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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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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发布 47页 文档编号:202405080001351850 需下载券:10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南通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通自然资规发〔2023〕39号)等文件规定,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和计划用地时,应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新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拆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初步评判后,向市级申请项目立项;建新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经市级批准后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实施。

如东县全县2024年度拟申报实施增减挂钩拆旧项目约800亩,其中:县级项目500亩,新店镇、洋口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00亩;申报实施增减挂钩建新项目约2500亩。关于资金来源:县级拆旧和建新项目经费在土地复垦专户中安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拆旧项目经费在项目实施所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入的县级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1、资料收集

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组织得力,基础资料收集翔实,技术路线清晰,工作过程中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不要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从资料收集、整理、处理、校核等阶段要实行质量把关,所收集资料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2、地块上图

依据各镇区、街道上报的地块逐一进行查看、绘图,是否存在不接边或者重叠的情况,检查是否位于耕地后备资源整备区,是否符合如东县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并对所申报项目耕地等别进行评定。

另外,还需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核对每个地块是否有完善的灌排设施,交通设施,确保复垦后地块的耕种不受影响。

3、规划方案编制

一是组建工作小组。根据委托项目的工作量、内容、范围、技术难度、时间要求等组建规划方案编制专业小组及总协调。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的范围、重点、深度、进度安排、人员配置、费用预算,并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

三是合理安排地块,编排项目库,要对项目地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安排的项目符合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

四是规划方案编制,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分析,提高耕地质量的措施,项目投资估算,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实施管理,效益分析等。

五是与委托单位、项目所在地镇区、街道交换意见。规划方案初稿形成后,与委托单位交换意见,并反复征求项目所在地镇区、街道干部群众意见,修改完善,经项目所在地乡(镇)确认后,形成最终入库资料。

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是项目合规性。按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2]95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2]83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规划方案,保证通过立项审查。

二是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设区一定要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基础条件。

三是规划方案应合理可行。在充分利用项目区内现有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的基础上,工程布局方案应科学合理,能够满足交通、灌排、水土保持和防止风害等要求,建设进度安排合理。

四是权属调整方案。项目建设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明确可行。

五是图件。项目现状图及项目规划图必须符合有关制图要求。

(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1.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82号)的要求,完成如东县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

2.项目调查:根据自然资源厅文件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外业核查。

3.报告编制及系统库建设。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完成如东县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同时做好数据库建设工作。

4.项目成果:如东县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及数据库。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函2021782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省政府审批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件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函》(苏自然资函〔2023〕192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最新文件、政策和要求执行。根据建新指标安排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和论证,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查,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取得上级批复文件,并完成备案。

(四)相关数据材料制作

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涉及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图、表及文字等,同时,按上级文件精神,入库前,按要求制作相关土地污染调查所需材料,工程竣工后,提供农业农村部门耕地质量验收所需的申请表、地类变化表、竣工图等;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验收的初验报告、申请验收汇总表、外业验收表、耕地质量等别报告等。

(五)配套服务

部、省、市相关内外网系统的数据填报及图件上报。

三、相关要求

1、成果组成①按省、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图件和电子数据等;②根据年度建新指标使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编制2024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实施方案,确保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确保一次性通过论证并取得上级批复。

2、相关规格、制作及配置要求空间数据应使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采用标准分带。编制成果需提交文本及数据光盘,并符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

3、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成果提交时间按照省、市确定的时间提交成果。

项目服务期

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完成,具体以上级要求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按实结算,剩余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再按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一次性付清,无息。

2.中标供应商凭经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等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六、约定事项

1、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额。

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供应商生产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3、本项目最终成果的检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其经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由于中标方责任造成的项目违约,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最高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任何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6、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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