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
2、建设服务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4、项目概况:2016年,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15—2030)》,规划范围为惠州市中心城区,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办及三栋、汝湖、马安镇部分地区,规划范围内建成区总面积约230Km2。由于惠城中心区城市快速发展及水环境的变化因素,主要的基础数据(规划路网、用地性质、规划人口、河涌水环境、防洪排涝等)已有较大的变化;再加上近几年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对污水设施和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关于水污染防治、城市内涝治理政策的要求,满足惠州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满足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要求,在上版排水规划基础上,根据惠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和规划各分区的排水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市政设施和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不同的集中与分散建设的比较方案,通过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分析,选定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推荐方案,指导惠州市排水工程建设分期实施。
5、项目规模
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范围同2016版排水规划保持一致,为惠州市中心城区,包括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办及三栋、汝湖、马安镇部分地区,规划范围内建成区总面积约230Km2。
采购包1(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130日内完成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30%规划编制费。 2期:支付比例50%,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支付费用到80%规划编制费。 3期:支付比例10%,规划评审通过后一周内支付至规划编制费的90%。 4期:支付比例10%,其余10%的规划编制费待成果修改完成后,视编制成果的考核情况一次性支付完毕。 |
验收要求 |
1期: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完成专项规划修编后。 3)履约验收方式:中标人最终提交的规划成果,能通过专家评审,并最终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与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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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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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期、成果要求 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30日内完成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并提交规划说明书文本及规划图册6份。经评审发现问题后3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版规划编制成果8份(根据业主具体要求提供相应文本,费用不另计)。 上述成果文件需同时提供所有图纸和文字(CAD格式和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刻录到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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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内容 1、摸清现状排水系统、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防洪排涝设施运行情况及易涝点分布情况; 2、对城市现状排水系统能力进行科学评估; 3、根据现状特征及城市发展新需求,规划修订城市排水体系,既能解决内涝问题,又能改善生态环境 ; 4、提出排水防涝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在上版排水规划基础上修编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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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其它要求 1、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2、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合同,签订前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并于领取中标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