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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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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3220001204529 发布时间:2024-03-22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费率

合同履行期限

1

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1项

3,170,000.00

2.2643%

本项目框架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子项目设计方案必须在单项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完成,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交付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备注:因本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取“统采分签”模式,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签订框架合同,同时,分别与采购单位及各子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咨询设计三方服务合同,子项目合同价款计费方式为“子项目财政审核的预算价格×2.2643%(服务费率)×投标折扣率”。本项目总合同金额不能超过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费3,170,000.00元。

二、项目背景

智慧城市(Smart City),就是城市基础部件被赋予智能,通过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城市所有的事物、流程、运行方式都更深入地智能化,从而促进民众生活便利、促进经济发展与提升政府效率,增强城市竞争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城市发展理念。

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国家网络强国战略、云计算战略、大数据战略、人工智能战略、区块链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5G发展战略、新基建的实施和“数字中国”建设的不断发展,既推动了传统意义上的智慧城市向新型智慧城市演进,更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浪潮下,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44号)、《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粤府办〔2021〕15号)要求,项目建设要按照“全省一盘棋,纵横齐联动”的整体思路,统筹规划“一网统管”规范体系、依托“粤治慧”平台,提升数字政府基础底座能力,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形成横跨多行业、纵含“省/市/区县/镇街/村居”五级联动体系,根据各层级治理需求建设各类特色应用专题,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江城区区级治理的“可感、可视、可控、可治”,提升江城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相互促进、整体发展。

三、建设原则

(一)上下一体,统筹推进。坚持全区一盘棋,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筹谋划“智慧江城”建设布局,根据“一网统管”顶层设计原则和省统一标准规范,统筹部署全区各领域创新应用专题建设,采用“统一设计、整体立项”实施采购。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二)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在满足我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需求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内自主创新的产品、服务,特别是涉及政府信息安全的要使用自主可控的国产软硬件产品。支持本土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信息安全的自主可控能力,增推信息安全自主控制权。

(三)依法依规、责任清晰。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化项目采购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和落实“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采购实施相关责任,促进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推动项目有序高效开展。

四、建设目标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全省一盘棋,纵横齐联动”的整体思路,统筹规划“一网统管”规范体系、依托“粤治慧”平台,提升数字政府基础底座能力,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五大职能,形成横跨多行业、纵含“省/市/区县/镇街/村居”五级联动体系,根据各层级治理需求建设各类特色应用专题,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的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江城区区级治理的“可感、可视、可控、可治”,提升江城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相互促进、整体发展。

1、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针对现阶段城市管理面临的挑战,以精细化社会治理为理念,创新一网统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通过整合各类事件受理渠道和事件发现渠道,实现事件城市运行事件统一受理、统一分拨,从而构建基于江城区区级事件处置闭环的协同治理新模式,实现政府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方式的整体转变,提升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政府治理能力。

2、引领城市治理转型发展

以江城区区级治理“一网统管”系统工程,推动城市治理建设,围绕全区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一批示范应用,引领推动全区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型。打造阳江市数字政府新样本,助推阳江成为一网统管城市一体化建设试点示范城市。

3、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在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过程中,不断沉淀海量数据资源、信息模型等数据资产,以江城区本地化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赋能江城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实现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为江城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

五、技术标准

(1)政策法规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3.《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与切实保障信息安全若干意见》(国发〔2019〕23号);

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6.《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府〔2021〕28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

8.《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44号);

9.《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18〕50号);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253号);

1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286号);

1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21〕55号);

13.《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粤府办〔2021〕15号);

1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2〕24号);

15.《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政数函〔2019〕644号);

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函〔2021〕652号);

17.《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水利专题(2021—2023年)工作方案》(粵水办科技函〔2022〕25号);

18.《阳江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阳府〔2022〕2号);

19.《阳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阳府〔2021〕15号);

20.《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阳府〔2022〕21号);

21.《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92号);

22.《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76号);

23.国家、广东省、阳江市及江城区现行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2)技术标准

1.GB/T 21064-2007《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2.GB/T 21061-2007《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3.GB/T 30428-2016《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4.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

5.GB/T 11457-2006《软件工程术语》;

6.GB/T 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7.GB/T 14394-200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8.GB/T 8566-2022《系统与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9.GB/Z 20156-2006《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用于项目管理的指南》;

10.GB/T 20158-200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过程配置管理》;

11.GB/T 20157-2006《信息技术软件维护》;

12.GB/T 25644-2010《信息技术软件工程可复用资产规范》;

13.GB/T 26224-2010《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重用过程》;

14.GB/T 31722-2015《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15.GB/T 35295-2017《信息技术大数据术语》;

