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编制一项。
采购包1(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编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成果,各阶段工作时间计划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若中标人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则该项付费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 2期:支付比例40%,正式成果经珠海市海洋发展局业务会审查通过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 3期:支付比例40%,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标准:(1)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广东省、珠海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按照合同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项目任务书工作,通过技术审查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予以验收。(2)若采购人对任务书作了深化或调整,按照深化及调整后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3.验收期限:项目完成后7日内。 4.验收费用:验收过程中若产生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费由甲方承担,若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项目规划编制的费用、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资料搜集及购买的费用(不包括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的费用)、人力成本、材料及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在内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编制 |
项 |
1.00 |
1,900,000.00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编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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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背景情况 海岸带是支撑海洋经济发展和陆海统筹保护利用的重要资源宝库和战略性空间。珠海市海洋资源丰富,大陆海岸线长度达227.26公里,加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落实省委建设“海上新广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珠海市海洋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提升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引领珠海建设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的重要支撑。 目前,《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经由国务院批复,明确了广东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广东省在2017年发布的《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基础上,修编形成《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0号)提出“地方可结合实际在省以下编制相应层级或特定区域的海岸带规划”的要求。 为细化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具体部署,省自然资源厅于2024年2月1日发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25号),明确市级海岸带规划是对全国和省级海岸带规划的落实,是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补充和细化,是陆海统筹的专门安排,是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蓝图。要求“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开展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 珠海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的最前沿区域,是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的中心,区位优势十分明显。珠海市海域广阔,海岸线绵长,海岛资源丰富,是珠三角城市中海域面积最大的城市,共拥有海岛262个,数量居全省第三。随着沿海经济高速发展,珠海将面临海岸带开发强度较高,海陆保护利用矛盾凸显,近岸海域及海岛重大项目需求突出等问题,亟需编制海岸带专项规划统筹陆海资源配置,协调陆海一体化发展。 在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现拟在《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及《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基础上,衔接《珠海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与《珠海市海岸带划定和退缩线管控》专题研究成果,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对市级海岸带规划的指导要求,组织开展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立项意义 (一)对推动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岸带是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空间载体,在保障海洋经济发展要素支撑、促进海洋产业开放合作、推动“人海和谐”可持续发展之路等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以海洋旅游、海洋油气化工、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产业为主导的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速度正在加快,有序推动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是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点,科学制定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是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二)为珠海市海岸带精细化管控提供重要依据 海岸带空间是拓展“蓝色经济”的重要支点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规划将是对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总规各类涉海规划管控措施的进一步细化,为全面加强海岸带各类资源要素管控、建立珠海市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有序开展涉海地区详细规划提供重要的指引,是未来指导海岸带地区各类开发和保护行为的核心依据。 (三)是统筹优化陆海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 海岸带规划是充分考虑陆海交互关系,统筹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空间发展,进一步优化陆海生态保护统筹、产业空间布局和开发利用管控措施的重要部署,对进一步统筹优化陆海空间格局、细化陆海一体化保护利用管控要求具有重要的作用,规划的编制将为珠海市海岸带陆海一体化空间单元划定和陆海统筹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依据,为制定海岸带相关管理制度政策提供基础。 三、项目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起施行,2017年修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1.《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 12.《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13.《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14.《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相关政策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 7.《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 8.