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第四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粵水节约函〔2019〕1312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粤水节约〔2022〕5号 ),开展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强化节水宣传工作,建设一批节水成效显著的节水型载体,建立起适应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政府调控、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创建要求。
采购包1(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180个日历天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给乙方。
2期:支付比例30%,编制完成项目成果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30%给乙方。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的项目合同金额给乙方。 |
验收要求 |
1期:通过阳江市水务局以及广东省水利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具体时间由阳江市水务局以及广东省水利厅确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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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
项 |
1.00 |
1,280,000.00 |
1,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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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为阳江市江城区。 二、工作内容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内容包括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生活节水器具推广、再生水利用、社会节水意识、节水标杆示范、实行节水激励政策、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方面。除有关工作依靠政府行政部门日常推动外,需要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节水载体(企业、单位、小区)建设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等载体建设是创建节水型社会的关键和核心。依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考核要求,建成重点用水行业节水企业数量占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建成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占公共机构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占居民小区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根据初步评估,阳江市江城区需建设节水型企业5家,节水型居民小区20家,节水公共机构单位(含学校)39家。所有节水载体建设必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认定。江城区常态推进节水工作,目前已初步建成2家节水型企业、29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和10家节水型居民小区。本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中,还需建设节水型企业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10家,节水公共机构单位(含学校)10家。 (二)县域节水达标建设申报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准备主要内容包括: (1)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和《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书及自评估报告卷、自评分及依据的所有材料卷等; (2)制作节水型社会验收影像(10分钟),需展现近3~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工作获得成效,负责影像所有素材(包括文案、照片、视频人物采访等)采编,分辨率不低于4K; (3)节水宣传与培训(悬挂横幅,印刷宣传手册并负责派发); (4)设计公众节水意识调查方案并实施,调查方式包括电话、网络或问卷等,范围需均匀覆盖,满足公众知晓度要求; (5)开展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普及工作,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对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6)开展节水载体现场摸查排查,对建设范围内已建成的节水载体进行现场摸查排查,并形成文字、图片材料,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地方提出改进措施并指导实施; (7)按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标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预验收工作; (8)参加省水利厅验收组现场验收,负责全程指导,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会议议程安排、节水载体预检查和整改完善、自评估报告、节水宣传片、汇报PPT等); (9)负责验收后的所有整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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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果和时间要求: 1.成果要求: 完成《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估报告》、《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佐证材料》、《阳江市江城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情况统计表》、县域节水型社会验收影像、《节水型企业申报书》(3份)、《节水型公共机构申报书》(10份)、《节水型居民小区申报书》(10份)、《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书》(3份)、《公共机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10份),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2.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至180个日历天。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