16.GB/T 35589-2017《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

17.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8.GB/T 20984-202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19.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20.GB/T 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

21.GB/T 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22.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23.GB/T 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24.GB/T 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25.GB/T 36344-2018《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26.GB/T 30269.801-2017《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第801部分:测试:通用要求》;

27.GB/T 35319-2017《物联网系统接口要求》;

28.SJ/T 11463-2013《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

29.YD/T 2585-2016《互联网数据中心安全防护检测要求》;

30.《广东省一网统管3D可视化平台技术规范(试行)》;

31.《粤治慧平台技术规范第5部分专题可视化要求(试行)》。

采购包1(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框架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子项目设计方案必须在单项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完成,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交付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在单个子项目设计方案通过立项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时间均为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完整有效的请款资料(合同、发票、立项批复等)后,采购方向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付款即视为采购方履行付款义务,中标方不得以付款期限已过为由要求采购方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要求

1期:本项目框架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委托并与中标人签订咨询设计三方服务合同的子项目立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立项批复视为验收通过。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本项目咨询设计服务费招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70,000.00元,服务费率固定值为2.2643%(服务费率固定值=预算金额3,170,000.00元/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采购服务标的14,000.00万元),投标价必须包括完成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不管投标供应商是否在报价表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全部费用。2.因本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取“统采分签”模式,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签订框架合同,同时,分别与采购单位及各子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咨询设计三方服务合同,子项目合同价款计费方式为“子项目财政审核的预算价格×2.2643%(服务费率)×投标折扣率”。本项目总合同金额不能超过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费3,170,000.00元。

 

2

人员要求

项目设计人员是中标人与采购人联系的支持点,需具备数字政府项目咨询、设计方面的经验和相关职称或技能。1.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响应及时,中标人需成立专门的设计咨询服务项目组,拟派人员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表达能力好、组织协调能力强。2.中标人需要保证拟派团队的成员稳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人员。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的内容、细则和违反协议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中标人应定期举行安全保密意识培训,时刻注意服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3.拟投入项目工作团队要求:负责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的人员架构必须健全,项目人员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建12名或以上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和若干名其他专业人员,相关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的职称等级证书)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须能满足项目质量、进度等整体要求,同时应根据该项目的工作进度,在相应阶段增加足够的设计师到场开展工作。

 

3

工作成果质量要求

1.《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设计方案(含各单项的立项方案、密码方案、详细设备清单)》;2.《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各单项设计图纸》。提交以上资料纸质资料各4套,1套电子版文件。建设方案文件应达到一定的高度、深度和广度,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内容、规模要求进行设计。供应商须贯彻“完整性、统一性”和“经济、高效、安全”的基本原则,同时应充分考虑网络和技术的演进策略并提出建设性建议。建设方案应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文件的文字、名词、图形符号、计量单位、项目概算等,都应采用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建设方案的编印应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包括:文件册的封面必须能表示出工程设计项目的全名、分册编号及工程名称。设计文件的分册由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决定。建设方案的编制和装订应利于建设单位归档和保存。

 

4

设计单位保密管理能力要求

设计咨询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以及所有过程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用户许可不能外泄。按照国家、市的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要求履行保密责任,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保密协议。设计咨询单位各级组织严格履行保密职责。按照保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

 

5

合同签署

本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采取“统采分签”模式,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为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采购服务标的金额(14,000.00万元)×2.2643%(服务费率)×投标折扣率),同时,分别与采购单位及各子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咨询设计三方服务合同,合同价款按“最终各子项目财政审核的预算价格×2.2643%(服务费率)×投标折扣率”结算。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咨询设计工作分包给第三方负责。

 

6

进度安排及设计变更要求

本项目框架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委托并与中标人签订咨询设计三方服务合同的子项目立项方案需合同签订后在90个日历天完成,并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交付成果,中标人需根据要求指定合理的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并做好设计变更(包括方案变更)等突发事件等的应对措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1.00

3,170,000.00

3,170,000.00

1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项目涉及部门包括江城区政数局、江城区教育局、江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城区水务局、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江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等区部门。

项目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序号

建设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1

服务专题应用

智慧便民服务

建设智慧大厅管理、绩效管理、好差评数据处理系统、政务服务数据归集、粤省事江城区专版等系统;对排队叫号系统、好差评评价等进行升级改造。

 

2

智慧水务服务

根据水资源应用筛选具体信息,以水功能区监控、排污监控为重点,对水质进行监测、评价与监督管理,同时对流域内外、上下游的水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与探索;建设无人机系统、检测船、前端信息采集监控系统。

 

3

智慧消防服务

1、平台以市专题为主,江城区配套接入;

