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货物(服务、工程)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阳新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建设(先行先试)项目
二、主要工作内容
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实现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方面,大部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原因是来自对资源的过度开发、粗放型使用,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另一方面, 矿产资源属于耗竭性资源,基于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从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考虑,通过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短缺问题是一种有效的途径。2023 年我县被认定为首批全国自然资源(矿产类)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需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推动“净矿权”出让制度改革,协调矿业矿业、土地、林业政策与规划用地矛盾,推动矿产开发从“散”到“聚”,资源利用从“粗”到“精”,能够实实在在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积极破局当前矿业节约集约难题。
1、指导阳新县做好国家级自然资源(矿产类)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及示范工作,分析矿产节约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效建议;
2、指导阳新县“净矿”出让相关工作的推进,分析“净矿”出让过程中相关制度和标准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推行“净矿”出让的工作;
3、指导阳新县解决目前矿业用地保障问题,协调矿业、土地、林业政策与规划用地, 提出对策;
4、指导阳新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期内省部级组织的中期、末期评估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
5、持续跟踪我省五个已创建国家级自然资源(矿产类)节约集约示范县(市)评估创建成效,总结典型经验;
6、总结国外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特别总结推行节能环保技术、完善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7、开展相关激励扶持政策研究,提出进一步提高阳新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政策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建议。
三、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对我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同时对矿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比较熟悉。
供应商需提供智力决策支持服务,协助我县做好国家级自然资源(矿产类)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及示范工作,积极提出矿业用地保障措施和“净矿”出让推进建议,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县矿产资源“三率”水平、矿业开发集约程度、绿色矿山和生态修复建设成效, 持续推进社会经济发展。
项目应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成果。
四、成果要求
供应商需向招标方提交 1 个项目研究报告、1 个具体的建议与对策初稿和 1 份详细的项目总结报告。
研究报告需充分对比国内外先行县市的政策、技术、标准、设备、示范等政策措施, 针对我县“净矿权”出让、矿业、林业等土地协调政策和节约集约技术和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我县制定相关管理政策与措施提供充分有力的依据。
建议与对策需从巩固矿业发展与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协调矿业土地林业政策与规划、赋能乡村振兴和健全保障机制五个层面,提出管理措施与政策建议。
项目总结报告需根据调研内容、资料梳理、问题凝练、先进经验等方面进行总结。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投入充足且能满足项目实施的服务人员。
2.供应商应核本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提供工作方案、保密方案、服务保障措益,质量保赚措施,工作进度安排计划、服务承诺以及合理建议。
3.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需紧密联系《阳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阳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阳新县现代服务业“十四五”规划》,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六、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4 年 5 月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服务地点:阳新县辖区。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付 30%,工作完成后付 30%,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以内支付剩余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