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对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工作范围包含魏都区、建安区(规划区范围内部分)、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主要任务为更新评估商业、办公、住宅、工业、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以及地下空间权的基准地价,形成相关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电子成果,完成成果验收与备案。
二、采购清单
1、文字成果
(1)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报告,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平衡报告(省辖市提供)。
(3)基础资料汇编。
(4)样点地价评估要点资料汇编(附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签字和估价技术单位公章)。
2、表格成果
(1)各类用地级别面积与基准地价表;
(2)各类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表、年期修正系数表、用途修正系数表;
(3)各类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及因素指标说明表;
(4)路线价及修正体系表(评估路线价的提供)。
3、图件成果
(1)各类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工作底图、覆盖中心城区的 2022 年度 0.5~1 米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3)城镇各类样点宗地分布图;
(4)城镇各类地价样点分布图;
(5)城镇各类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综合作用分值图;
(6)路线价图(评估路线价的提供)。
4、电子成果
(1)文字成果和图件成果的电子版本。文字成果统一采用 Word 格式,图件成果采用 JPG 格式与 GIS 矢量格式地图文件。
(2)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数据库。数据库采用 GIS 平台编制。
5、工作底图与成果图数学基础
工作底图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1985 国家高程基准”。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三、技术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 5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6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 7 月 2 日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3 号第三次修订);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
9.《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 年 11
月 12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4〕71 号);
11.《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308 号);
12.《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56 号);
13.《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根据 2020 年 3 月 20 日自然资源部第 1 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 号》;
1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1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 年 3 月 30 日);
1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2020 年 5 月 11 日);
19.《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20.《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 1993);
22.《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
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
2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2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政〔2021〕13 号);
27.《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0〕8 号);
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2022 年 3 月 25 日);
29.《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
30.《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
31.《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 (豫自然资办函 [2023]10 号)
四、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
2、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市。
3、付款条件: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进度:
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70%;成果无质量问题,完成发布和电子化备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4、包装和运输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项目,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
五、验收标准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2、具体的验收标准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标准。
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验收细则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35 号)。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每包或者标段)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文件中须有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3.4、13.5 的同时,支付给本项目所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许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七、本项目预算金额 139 万元。最高限价 139 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