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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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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140001356262 发布时间:2024-05-14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有关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二)服务要求: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纸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规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三、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标的

单位名称

档案总页数

采购预算(元)

服务期限

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约1160万页

9,860,000.00

12个月

注:1.本项目总报价包括各种人力成本、资料费、服务费、税费、项目开展过程所需档案加工系统使用费、扫描仪、高拍仪、工作电脑、存储服务器、备份硬盘费用;

2.项目结束后,为确保数据安全,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数据存储备份用的服务器硬盘和工作电脑硬盘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F0124GZ01ZC59)的采购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三、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户籍档案电子化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纸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总工作量的30%且通过采购人阶段性验收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且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3期:支付比例20%,2026年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期:支付比例20%,2027年财政拨款到位后,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所有款项须在财政资金下达后才能安排付款,采购人应及时进行阶段性验收或整体验收,中标人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采购人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尽快付款,但具体付款时间依据财政资金下达时间确定,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 (1)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四种形式。

验收要求

1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中标人数据自检合格后把数据移交到户籍档案管理平台,由平台软件进行数据自校验通过,可递交采购人验收。 所有成果数据需上传到平台由平台进行系统检验并检验通过,并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抽检,抽检合格率应该为100%。 对于予以验收通过成果数据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验收登记表》,作为验收合格凭证。抽检合格率低于98%的,提交验收的当批次数据全部发回中标人重新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提交验收。在退回自检期间,采购单位档案科室将不再向中标人提供扫描档案。 档案实体验收。档案实体验收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100%的予以验收通过。 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刻录硬盘备份移交给采购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3%,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支持中标人以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业务。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有明显证据证明中标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有明显过错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其他

1、其他,(1)投标人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其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2)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中公布的“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有)。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做好质量保证内控管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确保投标人具有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的能力,以及在品质控制方面管理的规范性。

3,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的软件开发能力,并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档案管理服务

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

1.00

9,860,000.00

9,86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目标及内容

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海珠区库存户籍历史档案(约1160万页)进行拆卷和前整理(排序、编页、修裱)、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档案运输、整理分类、修复、托裱、消毒、创建卷宗、录入条目、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双重著录、数据挂接、质检、审核、成果移交、档案归还等工作步骤。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专业存储),数字化加工完成后将质检合格的成品数据上传至广州市公安局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同时备份对应成果提交至采购人。

户籍档案,是指公安机关在居民户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包括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本规范所称户口管理,是指常住户口登记、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人口信息管理等。本次主要工作任务是户籍档案(约1160万页)数字化处理,档案包括:PH1.1-常住人口登记表、PH1.2-迁入(市内移居)证明材料、PH1.3-迁出证明材料、PH1.4-出生证明材料、PH1.5-死亡证明材料、PH1.6-项目变更材料。

二、项目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三、项目内容

(一)档案数字化处理需求

1.数字化加工服务流程设计

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通过《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系统,对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分类、修复、托裱、消毒、创建卷宗、录入条目、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双重著录、数据挂接、质检、审核、成果移交、档案归还等,从而实现档案电子化,形成档案的基础数据,以便能更好为各业务系统提供档案的基础数据服务。

数字化加工的主要流程如下:

1.1 档案借出前处理

档案借出前处理主要对没有整理档案做清点登记,按照规范指引对没有编制页号的材料进行页号编制,页号编制时,统一在文件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对于已编制页码,存在漏编页码的情况,应统一遵循漏页档案紧靠关联文件的页码原则进行编写,如漏页的关联文件页码为8,其编写样式为“8-1”的页号格式编写。

1.2 档案借出

档案借出数据控制为一周的工作量,做到一周内扫完一批,周一上午调卷,周五下午还卷,扫一批还一批,数据提交一批,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将档案遗失风险降到最小。遵守库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护、保存档案。

(1)项目组中有专门调卷工作人员,和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到档案库存地点,根据清单,搬下相应的案卷,对提取的档案逐一清点,共同进行案卷内容、目录、数量的核对,填写《档案出入库交接表》,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2)清点结束,双方在档案调借清单上确认签字;

(3)档案保管人员与调卷人员共同进行全宗、目录、数量的二次核对,档案保管员进行数量统计,并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出入库交接表”;

(4)放入指定的保管柜,锁好,注意安全保存;

