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条款名称 |
具体要求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 40%预付款;项目初稿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40%,余款自项目文本经专家评审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
2 |
服务地点 |
岳西县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指出,需要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不同路径,探索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两套评价体系。基于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基于中科院生态中心发布的《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及具体实践,出台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ISBN 978-7-01-025066-3),为开展行政区域单元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GEP)提供参考。
依据《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的方法框架,从物质产品供给、生态调节服务和景观文化价值三部分初步构建了适合岳西区域特征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EP)核算清单、核算模型和核算方法,岳西县已对全县 2018、2020 年 GEP 总值进行核算,随着国家对 GEP 核算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进展和需求,推动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绩效考核、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广泛应用,需要对核算体系进行完善的同时开展连续的 GEP 变化观察。以各部门 2022 年统计数据为基准值,对岳西县 2022 年 GEP 和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和跟踪评估。
1、项目启动及方法体系完善
结合《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中规定的核算方法体系,更新并完善岳西县 GEP 核算的研究报告框架和核算方案(包括核算指标、核算框架、核算方法),部署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技术组和基础资料需求清单,与有关部门对接收集资料,开展基础调研工作, 与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接电子核算展示平台。
2、开展 GEP 核算
结合最新的核算方法体系,综合 GIS 空间处理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各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对岳西县各类生态资产(林地、草地、湿地、农田等)进行分类,分别开展实物量(面积、规模)、价值量核算,开展生态环境状况分析。核算 2022 年行政区域内各单元的生态产品直接供给价值、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气候调节、水文调节、土壤保持、环境质量调节等)以及生态系统文化服务价值,形成初步结果。
3、数据校正及规范建立
与岳西县有关部门进行对接,结合全县生态系统现状评价、遥感解译和必要的监测数据,完善细化岳西县 2018 年、2020 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结果,进行 2022 年度的核算数据校正,必要时开展补充调查,完善行政县域内的核算模型。开展全县 GEP 核算制度的基础构建工作,初步构建岳西县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技术规范、统计报表规范等,构建 GEP 核算后台系统。
4、成果验收及宣传应用
整合核算成果报告,开展技术验收工作。协助构建岳西县域 GEP 核算与应用机制, 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协助岳西县不断拓宽生态资源产品化、产业化变现渠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岳西方案”。
1、项目启动及基础准备
构建负债表核算框架及核算方案,部署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技术组和基础资料需求清单。对接岳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农业农村、统计等相关部门,开展基础调研并收集数据资料,完善适合岳西县区域特征的自然资源资产统计类型,完善统计表格的框架。
2、资产存量评估
调度并收集岳西县 2022 年卫星遥感数据、基础地理数据、土地利用数据、林业数据、水资源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等,结合 GIS 空间处理技术、数据分析技术与资产核算方法,对岳西县 2022 年各类型生态资产(林地、草地、湿地、农田等) 的存量及变化量进行评估和核算。
3、资产变化量评估及数据校正
结合往年资产存量结果,对岳西县各类生态资产的变化量进行评估,结合岳西县生态系统现状调查、遥感解译和实地监测数据,对接各部门进行核算结果数据校正,必要时开展补充调查。
4、技术验收及结果应用
开展项目技术验收,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报告,提交项目成果。将 GEP 核算结果与负债表编制成果集结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