《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 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10.《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统筹推进三条控制线优化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2564号);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50号); 12.《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125号); 1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24〕2号)。 1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 (三)相关规划与区划 1.《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4.《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 5.《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6.《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7.《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 8.《广东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7-2030年)》; 9.《广东省美丽海湾规划(2019-2035年)》; 10.《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2月18日); 11.《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13.《珠海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4.《珠海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 (四)技术标准与规范 1.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3.《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4.《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技术指引(试行)》。 四、项目目标 全面梳理珠海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布局和海岸带专项规划要求,以陆海统筹为原则,明确珠海市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的战略目标,确定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的空间格局,提出海岸带陆海资源空间管控规则,明确海岸带专项规划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路径,并从生态、产业、亲海空间、防灾减灾等方面,提出规划措施、保障机制和行动指引。 规划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提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的目标和总体格局; 2.细化提出海洋规划分区管控要求; 3.细化提出海岸线分类管控措施; 4.统筹珠海市各区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成果; 5.提出海岸带产业布局策略; 6.明确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策略; 7.提出海岸带亲海空间规划策略; 8.提出海岸带陆海一体化保护与利用管控指引。 五、规划范围与期限 珠海市海岸带规划范围由海洋和陆域两部分组成,海洋范围为珠海市人民政府管辖海域和252个无居民海岛。陆域研究范围为沿海县级行政区管理陆域,包括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三个沿海县级行政区和10个有居民海岛。陆域规划范围后续可根据陆海自然地理格局和保护开发实际确定,依据山脊线、湿地、潟湖、防护林等地理边界,或滨海第一条城市干路或滨海公路、沿海乡镇和街道行政区边界进一步划定。海陆分界线以最新海岸线修测成果为准。重点研究向海一侧至滨海湿地外边界、向陆一侧至第一个陆域规划功能区的边界。 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基期年为2024年。 六、项目方案 (一)工作内容 项目采用“1+2+1”的编制体系,包括1个专项规划、2个专题研究和1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个专项规划指《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个专题研究为《珠海市海洋规划分区及岸线分类管控指引研究》、《珠海市海岸带陆海一体化空间划定及规划指引研究》。 1.专题研究 (1)珠海市海洋规划分区及岸线分类管控指引研究 研究内容:以省级海岸带规划确定的海洋规划分区二级区及管控要求为基础,细化海洋规划分区划定及管控,实行潮间带分类保护与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管理要求,在生态空间内探索规范布局有限的开发利用活动。细化海洋发展区至三级区,细化三级区管控要求,形成功能区登记表和索引表及相应数据库、图件。探索应用新型用海模式,对相关重点海域片区提出规划指引。合理布局海上线性工程。承接落实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三类岸线及管控要求,进一步细化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线管控措施。加强自然岸线保护,根据省级海岸带规划安排落实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 (2)珠海市海岸带陆海一体化空间划定及规划指引研究 研究内容:衔接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划定原则及管控要求,依据陆海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开发利用关联性,在陆域、海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基础上,分类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空间和陆海一体化利用空间。以最新海岸线修测成果为基准,结合海岸线两侧陆海域规划分区,划分海岸线功能类型,研究提出陆海一体化空间内海域、海岸线、滨海土地等资源保护与利用管控要求。 2.专项规划编制 (1)海岸带保护利用现状基础及需求分析 以海洋综合调查数据、海岸线修测数据和相关专项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双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规划成果,对珠海市海岸带地区的资源环境基础、开发利用现状、演变特征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综合把握海岸带陆域自然人文禀赋和经济、社会、环境发展总体状况,识别影响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研判海岸带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结合国家、省、市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综合评估环境、文旅、交通、水利、应急等行业规划对海岸带空间资源的需求。 (2)战略目标与格局 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域发展战略,立足本地区资源禀赋、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从空间供给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提出海岸带地区发展目标,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实施的指标体系,确定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明确海岸带地区保护重点和发展方向。 (3)海岸带规划分区及用途管控 在省级海岸带规划分区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海分区的基础上,优化海岸带功能空间布局,划定海洋功能分区至三级区,针对重点海域片区立体分层用海、时序用海、多用途用海等新型用海模式提出规划指引,合理布局线性工程用海。 (4)海岸线分类保护与利用 承接落实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细化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线管控措施,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安排落实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指标。 (5)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与管控 通过技术指导形式统筹各区开展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汇总整合形成市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成果,细化提出海岸建筑退缩线的管控要求。 (6)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 衔接省级海岸带规划及珠海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明确生态保护区海岛和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管控要求,提出近期开发利用海岛的管控指引。 (7)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衔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对海岸带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系统脆弱的区域及陆海自然保护地、海岸带珍稀濒危生物及其栖息地、重要迁徙物种传播、迁移路径的生态廊道等,提出保护格局与保护要求。从海岸线整治修复、海堤生态化、魅力沙滩打造、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及海岛修复等方面,确定修复工程位置、修复目标、具体任务。明确海岸带污染防控的主要任务和管控措施。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蓝碳示范区,助力实现碳中和。 (8)海岸带产业布局 落实国家及省、市海洋经济发展导向,衔接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提出不同类型产业用海用岸用地管控要求,合理保障各类产业发展空间,重点保障海洋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提出产业园区、产业区块等相关指引要求,支撑海洋产业集群建设。 (9)亲海空间规划 衔接特色小镇、美丽渔村、和美海岛等建设要求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结合公众亲海需求,确定亲海空间建设目标和途径。落实省级海岸带规划提出的生态涵养、海洋文韵、城镇活力、旅游休闲四类特色化亲海岸线,建立亲海岸线建设名录,明确亲海岸线长度。以亲海岸线为依托,结合陆域、海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划定亲海空间范围,提出滨海通道、悦海游径、亲海设施等支撑体系建设要求。衔接海岸线分类管控、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等要求,对亲海空间范围内用海用岸用地活动、支撑体系、滨海景观风貌等提出指引要求。 (10)海岸带灾害防御 结合珠海市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及主要承灾体情况,分区分类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开展海堤生态化建设,明确具体岸段和建设要求。明确海岸防护林保护措施和管控要求,加强灾害高风险区域的多灾种综合监测体系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灾害早期预警监测。 (11)海岸带区域发展指引 依据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以海岸带自然地理特征为基础,以海湾(河口、岸段)或行政区划(县级、乡镇级)为基本单元,将海岸带地区划分为若干区域,明确陆海统筹下的区域发展指引。 (12)陆海一体化保护与利用 衔接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划定原则及管控要求,依据陆海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开发利用关联性,在陆域、海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基础上,分类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空间和陆海一体化利用空间,并提出陆海一体化空间内海域、海岸线、滨海土地等资源保护与利用管控要求。 (13)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健全海岸带资源调查监测、有偿使用、海域立体确权、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区域协调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建立规划协调机制,提出指导和约束涉海详细规划的相关内容要求。建立完善规划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和规划传导机制。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自然资字〔2022〕2号)为指导,通过公示、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作出科学预测和分析评估,确定相关风险等级、作出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化解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文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规划编制说明、规划图件、数据库、功能区登记表和索引表。 1.专题研究报告 专题研究报告包括珠海市海洋规划分区及岸线分类管控指引研究、珠海市海岸带陆海一体化空间划定及规划指引研究。 2.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建议参考以下大纲内容,最终研究框架将依据国家、省、市的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划编制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序言 本部分主要针对海岸带规划编制意义、规划定位、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内容进行简要阐述。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基础条件:主要包括自然状况和开发保护状况。从自然地理、资源情况、生态系统、环境、灾害等方面对珠海市自然状况进行客观阐述。从经济社会、资源开发、空间利用、保护修复等方面对开发保护现状、变化情况进行阐述。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主要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海用岛用岸用地需求,以及海洋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面临的形势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阐述。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结合珠海市实际,形成本级海岸带规划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围绕陆海统筹和高质量发展,突出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结合珠海地方特色形成规划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规划目标:可分解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并结合省级海岸带规划指标体系,形成规划指标。 第四节总体格局:从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人居环境等角度,描绘出未来海岸带地区将呈现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格局。 第三章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 落实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海洋规划分区二级区,并将海洋发展区细化至三级区。基于功能区类型、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条件、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明确海洋功能区在空间用途准入、开发利用方式、保护修复、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差异化要求。探索应用立体分层用海、时序用海、多用途用海等新型用海模式,对相关重点海域片区提出规划指引。合理布局海上线性工程,统筹划定登陆点与海底管廊集中建设区域。 第四章空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一节精细化管控海岸线:根据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类岸线成果,分类分段实施精细化管控,细化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线管控措施。 第二节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衔接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要求,将大陆、有居民海岛海岸线划分为自然岸线、人工岸线和其他岸线等类型,分类确定各岸段基础退缩距离;细化退缩范围内准入清单和现状建筑物的分类处置要求,明确海岸建筑退缩线实施传导路径。 第三节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居民海岛资源:承接省级海岸带规划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无居民海岛清单,明确保护利用策略、开发利用强度、海岸建设管控、建设风貌指引等管控要求。 