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1 |
台州市2024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
详见公开招标需求 |
1 |
项 |
57.2 |
57.2 |
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递交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总结报告和竣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合同签订一年内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协助对全市2022-2023年度立项批复的8.27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市级竣工验收及上图入库工作,协助完成批复在建项目现场日常监管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2.服务内容
1)完成2022-2023年度立项批复的8.27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
组织验收单位、有关专家和中标单位人员对项目建设任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实施管理、建后管护责任落实等进行的全面验收。主要内容:①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查验项目实施进度及各项工程的完成情况、项目计划调整、建设标准与工程质量、工程和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②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验项目公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管护责任等制度落实情况,初步验收、审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③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验项目资金投入和落实、资金预决算编制和审计、资金报账拨付等;④验收需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并针对每个项目出具相关的结论意见书、验收报告、合格证等成果。
2)协助完成批复在建项目现场日常监管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针对2024年度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对全市9个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监督检查、交流研讨、绩效评价等,每个县(市、区)年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至少1次全市现场交流学习活动,针对在建项目开展第三方的破坏性抽检工作(要求每个县(市、区)抽检不少于2次),并提交检测记录及工作报告。
3.总体要求
台州市2024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服务工作要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以核实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为核心,以核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为主线,以查验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为重点,构建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标准明细、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确保竣工项目发挥应有效益,不断提升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农田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4.工作流程
1)协助完成批复在建项目现场日常监管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依照各地的具体项目进度,协助台州市农业农村局针对性的组织有关专家赴在建项目所在地现场开展日常监管巡查工作,重点在农田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制度、资金等方面展开检查,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及专家意见并跟进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后期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并且形成闭合的台账资料上报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完成2022-2023年度立项批复的8.273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工作。
(1)验收准备。收到县级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后,中标单位应按照验收条件要求,检查审核申请验收项目的准备工作情况,一般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向被验收单位下达通知,确定工作内容,包括验收对象、验收时间和联系人等。
(2)开展验收。现场验收由验收组独立进行,验收组由验收组织单位、有关专家和中标单位人员等组成,实行验收组长负责制,验收组组长将验收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验收组成员,对验收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验收组采取“听、查、看、量、访、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项目、工程、财务等相关资料,对照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测试运行,走访座谈,满意度测评等。
(3)交换意见。现场踏勘与资料查验完成后,验收组就验收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等事项与被验收单位交换意见,对主要验收内容与事项形成验收工作底稿,并汇总发现的主要问题,由被验收单位签字确认。
(4)形成结论。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验收组现场形成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验收组应现场提出不合格的依据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被验收单位应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经验收组成员商讨后,重新形成验收结论;验收组商讨仍然存在异议的,重新组织验收。
(5)提交报告。单个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及时形成验收报告,组长及成员、中标单位负责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形成对各县(市、区)项目验收报告,组长及成员、中标单位负责人等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6)结论审定。验收组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结论须经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5.工作时间安排
1)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的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配合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2)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的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配合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图入库工作。
3)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递交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合同签订一年内提供项目监管服务工作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4)若时间有变化,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6.成果要求
1)文本成果:2024年度台州市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管服务工作总结报告,2022-2023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告等;
2)其他成果:外业核查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等;
3)以上成果书面报告份数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进行提交。
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2022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的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配合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农田建设项目的市级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配合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上图入库工作。于2024年12月15日前递交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合同签订一年内提供项目监管服务工作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总结报告。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下达到位,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0%作为预付款,年度内日常监管工作完成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市级竣工验收完成并形成各县(市、区)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且通过台州市农业农村局验收认可,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剩余金额,以上付款条件都是在2024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下达后。
3.其他说明:
投标报价包含实现本项目的所有功能及安全保障工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设备和仪器使用以及人工工资、福利、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