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第一包
|
运河之舟讲习所
项目
|
73.239834
|
1 项
|
拟选用一家供应商承办运河之舟讲习所主体活动,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2.项目背景
2024年是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根据《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副中心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升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深学笃用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挖掘阐释展示大运河文化,把握大运河文化精神特质,对于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讲好新时代中华文化故事,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投标方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项目首付款,项目执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40%项目尾款。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以大运河游船为载体,创新打造沉浸式理论宣讲阵地-运河之舟讲习所,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运河文化,设计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常态化主题活动,全方位展现北京城市副中心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成果和运河文化的深厚底蕴,不断探索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新路径,助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首善之区建设。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标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内容
活动主题:运河之舟讲习所阵地打造及系列主题活动项目
2.2服务要求
活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活动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活动场次:15场
包括启航仪式1场,日常活动14场,但不限于理论宣讲、文化主题讲座、非遗体验等形式。上述服务需包含活动策划、活动路线设计、阵地设计打造、活动嘉宾邀请、活动场地搭建、物料制作、活动主视觉设计、活动宣传视频制作、执行以及活动相关媒体宣传。
3.验收标准
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工作成果后,双方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