(5)保存柜由加工场所的单位指定存放位置。

1.3 数字化前处理

安排精通档案的专业人员,管理整理分类核对工作,其他核对人员须工作认真细致,小心谨慎,严禁破损档案的一切行为,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整理人员到档案保管人员处领取当日需要扫描的档案,并进行登记;按照档案整理的标准,依据目录对照档案原件再次核对。对照目录逐份逐页检查档案原件,发现错误疏漏,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改正或者做出正确标识,位置错,重新归类,顺序不对,调整、放好,并确定目录无误,同时填写差错报告。

有重复的文件、未解密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的文件不扫描原稿;将档案原件的装订线拆除,排好顺序,不得出现任何漏缺页及顺序差错,更不能对档案原件有任何损坏,填写整理情况登记表。

对胶装的档案,整理人员及时与建设方档案负责人沟通,据档案实际状况决定是否拆卷,以及对难于扫描的材料进行登记,及时汇报以便更好解决问题。

对尚未归档的档案要安排工作人员分类立卷:

①户籍档案分类立卷归档时,先以档案类型划分,再以归档年度进行分卷立卷。每个案卷大约以250页左右立一卷。

②户籍档案分类立卷归档时,新编档案号编码规则为“机构名称拼音字头”(大写字母)+“-”+“类别号”+“-”+“归档年度”+“顺序号”。例如:GZTHTY-PH1.1-2021-1。

③户籍档案分类立卷归档时,以业务办理人为单位,同一办理人的材料在进行排序时,重要材料在前,一般材料在后。其中重要材料有“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市内移居证明”,“出生证明材料”,“婚姻证明材料”,“收养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材料”,“户口迁移核准材料”,“项目变更更正材料”,“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他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为一般材料。

对有破损的档案要进行以下修复、托裱工作:

①档案修复:对已经残缺破损的档案文件修好补齐,主要用于档案纸张破损,但机械强度较好的文件。修补技术主要有溜口、补洞(或补残缺)、接边三种。溜口就是把裂开的页面,重新粘成整页;补洞就是把文件的破损或撕裂处补好;接边就是把过于窄小的文件页接宽,以便装订或阅读。修补用纸应选择质地较好并和文件原纸颜色、厚薄、性质相同或色略浅、质略薄的纸张。修补用的浆糊浓度要适当稀一些,常用的小麦淀粉浆糊一般浓度在5%左右。浆糊稀、粘性小、补出的文件柔软,但在操作中还要根据文件纸张的吸水性、厚薄等具体情况而定。吸水差或较厚的机制纸,修补时浆糊要稍稠一些。修补过的文件由于局部受潮和浆糊的作用,会产生不平的现象,需要经过闷水、压平、倒干,使补出来的文件平展。

②档案托裱:在破烂文件的背面托上一层新纸。适用于纸张机械强度较低 (如焦脆 、霉烂)和严重破损(如洞孔过多过大)的档案文件。分湿托法和干托法两种。湿托法适用于字迹遇水不扩散的文件,方法是在文件背面刷浆,然后托上一层新纸。操作过程中文件直接接触水分较多,但托裱出来的文件比较平整和牢固。干托法适用于字迹遇水扩散的文件,方法是在托纸上刷浆,待撤潮后把其浮盖在文件的背面,用棕刷排实,上墙晾干。操作过程中文件接触水分较少,不会使字迹扩散。托裱工序有铺平文件、刷浆、补残缺、上纸、排实、晾干、下墙等。在整个操作过程中,要避免崩裂、重皮等现象的发生,对于损坏严重或特别珍贵的档案,必要时还要采取保护性措施。双面有字的档案文件,可选用纤维素纯度高、透明性好、柔软的薄纸进行双面托裱,也可用丝网加固。

以上工作完成后,对实体档案进行消毒处理:逐份逐页采用人工方式用毛刷、吸尘器无死角清扫档案材料以达到去除档案材料表面的尘、霉、虫卵、虫屎等污秽档案材料的异物。将已经去尘、去霉、去虫卵、虫屎的干净档案,放入档案消毒柜用臭氧进行消毒,消毒时长30分钟。

