以西)和市经开区(南区)产业组团仅研究主干路网, 面积约 96 平方千米。

交通详规范围:结合城市发展及控规编制计划选取中心城区约 5 平方千米重点地段。

2、规划年限

规划基年 2023 年,规划近期 2025 年,侧重实施层面,制定近期

路网建设计划;规划远期 2035 年,提出路网发展总体策略、路网布局及道路红线等规划控制要求。

(三)规划目的

结合马鞍山现状路网问题的研判以及既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评估,优化城区范围内的路网结构与布局,制定与空间结构形态相适应、与土地利用相协调、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组织有序、安全可靠的道路网络。优化城区道路的可达性,缓解交通拥堵,支撑城市中心体系的建设。

在路网体系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对中心城区重点地段编制交通详细规划,明确道路红线、断面、交叉口渠化、公交慢行及停车相关设施等内容,从交通刚性管控、制定全要素图的深度指导交通设计及地块出让设计。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3)《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36670-2018);

(4)《马鞍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5)《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6)《马鞍山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

(7)《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8)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9)国家、省其他相关规范、标准。

(五)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路网专项规划、重点地段交通详细规划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路网专项规划

Ø路网现状分析与问题研判

通过资料搜集、部门走访、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全面梳理统计马鞍山城区道路网现状规模、级配结构、功能特点、网络布局等基本情况,加强丁字路、断头路分析,指出现状路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Ø交通需求预测与适应性评价

根据道路流量调查,结合马鞍山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建立具有科学性、完整性、灵活性的交通模型,对规划年交通需求量、机动车客流、交通方式结构等进行合理预测,明确道路网建设需求,为路网规划方案提供数据支撑,完成交通承载力适应性评价。

Ø发展趋势与路网发展目标分析

解读相关上位规划,借鉴与总结先进城市道路网规划和建设经验,明确城市未来交通需求,研究提出相应的路网布局结构;协调对外交通与城市空间布局、内部交通与片区功能定位及沿线用地的关系,制定道路网发展的规划目标及规划策略。

Ø道路网布局规划与改善

在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基础上,

结合新的发展要求,对道路网进行重新梳理及服务功能定位。细化路网功能层次,完善路网布局,确定城区道路网的形式、道路等级结构及各级道路布局,对重要通道、重点片区、干线公路和主干路、次干路衔接等提出规划或改善方案。明确快速路与主干路、公路、枢纽交叉口等组织形式。明确 1-3 级主干路、次干路的布局和完善建议,提出支路的规划布局意见。提供主次干路道路用地红线,路网成果纳入信息中心“一张图”数据库,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

Ø道路红线和断面控制规划

统筹考虑地形地貌、空间结构、用地布局、道路功能等多重因素, 确定城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以及主要支路的线路走向及红线控制方案。

分析城区现状道路横断面情况,根据现状道路红线控制以及规划需求,秉承系统性、协调性、安全性等原则对不同功能层次道路的横断面进行规划,并细化路权分配方案。分析已建道路横断面等与规划的衔接,并提出改造实施建议。

Ø片区交通组织方案研究

根据研究片区和路段的交通组织、交通管理及运行情况的调查和评估,从整体路网运行效率出发,对过境交通、片区间交通、对外交通等提出整体交通组织方案。

Ø停车配建标准

结合专项规划及其它城市经验,考虑到用地性质与强度、交通设施供应水平、交通运行状况以及交通出行特征等因素,划定城市停车分区,提出我市现行文件的完善建议。

对不同停车分区、不同用地性质,提出差异化的停车配建标准, 指导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

Ø近远期实施计划

结合项目资金、实施效果、紧迫程度等因素,明确近远期实施的项目,拟定切实可行的优化措施和具体工程项目,确定项目建设时序、规模及投资等。

2、重点地段交通详细规划

基于交通评价及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交通详细设计工作对控规阶段交通规划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及与现状衔接性等情况进行校核,并提出具体校核意见及修改完善建议。

在此基础上,开展交通系统整合设计与交通图则制定工作,统筹协调下一步的交通工程设计。本次工作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交通系统整合优化

在控规基础上,针对性地对既有规划中的道路网络、公共交通、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等子系统进行优化配置研究,并开展综合交通详细规划。具体包括:

Ø区域交通详细规划

结合片区的城市职能、交通需求,研究其区域高快速路网、轨道交通等详细方案研究。

Ø道路交通详细规划

开展每条道路的精细化交通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权分配、道路路段设计、交叉口渠化设计、道路沿线出入口布局指引、公共交通停靠站设计、出租车和其他临时停靠站设计、交通稳静化设计等工作。

Ø轨道与公交枢纽设施交通详细规划

开展对轨道节点、重要路段的公交停靠站、枢纽站、出租车、非

机动车停车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的详细设计等工作。

Ø慢行系统交通详细规划

结合山体、水系以及城市内部生活性通道,以人的生活为根本出发点,细化人行、非机动车出行空间。

Ø智慧交通研究

在交通设施控制的基础上,融合车行、人行、物流等各方式客货流出行数据,研究智慧公交、智慧停车、智慧道路、智慧管理等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引入 5G、AI 智能、无人驾驶、新交通方式等新兴技术手段。

第二个阶段:交通系统整合规划与全要素图则

以中心城区约 5 平方千米全覆盖,单个或多个项目地块为单位, 制定交通全要素图则,图则中需包含所有落地性的交通规划要素。

对范围内涉及的相关道路、公交、慢行等交通体系的规划、工程

设计方案提出具体校核意见及完善建议,作为指导后续工程开展的持续性咨询服务工作。完成片区各级道路交通用地红线,并纳入控规一张图。

(六)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要求:应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等;说明书内容清晰完整,规划文本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规划图集所表达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与规划文本内容相符。

提交成果要求:电子文件 1 套(文字为 doc 格式,图纸为 dwg 格式,提供的 dwg 文件要有原坐标图),最终纸质成果为 3 套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集,文件光盘 2 份,多媒体演示文档 1 份(可根据业主需求,调整相关成果数量)。

(七)项目周期

本项目研究周期要求从中标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工作时间安排可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而调整。

2023 年 11 月底前完成现状调查与资料收集及初步研究成果;

2023 年 12 月底深化研究成果,征求部门意见;

2024 年 2 月底完善规划成果,组织专家审查;

2024 年 3 月底前报规划委员会,完成最终成果,并报市政府同意。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全部编制工作提交最终成果。

2、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跟踪服务期:市政府同意后 1 年,成交供应商保证所供服务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及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4、根据采购人需求,成交供应商在重要阶段上每周提供不少于

3 天的驻点服务,由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成交供应商自备办公设备。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编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编制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并提交最终成果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8、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 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资料收集费、勘察费、编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办公经费、设备仪器使用费、审查费、差旅食宿费、专家审查、驻场服务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印刷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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