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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委托运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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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5200001366028 发布时间:2024-05-20 文档页数:61页 所需下载券:10
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节   服务要求

一、项目主要概况

为了加速衡南高新区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进程,促进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更好的运用省级科技孵化创新平台,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需委托运营管理“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

“衡南孵化器”基地位于衡南县云集工业园电子产业园(1栋厂房),建筑面积5778.28㎡。地点位于“衡南孵化器”基地。

二、采购内容

围绕衡南高新产业“延链、补链”,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孵化器,为衡南的中小企业发展贡献力量。委托运营管理的内容主要有:招商引资、政务接待、会务场地、活动策划、科技资源整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仓储物流、产业人才培训等与产业相关的配套服务等内容。

三、运营方式:

1.乙方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乙方应结合自身优势及外部资源对项目进行多元、全方位的宣传及平台支持。

2.乙方协同甲方成立专项扶持基金,并引进知名风投机构对项目内的科技企业进行投融资。

3.运营团队:

核心团队5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主管1名,对外招商专员2名,服务专员1名。

4.运营服务:

招商引资:为“衡南孵化器”招商引资引入优秀企业,入园签订投资协议。招入企业需符合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

5.服务绩效:

5.1税收收益:直接带动“衡南孵化器”各项经济指标及税收的提升,为“衡南孵化器”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效果。“衡南孵化器”入驻企业当年度新增纳税需达1000万元,三年累计新增纳税3000万元。

5.2人才带动:吸引周边优秀人才,发掘优秀农村青年,最终形成行业人才聚集。

5.3就业带动:与周边大专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打造大学生实习、创业基地,形成校企结合的示范项目,直接带动当地就业。“衡南孵化器”入驻企业三年累计在职人员(6个月)达到90人。

5.4孵化服务:聘请多位资深创业导师为“衡南孵化器”入驻企业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定期开展创业培训讲座,为企业参加创业创新大赛提供指导。

5.5孵化成效:

5.5.1在孵企业3年至少毕业1家,须达到以下条件:符合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并在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租)厂房并投产的企业。

5.5.2每年至少成功孵化1家企业,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累计获得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超过100万元,有2年以上的运营期;

②企业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及以上,在职员工10人以上;

③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考核与责任承担

1.运营管理费的支付采取每半年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费用给乙方,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甲方需在考核周期内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考核完毕,并在新考核周期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上阶段管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汇入乙方公司合法账户。

2.衡南高新区、县财政局对孵化器当年度税收指标进行一年一次的联合考核。

①注释:乙方运营“衡南孵化器”期间,入驻企业年纳税总额1000万(考核期以合同期签订日起开始计算,如: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0日为一年)。当年纳税额超过考核指标,甲方则按比例进行奖励,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为准。入驻企业年纳税总额未完成指标应扣除对应运营费用。扣款方式为:当年度每少缴纳100万元税金,扣除应付运营费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

②乙方运营“衡南孵化器”期间,该年度纳税额超过考核指标,甲方将按比例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

3.甲方对乙方5个项目指标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3.1导师数量(考核评分分值满分15分)

①第1年上半年聘请四位创业导师,为孵化器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咨询辅导等服务。

②乙方保证在运营“衡南孵化器”期间聘请创业导师数量满足入驻企业需求且导师数量不低于四位。且每年为入驻企业开展针对性服务不少于30次。(佐证材料:活动通知、活动现场照片、服务情况记录表、活动签到表)。

3.2开展主题活动(考核评分分值满分20分)

①每一年须开展主题活动两场、培训活动两场。(佐证材料:活动通知、活动现场照片、活动签到表、活动总结等)

②主题活动内容包括企业交流会、人才引进招聘会、年终座谈会等。培训活动主题内容包括投融资咨询辅导、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创新创业大赛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等。

3.3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考核评分分值满分20分)

①乙方保证在运营“衡南孵化器”期间入驻孵化器第三方中介机构不少于4家,为孵化器入驻企业提供财务、人力资源、职业技能提升等服务。

②财务咨询:工商注册、税务咨询、代办社保等,每半年为孵化器入驻企业提供服务不少于10次,并规范在孵企业相关财务制度(主要为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

③人力资源:人才引进、员工招聘等,每半年为孵化器入驻企业引入及招聘不少于20人次,并成功为在孵企业每年累计招聘人员在15人以上(需在职3个月以上为准)。

④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等,每半年为孵化器入驻企业员工提供服务不少于5人次。

3.4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评分分值满分30分)

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三年累计引入高新技术企业20家。

3.5引进规上企业(考核评分分值满分15分)

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发挥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每年引入规上企业2家。

4.激励措施

②完成“衡南孵化器”年度考核并取得“A”等级加10分 考核取得“B”等级加5分。

【注释】计算方式:乙方运营成果各项均达到达标值,则得分计满分100分,超出达标值按比例加分。若未达到达标值,分 数按达标比例做相应扣减。例如:以第1年度主题活动为例,假设第1年度孵化器主题活动开展3场,则乙方该项得分的计算为:(3/4)*20=15分

5.乙方管理期未达标责任承担

①每半年度综合考核:若每半年度乙方的综合考评平均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则扣除乙方本半年度运营费用的10%;若每半年度乙方的综合考评平均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则扣除乙方本半年度运营费用的5%;若每半年度乙方的综合考评平均分高于70分(含70分),则甲方全额支付乙方本半年度运营费用。

②湖南省科技厅每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若乙方运营的“衡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慧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未通过省科技厅每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不超过当年已支付合同款20%违约责任。

③后续衡南高新区成立运营服务公司后,协助乙方运营“衡南孵化器”。

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完全响应,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服务期

3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进度和方式)

运营管理费的支付采取每半年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结果支付费用给受托方,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甲方需在考核周期内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考核完毕,并在新考核周期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上阶段管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汇入受托方公司合法账户,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响应时间

7×24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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