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 项目内容
以改善青堆子湾水质、实现庄河市水质达标为目标,系统梳理青堆子湾水质影响原因,主要针对陆源、海源和大气源开展污染源解析,科学定量评估各入海河流、各区域、各行业对近岸海域氮污染的贡献率。依据“十四五”时期庄河市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要求,在溯源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精准化污染治理对策措施,保障“十四五”期间青堆子水质实现改善、庄河市水质达到目标要求(96.5%)。
二、项目背景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第三十三章和三十八章明确提出,“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29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着力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一湾一策’实施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加强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
大连市为了落实国家和辽宁省的攻坚部署,承接省级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工程措施、重点任务分解到清单台账,施行挂账销号,制定并印发了《大连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生态委办〔2021〕1号)和《深入打好渤海黄海 (大连段)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环发〔2022〕95号)。其中都对市辖各县市区的近岸海域水质提出了目标要求,其中对庄河市近岸海域的水质目标要求为优良水质(符合一、二类海水水质要求)面积比例为96.5%。
我市2021年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86.8%,未能达到年度水质目标。2022年春、夏两季优良水质比例分别为100%和84.2%,2022年水质目标也难以达成。9月22日,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政府发送了《关于做好青堆子湾水质达标工作的督办函》;10月26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向市政府发送了《关于做好青堆子湾水质达标工作的预警函》,要求我市就青堆子湾国控考核点位超标原因进行科学分析,并确保达标。庄河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超标点位开展了调查,对超标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但由于海水环境复杂,水质受陆源输入、海上养殖、大气沉降以及洋流、气象、底质等因素影响较大,在缺乏相关数据有效支撑和专业数据分析的情况下,难以做出定量分析,也难以科学制定青堆子湾的水质达标方案措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研究,建立青堆子湾的污染物入海负荷清单和污染输入与海域水质的响应关系模型,定量评估陆、海、气源对海湾水质的污染贡献率。对陆源入海污染特别是主要入海河流进行溯源分析,定量评估各流域、区域、行业在陆源入海污染输入中的占比,并据此提出陆源污染的具体治理对策措施,实现青堆子湾海域污染的精准和科学防治。为有效提升庄河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既定的水质目标,提升环境质量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
★四、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范围
海域范围:青堆子湾海域;陆域范围:通过河流或入海直排口向青堆子湾海域直接和间接输入污染物的陆域范围。
(二)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
(三)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①海水环境质量评价
青堆子湾海域海水质量现状和趋势评价。收集研究海域水文、气象、海水环境资料,并进行海上补充调查与监测,评价近岸海域海水质量(主要为无机氮)现状与变化趋势。
②污染贡献率评估
建立青堆子湾海域总氮入海负荷清单,计算各类污染源的总氮入海污染负荷。根据各污染源的总氮入海排放量对研究海域污染源进行排序。基于高分辨率水动力-污染物输运扩散数值模型,模拟计算不同污染源的水质影响贡献率,给出空间分布估算结果。结合近岸海域空间监测结果及补充监测结果,以不达标国控站位为重点,估算不同污染源对站位的水质影响贡献率。
③达标治理对策建议
基于污染源解析和污染贡献率评估结果,按照陆海统筹原则,提出青堆子湾陆海统筹污染防治对策建议,提高污染治理行动针对性,确保确定的水质目标实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青堆子湾海域总氮入海污染负荷清单;
2)青堆子湾海域受各入海河流、各流域(区域)、各行业总氮污染影响的贡献率;
3)青堆子湾达标治理对策建议,明确陆域总氮精准化减排和污染防控的重点区域、领域;海上污染防控对策建议。
★五、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组建项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水质达标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相应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水质达标方案的工作启动、现场摸排、方案编制及相关审查工作。
★六、提交成果及验收标准
(一)提交成果
①《青堆子湾海域水质达标方案》
②《青堆子海域入海污染源解析研究报告》
(二)验收标准
最终提交的成果需通过专家技术审查,并通过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审核。
二、★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报告。
三、项目要求及验收
项目成果为包括《青堆子湾海域水质达标方案》和《青堆子湾海域入海污染源解析研究报告》,项目验收以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