1.4 创建卷宗、录入条目

根据档案材料的内容完成卷宗的内容录入,录入的内容包括条形码编号、题名、所属单位、保存期限、卷宗件数、卷宗页数、全宗号、类别号、目录号、案卷号、存放地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条目根据档案材料的条目进行录入,如发现条目有错,应按正确录入,并打印正确的条目索引表附在档案上,并做好登记。条目录入的内容包括顺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地址、地址编码、时间、起始页号、终止页号等字段。

1.5 档案扫描

使用高速扫描仪、高拍仪或平板扫描仪对档案进行扫描。根据档案原件的质量情况,将纸质较差的放置平台扫描仪上单页扫描,对不适合拆卷的档案使用高拍仪进行扫描;扫描采用的分辨率为300dpi,统一采用彩色模式扫描,采用JPEG格式存储,存储的目录及文件命名要符合规范。

高拍仪须具备光源辅助、纸张曲面展平功能。

1.6 图像处理

图像处理应遵循尽量展现档案的原版、原貌原则,确保每一幅扫描图像的清晰,采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加工处理。对扫描后形成的数字图像通过计算机自动处理和人工处理进行逐页旋转、纠偏、裁边、去污等技术处理。

(1)旋转及纠偏

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

(2)裁边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以证明有缺陷图像非人力所为。允许存在黑边白边,以保证图像是完整的。

(3)去污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4)图像拼接

对分幅扫描形成的多幅数字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纸质档案数据图像的整体性。拼接时应确保拼接处理平滑地融合,拼接后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

1、7 质检检查

检查人员对前面所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要求保证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与卷内文件一致,编号无误,页面清晰。

(1)对扫描前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修正,并对相应的扫描图像重新扫描和处理。

(2)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3)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4)扫描图像方向端正,应符合平常阅读的习惯。

(5)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6)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7)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自检结果和处理意见。

1.8 数据挂接

对数据挂接工作,须指定专人专机操作,不得阅览、操作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数据,检查档案目录数据及对应图像。

数据关联: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与档案条目进行关联,一个条目可以挂接多张图片,挂接的材料数要与条目的页数相同。

1.9 双重著录

著录是指对扫描的档案材料的内容标准化采集,录入并保存到系统,需录入的材料及需要录入的字段请参考《广东省户籍档案信息管理数据标准规范》。

原文内容需要与材料图像文件关联。

双重著录需分人二次录入,使用人工或系统进行二次比对,正确才能保存到系统。

1.10 审核

由专人对条目、挂接图像,原文内容等进行核对,如发现任何错误,都应该做好登记,并判断错误环节,即退回相关的加工环节进行重处理。

1.11 数据备份

将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条目及原文记录文件全部采用光盘刻录,光盘刻录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检查光盘内容是否有错漏、光盘能否正常打开。

将扫描形成的图片文件全部采用原装光盘刻录,并提供详细清单。刻录光盘要一式两份,光盘上要写明保存日期,内容简述。

1.12 成果数据移交

根据市局数字化加工规范要求把成果数据导入到户籍档案管理平台,导入的数据要符合对应相关标准规范。

1.13 档案归还

档案归还按照档案分批借出、分批归还的原则进行档案归还,分局档案负责人对服务方归还的档案是否完整、齐全,档案的原版、原貌和原有档案的逻辑顺序是否准确进行检查,杜绝在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出现人为破坏、更改或信息失控、丢失等情况,保障数字档案的真实与完整。检查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完成《档案出入库交接表》的登记。

对加工过程拆卷的档案需装订复原。以卷为单位的实物档案,三孔—线,装订牢固;以件为单位的实物档案,用不锈钢钉装订还原。

2. 档案出入库要求

(1)档案出库前做好标签编制,根据规范要求,将档案分类并对移交出的档案进行贴标签。

(2)做好档案出入库登记表。档案从档案库房密集架或档案柜上,按档案的类别、分类号、目录号、案卷排列顺序进行下架、清点、移出;对接收的档案按类别、分类号、目录号、案卷号形成纸质目录,清点到卷,清点过程中杜绝出现遗漏登记或重复登记的情况。

(3)对交接的档案进行核对、清点、检查,杜绝在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出现人为破坏、更改或信息失控、丢失等情况,保障数字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4)整个过程中采取分批档案接收出库、归还入库方式,保证档案的原版、原貌和原有档案的逻辑顺序。

3.数字化处理设备配置设计

3.1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该项目情况,需要提供的设施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A3平板扫描仪

