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核心职责之一,是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3〕1634号)文件要求,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统筹谋划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包组号 |
所属行业 |
采购品目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品目预算(元) |
服务期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项目 |
1项 |
1300000 |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3.报价总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所必需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管理费以及会议评审费用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包干使用。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 (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包1(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编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始兴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为确保财政资金的服务期内的合理使用,按照下列程序分期付款: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期:支付比例5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项目初步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3期:支付比例2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20%。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支付时间、支付金额,以始兴县财政局审批为准。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工期延迟,造成采购人因财政资金回收而无法支付项目款的情况,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和质量要求 1.履约验收主体:始兴县自然资源局。 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到期后或服务内容履行完成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规划成果进行质量把关,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4.履约验收程序:验收小组对成交供应商合同内容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小组核查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 5.质量要求:成果内容需符合规定的编制原则、编制规范等要点的规定。成果需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成果需做到具体、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强。服务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成果进行修改、汇报和提交。成交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性成果及每两个月汇报进展。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可以延期或者解除合同等。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成果所有权 |
1.成交供应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成交供应商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2.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使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
2 |
保密要求 |
1.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书。 2.成交供应商不能私自复制或留存、私自开发应用、对外公布数据,或提供数据给第三方使用。 3.如果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
|
3 |
售后服务要求 |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提供售后服务。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1.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整改,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跟踪,直至解决为止;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3.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事项。 |
|
4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自行制定详尽的项目理解程度、现状分析评价、技术路线制定、初步方案设计、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服务承诺以及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格式自拟。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编制项目 |
项 |
1.00 |
1,300,000.00 |
1,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编制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范围 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编制项目,规划范围为始兴县级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国土空间,总面积2131.94平方公里。
二、项目内容 系统评估生态本底现状。衔接国家和省对于始兴县的生态定位和要求,全面分析山水林田湖草等各项生态资源的分布、规模和自然保护地的类型及空间布局,从自然生态系统格局与过程变化出发,依托“双评价”结果,识别生态敏感脆弱、生态功能退化、受损或遭受破坏威胁的国土空间;因地制宜分析水源涵养、洪涝调蓄、水土保持、固碳释氧、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休闲游憩等多项生态系统服务状况;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角度出发,判断人类生产、生活对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潜在干扰和威胁。 合理制定生态修复目标。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立足落实国家、省和区域重大战略安排,衔接相关规划目标及任务要求,结合始兴县生态修复实际,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主线,促进安全、繁荣、和谐、美丽国土构建,分别提出到2025年、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合理设定生态修复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生态质量、修复治理两类指标。 科学划定生态修复格局。结合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区域重大战略的生态定位,依据始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安全格局,按照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修复体系,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核心,识别生态源地,连通生态廊道,反映区域生态修复的总体脉络。 重点划定生态修复单元。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修复分区和市级、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本底、主导生态服务功能及主要的生态胁迫问题,以流域、区域为基础单元,突出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划分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明确各分区生态系统服务主导功能定位、主要生态胁迫问题及修复的主导方向。基于生态修复总体布局和修复分区,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统筹部署生态修复任务。结合生态修复分区和单元,针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形成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农业空间修复整治、城镇空间生态提质等三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形成各有侧重、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生态空间保护修复重点关注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廊道、生态系统、生态保护红线内部生态资源不合理利用和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消除或避免人为胁迫,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农业空间修复整治重点关注耕地、园地、坑塘等农用地的生态资源不合理利用和农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修复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优化乡村生态系统。城镇空间生态提质重点关注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区域城市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生态资源配置不均衡、人居环境恶化等问题,提升城镇空间生态品质。 分期部署生态修复工程。以始兴县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保护修复格局研究结果为依据,结合既有生态修复工程和省“双重规划”的要求,部署全县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聚焦矿山生态修复带修复、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水土流失防治等领域,并对工程时序性、效益性开展研判,以便指导实施落地。 研究提出实施保障机制。主要从组织领导、政策制度、技术支撑、评估监管、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方面研究提出实施保障机制。其中组织领导主要包括领导和协调、部门协作、考核评估机制等。政策制度主要包括相关政策衔接、法制建设、市场化机制创新等。技术支撑主要包括规划数据库与规划实施信息系统建设、生态修复信息技术支撑等。评估监管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监测评估和适应性管理,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考核等。资金保障主要包括资金筹措渠道,资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等。公众参与主要包括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培训等。 设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专题研究。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提出针对始兴县矿山生态问题的修复项目建议。包括主要实施内容、实施范围及规模、修复策略与工程、市场化参与生态修复手段、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式,并从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效果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保证持续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实施保障。
三、项目依据 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应参考但不限于下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法律法规 以下法律法规依据最新版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 《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四、工作进度 按照省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始兴县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县市规划编制经验和时间安排,本次工作将分为规划编制、成果完善、成果报批三大阶段。 1.编制准备阶段:时间安排为2024年8月,包括收集并分析相关资料,拟定项目纲要,进行成果编制等。 2.成果完善阶段:时间安排为2024年12月,目标是完成部门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完善成果,完成专家评审稿,组织专家评审会; 3.成果报批阶段:时间安排为2025年4月,目标是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报批稿,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
五、成果构成 成果包括:1份文本、1套规划图集、1份规划编制说明、1个数据库相关电子文件。 1.形成一本规划。即《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及规划编制说明。 2.形成一套规划图件。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一套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图集。 3.建立一个生态修复项目库。综合考虑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类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衔接国家、省、市级规划生态修复任务安排,区分轻重缓急,坚持远近结合,安排实施时序与资金统筹,建立一个始兴县生态修复项目库。 4.构建一个数据库。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始兴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数据库,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实现文本、图件、数据和工程项目上图入库,实现国土空间修复行动从规划到实施的精细化管理。 5.完成一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专题。围绕始兴县国土空间矿山生态修复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需要深入研究的内容开展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 成果数量:最终提交6套纸质版成果、1套电子成果。
六、踏勘现场 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且承担由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供应商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供应商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