2、建设指挥调度中心建设、配置消防感知终端、执法及救援设备等。

 

4

智慧城管

1、平台以市专题为主,江城区配套接入;

2、在管辖范围建设监控设备,用于加强社会治理智能监控;接入“一网统管”人工智能平台,通过AI识别处理事件。

 

5

城市安全服务

铺设公安前端信息采集监控设备并与“雪亮工程”实现对接。

 

6

智慧教育

搭建江城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7

标准规范建设

建立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所需的数据资源标准、安全保障标准、项目管理规范、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以此满足后续各类业务系统、业务数据、事件表单等资源的接入。

 

8

基础系统建设

融合各类资源和能力平台,协同构建江城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域全量全类型的数据感知与采集、传输与计算、质量与治理、存储与管理、服务与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有效支撑政府部门基于数据的业务模式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

 

9

综合事务处置平台建设

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地理编码技术、嵌入式地理信息引擎技术,基于地图支撑平台、地名地址库的基础上,实现对区域内消防、水务、城管、政务等事件信息的直观管理,基于GIS可视化平台,综合运用各项基础数据、大数据分析研判等能力,为城市治理快速发现并协助处置各类可疑和突发情况的综合调度及处置。

 

10

“一屏统览”

建设

通过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标准,建设区域消防、水务、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生态环保治理一张图,分类分层整合全区有关所有与地理位置相关的人、事、物数据,实现网格化工作的一张图展示,预警预告。

 

11

指挥中心建设

按照指挥调度管理在日常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服务管理的智慧水平为目标,对原党校培训室改造构建建城市服务指挥中心,实现管理创新方法转变城市管理方式、平战结合,做到平时小事快速处理、战时大事联动处置,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运行全面监督、统一指挥、综合分析,实现城市规范化、智慧化管理目标,为决策层提供辅助决策和命令指挥,提升城市运行质量,打造城市服务指挥中心,更好的保护公民和财产安全,降低社会基础设施的损害风险,消除或降低公共安全问题。

 

12

配套服务

数据安全服务、运营运维服务(2年免费,3年收费,共5年)。

 

二、服务内容

1.项目调研

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考察调研和需求分析工作。

2.业务梳理

对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的业务进行深入、全面梳理,并用规范语言、规范结构来客观、真实地描述,为业主决策提供基础性材料。

3.总体设计

为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对其建设内容提出实用、先进、完整的立项设计方案。

本项目咨询设计应遵循“省市联建,市县统建”的集约化的建设思路,按照国产化软、硬件技术路线要求,充分利用政务云、大数据中心、粤治慧、粤省事、粤政易、粤复用、统一身份认证等数字政府既有建设成果,实现应用快速开发迭代,多应用间实现内容共享共用。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服务专题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基础系统建设、综合事务处置平台建设、“一屏统览”建设、指挥中心建设、配套服务等内容所涉及子项目。

立项/设计方案按照《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试行)的通知》(江政数通〔2021〕6号)、《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江城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23〕2号)等进行规范编写。

4.编制招标需求说明书

编写项目招标需求说明书。根据项目的具体技术方案,编写该项目的招标需求说明书(包括项目各个系统功能需求、项目设备技术指标要求、项目采购清单、项目建设期的实施需求、项目运维服务及培训需求等);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项目招标。

5.总体设计要求

根据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的发展目标要求,确定整个项目的总体指导原则,包括编制依据(标准和规范)、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框架设计、技术路线、应用系统功能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安全系统平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建设等。分析并提出项目总体投资估算,相应标准规范、政策和建设模式以及相关保障措施等建议,提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解决思路等。

1)采取座谈、咨询、调研等方法,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应用系统的具体需求、系统功能性和非功能性等需求;

a)该需求需要具有代表性,采用不同的方式,从多种渠道、面向不同层次的用户采集分析,符合采购人业务发展要求;

b)该需求应合理、可行、规范、完整,符合采购人信息化发展要求;

c)该需求应严谨、标准,既含有业务逻辑、数据等需求,又含有资源、性能、系统管理、可靠性、可扩展性等非功能需求,同时遵循国家、省、市有关业务、数据、应用技术规范。

2)设计总体架构。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应用架构、基础平台架构和安全架构的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对方案进行技术、实现方式和建设阶段分析,作好系统数据的一体化设计和相关业务系统的协同工作设计,评估项目建设的风险。

3)项目投资概算。

编制概算应内容全面、科学客观,同时控制项目总投资规模不超出阳江市相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金额。

Ø依据: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取费标准,编制总概算。

Ø内容:按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所要求内容。

Ø格式: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所要求的总概算编制格式。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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