第五章海岸带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生态保护修复:构建海岸带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从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态廊道保护等方面,加强对海岸带地区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修复海岸带生态,根据生态系统类型、受损程度,因地制宜对近岸农田、防护林、滨海湿地、河口海湾、浅海、海岛、典型生态系统等实施恢复修复。防治海岸带环境污染,制定管控要求。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蓝碳示范区,实施碳汇措施。 第二节产业布局优化:结合相关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针对现有产业的优化调整以及未来新增产业的布局引导提出规划举措。合理保障各类产业发展空间,提出产业园区、产业区块等相关指引要求。提出不同类型产业用海用岸用地管控要求,提高资源利用准入门槛。 第三节亲海空间品质提升:确定亲海空间建设目标和途径。建立亲海岸线建设名录,划定亲海空间范围,提出滨海通道、悦海游径、亲海设施等支撑体系建设要求。对亲海空间范围内用海用岸用地活动、支撑体系、滨海景观风貌等提出指引要求。 第四节灾害防御: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结合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根据不同灾害类型,因地制宜建设防御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强化灾害预报预警和环境风险源监测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加强灾害和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第六章区域发展指引 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海湾(河口、岸段)或行政区划(县级、乡镇级)为基本单元,将海岸带划分为若干区域,在衔接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区域主导功能和发展方向,制定海洋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指引,结合亲海空间建设提升人居环境,提出灾害防御和环境保护要求;并根据省级海岸带规划提出的陆海一体化空间识别方法,划定陆海一体化保护与利用空间,提出陆海一体化空间规划指引。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组织协调:建立规划组织实施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 第二节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出海岸带立法或涉及海岸带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计划,以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等出台计划。 第三节完善配套政策:明确制定、修订或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的要求,支撑海岸带规划落地。 第四节规划传导:明确海岸带规划需要落实的上位规划内容和需要衔接的相关规划内容,以及需要向下传导到详细规划的内容。 第五节评估和监督考核:针对规划实施、修订等建立规划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形成《珠海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功能区登记表和索引表 功能区登记表是规划文本的配套材料,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应以一区一表的形式建立海洋功能区登记表,并附对应的功能区索引表。登记表和索引表的具体格式应符合《市级海岸带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 (1)登记表 根据海岸地理位置,以大陆岸线的西端或北端为起点,顺着大陆岸线走向进行逐一登记。内容包括: 1)序号。为登记表序列号。 2)名称、代码。名称叙述方法是地点与功能区类型。代码为功能区的唯一标识码。 3)功能区类型、位置。 4)地理范围。明确该功能区所在的具体地理范围,用文字表述。 5)空间资源现状。包括海域面积、岸线长度、海岛数量等信息。 6)开发利用现状。描述区域内现有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7)岸线类型。分别明确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段位置、长度。 8)无居民海岛(名称)。列出纳入生态保护区、海洋发展区内的无居民海岛名称,海洋发展区内的无居民海岛需注明功能类型。 9)管控要求。明确空间准入、利用方式、保护要求和其他要求。 (2)索引表 按照功能区类型和代码的顺序,制作索引表,建立功能区类型、代码、功能区名称、地区和登记表中序号之间的对应关系。利用类的功能区登记表应建立索引表。内容包括: 1)功能区类型。对应登记表中的“分区类型”。 2)代码。对应登记表中的“代码”,同类型功能区按代码顺序填写。 3)功能区名称。对应登记表中的“名称”。 4)地区。对应登记表中的“地理范围”中关于地区的描述。 5)序号。对应登记表中的“序号”。 5.图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件:规划范围图、用地用海现状图、海岸线现状类型分布图、总体格局图、海洋规划分区图、大陆海岸线分类保护利用规划图、海岸建筑退缩管控图、无居民海岛分类保护利用规划图、亲海空间规划图、海上线性工程布局图、陆海一体化空间规划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形成陆海一体化生态修复规划图、产业布局规划图、区域发展规划图等图件。图件作为规划文本的配套成果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6.规划编制说明 简明扼要地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编制过程和规划主要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说明中增加对规划文本重要条款及内容的详细说明。 7.数据库 数据库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海洋规划分区等相关数据应录入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方便成果审核和查询。数据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提供规划范围、用地用海现状、最新修测海岸线、海洋规划分区、大陆海岸线保护利用分类、海岸线功能分类、无居民海岛分类、亲海空间、海上线性工程、陆海一体化空间范围的矢量图层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海岸建筑退缩线、区域发展的矢量图层数据。 (2)矢量图层数据应为具有空间地理坐标的通用地理信息系统文件格式,坐标系、投影应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持一致,并附坐标系、投影与比例尺说明。 (3)海洋规划分区矢量图层数据应附功能区属性数据表,表中数据项设置应包含登记表的所有具体栏目。 (4)同时应以.xls格式,提供登记表数据。 七、时间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2月) 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技术路线 制定具体的工作技术方案,从工作具体内容、重难点问题分析、具体技术思路、工作进度安排等方面形成详细的技术方案,以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2.文献资料收集及梳理 收集国内有关政策文件资料、国内海岸带规划和技术发展情况资料;收集珠海市相关规划材料、海岸带用海需求、未来发展设想等资料。 3.座谈走访、实地调研 走访有关部门,收集有关规划材料、海岸带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包括已完成的项目、在建项目、规划项目)基础资料、海岸带资源环境现状以及利用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相关材料,对重点岸段进行实地调研。 4. 珠海市海岸带基本概况梳理阶段 对已有规划中关于珠海市海岸带的内容及实地调研后形成的资料成果进行梳理。形成珠海市海岸带基本情况、海岸带利用需求的相关材料。 (二)专题研究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3月) 开展珠海市海洋规划分区及岸线分类管控指引研究、珠海市海岸带陆海一体化空间划定及规划指引研究2个专题室内研究及报告编制工作。 (三)征求意见形成评审稿阶段(2025年3月~9月) 邀请专家对规划初步成果进行把关,并根据专家咨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 (四)评审和成果完成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 组织专家召开成果评审会。会后根据评审会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 八、服务时效和服务保障 1、要求投标人合理配置固定的服务地点,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快速响应,以满足规制编制过程中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应急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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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