3台

档案扫描

2

高速扫描仪

5台

档案扫描

3

高拍仪

2台

档案扫描

4

扫描及图像处理软件

1套

图像扫描及处理

5

数字化加工系统

1套

用于流程监控、条目录入等

6

成果数据移交工具

1套

把数据迁移到“户籍档案管理平台”

7

台式计算机

至少50台

每台CPU(频率)≥2GHz;内存(容量)≥4GB;有独立显卡:显存≥256MB,硬盘500G或以上(加工完成后硬盘归采购人)

8

服务器

至少1台

能满足数据处理和存储需要

9

备份硬盘

至少2个

每个硬盘4TB,加工完成后硬盘归采购人

10

交换机

至少1台

 

11

打印机

至少1台

打印目录、卷皮

12

监控设备

至少1套

摄像枪数量以满足无死角监控为准(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至数字化加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至少一年)

13

耗材

一批

打印、装订用

注:中标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内容,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完工后以上设施设备由中标人带走(硬盘及存储设备除外)。

3.2 加工环境要求

数字化加工场所不能设立无线网络,所有设备(电脑、扫描仪等)可以在局域网中运行,不能开通无线网络功能,禁止接入互联网。

(1)局域网环境

投标人可以搭建独立的局域网加工环境,可以运行自带的加工软件,也可以搭建广州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已提供成果数据移交工具,方便移交。广州市公安局只提供平台的部署文档,如投标人需要帮助,需自行与平台软件开发单位协商解决。

(2)公安网环境

公安网环境仅用于数据加工完成后数据上传市局使用,公安网环境需要由分局提供所有的基于公安网内运行的电脑,每台加工电脑只能访问指定IP的一台服务器,加工电脑必需有安全审计功能和安装一机两用监视软件。

3.3 数字化加工场所和人员要求

(1)数字化加工场所由中标人提供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工作场地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工作场地水电费由投标人承担)。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管理要求。

(2)数字化加工场所不能设立无线网络,所有设备(电脑、扫描仪等),不能开通无线网络功能,禁止接入互联网。

(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且由中标人提供的视频监控设备,且视频监控设备归采购人所有,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数据应由公安机关专人负责管理,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至数字化加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至少一年。

(4)数字化工作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无犯罪调查和保密教育,并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柜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3.4 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要求

需提供一套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系统必须保证没有侵权风险),用于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工作,系统需包含但不限于档案扫描模块(历史陈旧纸质易损,扫描模块必须支持多种扫描仪作业)、图像处理模块(确保历史字迹模糊的纸质材料经处理后内容清晰可见)、成果质检模块(确保本单位质检人员质检)、作业流程监控模块(确保档案在数字化流转过程的可追溯)、统计模块(确保本单位项目联系人实时掌握项目进度)。

3.4.1档案扫描模块

能够连接Twain协议或WIA协议的扫描仪,设置相关扫描参数(不同的档案材质需要的扫描参数不一样);能够驱动扫描仪进行图像扫描,具备开始扫描、停止扫描、追加扫描、替换扫描;扫描过程中扫描图像不可在本地留存,需即时传送至服务器;能够依据扫描图像中条码或二维码自动分件(可自定义识别案卷号规则);具备图像浏览功能(放大、缩小、平移图像、多幅显示等);能够实时定位当前扫描图像;具备导入图像功能;删除图像功能;

3.4.2 图像处理模块

具备多种图像预览方式(平移、放大、缩小、多幅展示、框选缩放、旋转、翻转等);具备图像纠偏(自动、手动)功能;具备背景消除功能;具备图像文字加深功能;具备框内、框外清除功能;具备锐化、平滑图像功能;具备区域图像清除功能(能够自定义区域);具备自动色阶、调整对比度、饱和度、亮度增加图像清晰度功能;具备裁剪、分割图像功能(可定义分割比例);具备图像签注、签章功能;具备替换、删除、插入图像功能;具备空白页自动删除功能(可自定义空白页标准);具备图像修补功能;具备自动电子页码功能;图像处理需链接服务器中的扫描图像进行处理不可在本地处理留存;

3.4.3 成果质检模块

成果质检模块是采购人用于对中标人提供的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检查(包括完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后的检查工作)的手段。采购人反馈的质量问题能通过该模块实时通知作业方进行整改,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质检模块必须具有方便的档案图像查阅、质检项记录、质检流程跟踪等功能;

