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服务类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提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3套及电子文件1套。
(一)采购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的规定,我支队直属大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需委托具有“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司法鉴定机构为采购人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时,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新要求不能再按本项目合同内容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三)项目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3个采购包,各组划分如下:
分组 |
服务大队 |
经费预算 |
采购包1 |
白云一大队、越秀大队、荔湾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 |
343万元(35%) |
采购包2 |
天河大队、海珠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
323.4万元(33%) |
采购包3 |
白云二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环城大队 |
313.6万元(32%) |
(四)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总预算980万元,其中2024年总预算60万,2025年总预算460万,2026年总预算460万。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其中采购包1经费预算为343万元,其中2024年预算20万,2025年预算154万,2026年预算169万;采购包2经费预算为323.4万元,其中2024年预算20万,2025年预算153万,2026年预算150.4万;采购包3经费预算为313.6万元,其中2024年预算20万,2025年预算153万,2026年预算140.6万。各采购包中标人与采购人分别签订独立实施的项目合同且在各采购包预算经费内按实结算。
(五)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采购人式或目录限额标准等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对各采购包进行独立投标,即对各采购包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对检验鉴定项目最高限价下浮率报价。
(二)本项目分为3个采购包: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其他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及中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已获得本项目前面任意一个采购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后面采购包的投标,将不能通过该采购包的符合性审查。如某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等情形,另行确定中标人后导致同一投标人兼中两个采购包的,则该采购包不受兼投不兼中限制,该投标人兼中两个采购包。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
四、项目需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对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一)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1.大型汽车(含核载2吨及以上的货车,或十九座及以上的客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对大型汽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雨刮器性能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2.小型汽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对小型汽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雨刮器性能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3.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对摩托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灯光、信号装置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4.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1)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对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夜间反光装置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2)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鉴定。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如制动系、转向系、照明或反射器、鸣号装置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二)涉案车辆类型鉴定
对涉案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进行检验鉴定,根据相关标准,综合分析,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如机动车、非机动车),出具鉴定意见书。
(三)车辆速度鉴定
运用动力学、运动学、经验公式、模拟实验等方法,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视频图像、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判断事故瞬间速度(如碰撞、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如采取制动、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在某段距离、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四)对货车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五)对货车防撞护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六)车辆痕迹鉴定
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判断车辆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综合分析,出具鉴定意见书。
五、服务要求
(一)除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中标单位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中标供应商应当有六名或以上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资质的鉴定人员组成检验鉴定小组,其中至少有高级工程师一名;且鉴定人员必须是中标商的正式职工或合同制员工,不能虚挂名义而不在该单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三)中标供应商实行检验鉴定小组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照常值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预案,保证在遇到突发性交通事故需要到现场检验鉴定时,能派出检验鉴定人员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鉴定意见书送达采购人。
(四)在接到采购人的委托书后,中标供应商应按委托要求的时间立即派检验鉴定人员到场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在30个自然日内制作完成鉴定意见书并送达采购人。特殊情况下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可延长至60个自然日。
(五)中标供应商开展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工作应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人制定的工作规范及要求进行,由两名(或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人员进行检验鉴定。
(六)鉴定意见书的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须由两名(或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人员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并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格证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鉴定意见书一式叁份(电脑打印),一份交由检验鉴定单位存档,两份交委托方备案存档。鉴定意见书应统一按公安部、司法部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注明签发日期,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七)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鉴定意见书二级审核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及职责;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的记录应具体详细,鉴定意见应精简明确,名词术语必须准确规范,不得使用俗语或外语译音,文书格式应统一按规定的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并注明签发日期。
(八)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书要求的检验鉴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检验鉴定项目,坚持公正、正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九)中标供应商开展检验鉴定时,必须对所有送检的交通事故车辆及委托检验鉴定的关键部位拍照或录像存档,并做好原始数据的文字记录,对当事人到场见证的应在原始检验鉴定记录上签名,如当事人不愿意签名的应作好记录;对当事人不按时到场见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见证并做好记录。
(十)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鉴定委托书和原始资料(包括检验照片、数据文字原始记录、视频资料等)复印归档,随时接受采购人、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
