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构建梅州兴宁市智能交通管控及服务为核心,以市区内交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建设,在原有部分智能化设施基础上推进兴宁市智能交通管理和服务体系,同时与兴宁市现有的智能交通平台、梅州市现有的视频云平台等平台建立互联互通、整体联动、高效协同、惠及民生的智能交通系统,进一步缓解兴宁市的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兴宁市交通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有效解决“交通两难”问题,实现科技治堵,改善交通出行体验,提升交通安全管控能力,提升交通便民服务能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促进兴宁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兴宁市城市形象和核心竞争力。
升级改造兴宁市内共12个路口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新建45套高清反向卡口和前端的线路整体更新升级,完善标志标牌,3个点位(迎宾大道东800米、兴南大道碧桂园辅道路段、G205国道2659公里40米)违法处罚系统提供线路及运行维护服务。同时,在现有的视频云平台基础上,升级兴宁智能交通平台各个应用模块,将兴宁其余具备智能交通条件的路口、设备,对接进入新的智能交通平台,所有交通违法数据必须统一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序号 |
路口名称 |
数量(套) |
单价(年/元/套 |
服务期(年)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备注 |
兴宁市公安局购买智能交通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期) |
1 |
G205国道与文峰三路红绿灯路口 |
3 |
24960 |
3 |
224640 |
此项目含智能交通平台及接入视频云平台服务 |
2 |
G205国道与迎宾大道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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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205国道与兴福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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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225省道与官汕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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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225省道与S226省道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
6 |
官汕路与兴田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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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团结路与兴田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
8 |
兴东路与兴佛路红绿灯路口 |
4 |
24960 |
29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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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官汕路与兴佛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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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兴东路与东风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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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迎宾大道与南坛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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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育路与曙光路红绿灯路口 |
5 |
24960 |
37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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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迎宾大道东800米 |
1 |
24960 |
74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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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兴南大道碧桂园辅道路段 |
1 |
24960 |
74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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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G205国道2659公里40米 |
1 |
24960 |
74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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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增45路反向卡口 |
45 |
5920 |
79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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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预算合计 |
5292000 |
注:1、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包括上表各个路口的分项报价内容。
2、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包1(购买智能交通服务(第二期))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中标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前端建设部分,并在前端建设完成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数据上传至平台,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租。 2、运维期三年,自起租之日起计算。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起租确认后,采购人按月支付租赁费用,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分3年(36期)付清。(注:①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月度运行报告及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②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③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中标供应商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人需按要求对兴宁市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满足本项目对相关软、硬件设备及中心服务能力等的功能要求,并对所有功能进行运营维护。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到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在调试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当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全部建设项目进行验收。(2)设备及服务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服务要求。(3)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应将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第三方出具的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合同项下设备的购置、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税金、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服务等一切费用。 2、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除按要求提供设备并安装,达到相关文件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验收合格外,还包含设备完工后的运行维护,时间要求为3年(自双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租,自起租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应保证在这3年时间里提供整套系统及设备的技术运行和维护,且必须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2)中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售后服务紧急需求,提供7×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全天候无间断的故障申报受理、硬件维修受理、培训需求受理以及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内容,运维期内维修人员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场处理,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除外),在有备用光纤资源的情况下,必须在48小时内替代解决,在无备用光纤资源的情况下,必须在96小时内用其它接入手段进行替代;当出现信号灯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的情况,需配置简易红绿灯进行替代,直至信号灯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服务考核要求,(1)由中标人负责对所投产品在服务期间内的维修、维护、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3)如果当月1路监控图像累计中断时间达到7-10天,则扣减该路图像当月50%的服务费用;如果当月一路图像累计业务中断时间超过10天,则扣减该路图像当月100%的服务费用。 (4)如果当月平台累计中断运行时间达到3-5天,则扣减总服务费当月5%的服务费用;如果当月平台累计中断运行时间超过5天,则扣减总服务费当月10%的服务费用。 4、保密安全要求,(1)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书,保证不向外泄露平台的所有资料及用作其他用途。中标人负责约束其所属员工。如维护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2)维护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用户资料或数据。 (3)若需要更换设备,原设备需要先进行数据清洗,删除敏感数据并经采购人检验后再回收。 (4)中标人需要建立完善的项目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需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工作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下载、留存、持有、使用和向外人泄露采购人的任何档案信息,如发生遗失、复制、泄露等安全事故,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5)项目完成中标人撤离时,除留给采购人的备份数据外,服务器、工作站和其他设备上的信息需要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销毁。 (6)当发生非正常的重大事项时,需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未能及时汇报或隐瞒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7)中标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非本项目范围内的活动,特别是发布非法信息、留下系统后门等,离开服务场地需要先告知采购人。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购买智能交通服务(第二期) |
项 |
1.00 |
5,292,000.00 |
5,29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购买智能交通服务(第二期)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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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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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