3.4.4 作业流程监控

提供实物档案流向追踪功能,所有在作业流程中曾接触过实物档案的人员均应在该模块中留有“痕迹”(包括记录接触档案的时点、人员和环节等);实时反映档案已完成的作业流程节点,当前处于的作业流程节点,即将进行的作业流程节点,供采购人查看;

3.4.5 报表统计

可提供各类作业流程的报表(各工序工作量统计报表、成品完成量统计报表、借档报表、还档报表等)、数据统计(日、周、月、年的统计数据查询)。

3.4.6 档案录入需求

档案著录是从档案材料提供标准化内容,录入到计算机中,从而形成可查询、可交互等的数据档案材料。

录入的内容必须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开发的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的命名要求和数据要求。

3.4.7 成果数据移交到平台需求

3.4.7.1 成果数据从局域网到公安网

如数字化加工环境使用独立的局域网环境进行加工,加工完成的成果数据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数据从局域网移交到公安网须使用专门的存储介质,复制到存储介质的数据要进行加密。由分局指定专用的公安网电脑进行数据移交。

3.4.7.2 由公安网移交到“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

成果数据移交必须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开发的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的《移交协议》,移交协议对移交数据、内容,规范等进行严格的校对,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数据移交到广州市公安局开发的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平台。

数据移交使用TCP/IP方式,移交数据使用国密加密算法SM4进行加密,使用动态获取密钥的方式。数据移交以包的方式进行,以一个卷宗作为一个移交数据包,数据包中存在错误数据时,由投标人修改正确后,再以一个包进行重新移交。

上级户籍系统对移交数据按设定规则进行校验,并由人工审核通过,不合格的数据移交可通过系统进行查询,再次审核达标后方可移交。

3.4.8 成果数据验收要求

3.4.8.1 验收指标

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的检验,检验包括索引与原文的身份信息、页数、挂接材料数等指标,使用计算机技术自动检验;对于无法使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可根据情况以件或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检验,抽检比率不得低于5%,对于数据库条目与数据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应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应不低于98%。

质量验收遵循的规范:

(1)扫描的图像标准参照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的要求。

(2)档案扫描分类时所依据全宗、案卷等信息符合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的要求。

(3)数字档案管理要求遵循国际《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的要求。

3.4.8.2 验收方式

采用阶段性验收及总体验收方式。

3.5 项目工期

(1)中标人应自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统一要求和进度,完成以下工作:A、携带承诺配备的本项目主要设备到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的部署、软件硬件设备调试安装;B、加工人员到位,可以正式开展海珠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

(3)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纸质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

3.6 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分局的保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本项目所有工作必须在采购人用户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加工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损毁、丢失档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方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方须做到:

(1)强化人员管理,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2)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中标人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

(3)不同的工序之间要采取严格措施,杜绝档案信息泄密事故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中标人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4)扫描加工场地需配备必要设施,确保档案原件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场所安装无死角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统一记录保存。

(5)进行数据移交时,工作站上保存加工数据的硬盘必须拆除交采购人处理。

(6)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设备,如手提电脑、手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等。

(7)加工过程安全要求:

1)对服务器的操作采取安全监管措施。

2)USB端口封闭使用。

3)各操作均有日志记录:用户登录操作日志;用户文件传输操作日志;系统管理员操作日志;文件上传日志;网络访问日志等。

4)按照既定规则、路径,自动备份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并可进行数据库恢复。包括数据库增量备份、全库备份、制定时间自动备份、手动备份等。

(8)各项管理制度上墙。

4.项目建设其他要求

4.1.场地要求:指定工作场地。

4.2.数字化作业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以保证项目有序开展,需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专门负责该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项目经理具有: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③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国家信息安全水平二级或以上证书,④派驻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③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国家信息安全水平二级或以上证书;其他项目组成人员应至少有10人,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职称证书、档案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

4.3.软件服务能力的要求

(1)具有影像扫描类、图像处理类、数字化质检类、户籍档案数字化管理类、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类软件著作权证书。

4.4.禁止分包、外包要求

本项目禁止中标方进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4.5.售后要求

(1)质保期限:为验收合格后一年,具体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质保期后,如采购人要求,中标方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服务。

(2)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服务(7*24小时),质保期内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或服务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问题解决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2

5.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2)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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