(十一)中标供应商检验鉴定人员如与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车主有亲属、同学、朋友或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检验鉴定意见公正性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二)中标供应商检验鉴定人员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清正廉洁,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允许同一检验鉴定人员代表不同的鉴定单位。对中标供应商存在故意伪造签名、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一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三)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标准的修订及时调整检验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方式方法。
(十四)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委托书后,发现因车辆严重损毁、烧毁等原因造成无法检验鉴定车辆相应的项目,或因客观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得出确定的鉴定意见时,应按照鉴定意见书格式出具相应鉴定意见书,中标供应商不得收取该检验鉴定项目的费用。
(十五)中标供应商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六)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各种情况进行登记,制作考核评分表,作为每季度结算依据之一,按考核评分表分数扣减中标供应商当季度服务费用,扣减方式为每扣1分扣减人民币200元。如有加分的,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原应付金额。如问题在发生当季度未被发现的,可计入后续季度。
(十七)考评条款
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及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予以扣分,并按200元/分在最终支付的金额中予以扣减。
1. 中标供应商检验鉴定不符合合同要求且被有效投诉的,扣20分/次;
2. 中标供应商拒绝接受合同中项目委托的,扣20分/案;
3. 中标供应商不按照约定时间出具鉴定意见书的,扣2分/案;因案件需要作特殊约定但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约定时间出具鉴定意见书的,扣20分/案,能配合的,加4分/案;
4. 中标供应商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出现错误的,扣3分/份;
5. 遇到突发性交通事故需要到现场检验鉴定且在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后,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的,扣5分/次;不到场的,扣15分/次;
6. 中标供应商报销材料不按照合同期限提供或存在错误返工的,5分/次,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报销进度受影响的,额外加扣20分/次;
7.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擅自变动或增加检验鉴定项目的,扣5分/份;
8. 中标供应商在没有对委托项目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下出具虚假鉴定意见书的,扣40分/份;
9.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检验鉴定费用结算单时弄虚作假的,扣40分/次;
10. 中标供应商的鉴定人员未到场检验鉴定或虽有到场检验鉴定但不具有相应鉴定资质,在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上签名的,扣40分/案;
11. 中标供应商未收到委托书的情况下擅自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扣40分/案;
12. 中标供应商检验鉴定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应主动申请回避,但不主动(书面)提出回避而参与检验,经查实的,扣40分/案;
13. 中标供应商存在伪造签名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扣40分/次;
14. 中标供应商因各种原因造成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检验鉴定工作的鉴定人员不足三人的,扣40分;
15. 中标供应商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小组的成员资质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资质的,扣40分/案;
16. 中标供应商贿赂送检方人员的,扣40分/案;
17.中标供应商无故不接受采购人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的,扣40分/次;
18.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制作保留原始数据资料的,扣5分/次。
19.中标供应商向当事人或代理人收受钱财、礼券、宴请等经济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非物质利益的,扣40分/案;
20.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中标供应商需要鉴定人出庭作证时,中标供应商鉴定人不按要求出庭作证的,扣40分/案;
21.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或采购人工作规范的行为,扣40分/次。
(十八)若发生上述考评条款的违规行为,经采购人研究决定,可按照下列情形并处中标供应商停止服务并整改的处罚:
1、发生涉及考评条款第8、9、10、11、12、13条的违规行为,整改期为2个月;
2、发生涉及考评条款第14、15条的违规行为,整改期为4个月;
3、发生涉及考评条款第16、17、19、20、21条的违规行为,整改期为6个月。
整改期满时,中标供应商提供整改报告,经采购人检查符合合同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恢复服务,未符合的继续整改直至完成。整改期间,中标供应商原负责的检验鉴定服务由其他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综合评分高低顺序按月轮流服务。
六、价格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投标人报出检验鉴定项目下浮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10%~20%),下浮率报价范围:0%≤下浮率<100%,凡超过该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检验鉴定项目结算价=该检验鉴定项目最高限价×(1-中标下浮率)。下表《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最高限价标准》中未涉及的检验鉴定项目结算价由中标供应商先按市场价报采购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标准
单位:元
序号 |
检验鉴定项目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
1 |
车辆 安全 技术 状况鉴定 (含制动、转向、灯光等) |
大型汽车(含核载2吨及以上的货车,或十九座及以上的客车) |
辆 |
1827 |
2 |
小型汽车 |
辆 |
1150 |
|
3 |
摩托车(含三轮) |
辆 |
600 |
|
4 |
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 |
辆 |
273 |
|
5 |
涉案车辆类型鉴定 |
辆 |
650 |
|
6 |
车辆速度鉴定 |
辆 |
1733 |
|
7 |
货车车身反光标识鉴定 |
辆 |
467 |
|
8 |
货车防撞护栏鉴定 |
辆 |
533 |
|
9 |
车辆痕迹鉴定 |
辆 |
1400 |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按季度(每三个月)进行结算。支付的所需文件、时间和金额如下: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
3.中标供应商于每季度的前8日内将上季度费用情况、报销材料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审核完毕,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于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申请办理上季度检验费的支付手续。合同期内当实际结算总金额达到本组项目预算时,本项目合同即终止。
4. 因本合同采用财政资金,因此采购人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三)银行履约保函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且首次办理付款手续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 5 %的银行履约保函,该银行履约保函为地级市以上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服务期满之日起 30天后自动失效。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每逾期1天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没收银行履约保函中的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至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采购包1(采购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时,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新要求不能再按本项目合同内容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1 |
项 |
1.00 |
3,430,000.00 |
3,43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1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采购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时,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新要求不能再按本项目合同内容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2 |
项 |
1.00 |
3,234,000.00 |
3,234,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2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采购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4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或项目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时,或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有新要求不能再按本项目合同内容实施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工作,本项目合同即终止,以先到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采购需求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3 |
项 |
1.00 |
3,136,000.00 |
3,136,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2026年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采购包3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