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石碣镇大件家私及园林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
2.以下《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须在“格式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中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采购包1(石碣镇大件家私及园林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①按月支付服务费,服务期开始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15日前对中标人进行月考评。每个月的服务费须经过采购人考核评分后,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按程序支付。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②月服务费=中标价÷36-月评扣款(如有)③本合同的服务费为财政性资金,相关付款应遵守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如因执行该程序而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不得以此追究采购人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若中标人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属于中标人违约。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采购文件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邀请3个以上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75万元/年(一年按365天计算),225万三年。中标人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若全年处理量超过全年中标金额的,超量部分由中标人于当年免费处理完结。(2)投标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收费规定。(3)供应商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应包括:大件垃圾处理费、管理费、水电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福利、社保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保险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生产资料(工具、各种机械设备的耗损及维护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货物费用、辅材费及其他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垃圾处理服务 |
石碣镇大件家私及园林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250,000.00 |
2,2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石碣镇大件家私及园林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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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其他: 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进行阐述。 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 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 4、突发事情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 5、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 二、项目概况: (一)定义: 大件家私:即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园林废物物:主要是指园林植物自然凋落或人工修剪所产生的枯枝、落叶、谢花、树木与灌木剪枝及其他植物残体等。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常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将东莞市石碣镇产出的废弃家私及园林废物进行处理及对石碣镇范围内公共机构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 由中标人将采购人需要处理的废弃家私及园林废物物运送至处理地点,进行粉碎等加工处理,能回收利用的由中标人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的由中标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转运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附带服务:中标人服务配备车辆及人员,在处理点设置有害垃圾临时收集点,对石碣镇内所有公共机构和住宅小区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并对收集回来的有害垃圾必须放置专用的容器内进行简单的分类,再由市指定的相关有资质有害垃圾处理公司回收处理。 (三)场地设施 采购人免费提供大件垃圾处理站场地及配套建筑物。由中标人配套相关大件垃圾处理设备并负责运营和维护,承包期满后由中标人具备的车辆、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三、人员和设备要求: 1、人员配备:中标人配备人员见下表。
2、车辆机械配备要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必须配备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的车辆机械设备。所投入设备详见附件1《大件垃圾拆解车间配套设备及投资建设项目列表》。其它配套设施、拆解工具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所有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良好运行,满足服务工作需求。 3、承包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上述机械设备及工具不得减少并能正常使用,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如中标人需更换设备的,其标准不能低于采购文件规定。车辆应按要求印制统一标识,接受监督;设备及工具如有毁坏、破损等影响工作开展,中标人应及时维修或补足。 4、中标人聘请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设备要求性能良好、能正常运作,投入使用前,车辆设备均需提供购车发票或权属证明、车辆行驶证(含副页,必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5、如采购人为满足本服务项目要求需投入其他设备,此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大件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落实。建立大件垃圾处理、园林废弃物处理及有害垃圾收运台账,记录好设施运行和维护情况等。 2、运输、作业过程应做好密闭工作,运输过程不得出现扬、撒现象,保持整车整洁。不符合上述规定造成二次污染的,中标人应负责清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安全生产: 1、中标人根据垃圾处理作业制定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应急预案,劳保体系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设备工具应符合安全标准,性能良好,证照齐全;按标准配备防火、防雷装置。 2、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及佩戴安全反光背心。 3、大件垃圾处理站现场必须做好安全管理,配有各项安全措施,要求布置合理科学,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定期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件垃圾处理过程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中标人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审批中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 2、审阅中标人提交每月和全年度工作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指导中标人处理服务行为并及时纠正出现问题的权利; 4、协调日常工作中有关的内外关系,对中标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采购人应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处理。 5、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每月按《东莞市石碣镇大件垃圾及园林废弃物现场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对中标人进行打分,若达不到评分标准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采购人按评分标准的相应条款扣减中标人的服务费。 6、根据合同约定,如中标人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经过评分审核后,采购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中标人每月的服务费。 8、收运处理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提供,并由采购人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场地硬底化、雨棚等。 (二)中标人权利义务 1、按照实际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将承包范围内的废弃家私及园林废物进行处理及对石碣镇范围内公共机构的有害垃圾进行收集。 2.对属于采购人的设备、设施负有保护的责任,如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服务期间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4、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向采购人报告; 5、对采购人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中标人应作出有根据的解释; 6、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其使用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属于采购人的设备和工具。 七、作业考核及奖罚办法: 1、承包期第一月作为磨合期,从第二个月开始实行考核,但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大件垃圾处理工作。 2、由采购人参照相关规定及《东莞市石碣镇大件垃圾及园林废弃物现场考核评分表》要求进行考评,考核评分8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80分的部分,每1分扣除当月2000元承包费,不足1分的部分按1分计算。 3、如因中标人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在各种检查和考核中不合格、被通报、在全市排名靠后的,采购人可约谈中标人负责人,视情况扣除次月10000元至30000元承包费。 4、中标人当月考核得分60分(不含60分)以下,或大件垃圾处理工作出现极端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所有承包费并约谈中标人;情节严重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5、承包期内,中标人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行业标准更新、上级部门要求提升等提高大件垃圾处理工作标准。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进场后,需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喷淋、抽风等消防和除尘设备,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服务费内,有中标人自行负责。 ★2、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1 大件垃圾拆解车间配套设备及投资建设项目列表
附件2 东莞市石碣镇大件垃圾及园林废弃物现场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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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