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海城市牌楼镇(10个村)
服务内容:村域主干路、公共区域、公共场所、河道日常清理及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清运、转运工作。项目区清扫道路面积约352500m2,清理河道长度54.6km。本项目涉及牌楼镇(10个村)总面积88.9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万人,人均垃圾量约0.85Kg/天,年需运送垃圾量约3723吨。
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1年。如履约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按年度续签(每年一签订)总计不超过3年;如供应商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规定要求且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服务合同。
1.1道路清扫保洁
对基础设施条件好的路段做到"三无五净"(三无: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积尘、五净:垃圾箱净、井沟井盖净、道边牙石净、线杆周围、树根周围净)。
清扫保洁的垃圾做到随扫随清,不得往下水井口中扫垃圾,不得往绿化带、河道倒垃圾。
道路护坡无成堆积压垃圾;坡地、草坪无裸露垃圾、无零散成片垃圾等。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时,环卫工人应着安全标志工作服,标志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坚持安全,文明礼貌作业,确保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不准串岗、不准坐岗、不准随便离岗、不准逛商店、不准看书、玩手机、不准聚堆闲谈、不准花扫道路,禁止任何场合地点焚烧垃圾。
环卫手推车或快速保洁车应置于顺行车的后方,手推垃圾车或快速保洁车箱体应整洁完好、无损坏、无锈迹、定期检修刷漆翻新,密闭良好、车体整洁、且贴有反光条等警示标志,每一台车辆都要配置隔离桩,清扫保洁工作时要将隔离桩掷于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外。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内不得积存垃圾过夜,不准裸露、散落垃圾。
保洁作业方式可分为快速保洁和人工保洁。"快速保洁"是指环卫工人通过自行车,电动车等设备进行巡回保洁以便突发事件快速处理。"人工保洁"是指使用扫把等工具对各种路面的垃圾(含树叶)进行小面积清扫,使用铁钳等在作业范围内对散落垃圾进行捡拾清理。保洁要求做到:路面、路肩(垫板,雨水口,巷口)、便道(包括树坑,公交站及隔离墩)周围的地面、路面干净整洁无污物,保洁人员做到无缝衔接。
1.2垃圾收集设施的日常管理
1、需做好村内垃圾箱(池)的布放及维护保养工作。
2、垃圾箱(池)应美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做到表面无污垢。及时维护和维修更换,垃圾箱(池)完好率不低于95%,并巡回清掏垃圾箱(池)做到不满不冒。
3、垃圾箱(池)每天不低于一次清淘工作,保证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放物做到日产日清。
1.3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
1、生活垃圾清运统一管理、收集、密闭运输、严禁私拉乱倒。
2、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池)应日产日清、无积压、不满不冒、不腐烂发臭,白天垃圾爆棚现象不得超过半个小时。
3、根据道路情况及垃圾产生规律,合理安排收集时间及频次,保证不出现垃圾爆满现象。
4、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垃圾清除后应及时关闭垃圾箱(池)门儿盖儿。垃圾箱(池)需及时放回原处。垃圾箱(池)摆放点及周围两至三米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容器及摆放点要定期消杀消毒。
5、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车辆无破损、不得有滴漏、流淌污水现象、垃圾液不得随意排放保证车走地净。
1.4零星建筑装潢垃圾
1.及时将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零星建筑垃圾清理运送至镇区指定的收纳处理场所,垃圾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建筑垃圾清运后对地面进行清扫,确保清运地点达到相应的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3.发现超出零星建筑垃圾范畴的建筑垃圾(工程垃圾、大规模超量建筑垃圾等),应及时上报村管理部门,协同相关责任部门,督导清运责任主体完成垃圾清运,并进行垃圾堆放地的清扫保洁作业。
1.5道路及公共区域清扫质量要求
1、道路路面、树池等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积水、无人畜粪便呕吐物、无灰带和废弃物,构筑物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现象。达到路面净、路沟净、墙根净、绿带净、下水篦净,道路无尘见本色,车过无扬尘。
2、环卫作业服务单位对范围内道路按保洁时间要求实行全区域全时段作业。道路路面上的生活垃圾、砖头瓦块、滴撒漏污物、雨水篦子夹藏的垃圾杂物等要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要定时清洗,人行道及树池杂草要及时清除;清扫的垃圾及时收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河道,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不准随意倾倒,避免妨碍行人,不得焚烧垃圾。
3、清扫作业时严格按规定使用清扫保洁工具和设备,清扫工具、设备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村容。
4、垃圾收集箱(池)的垃圾每天清掏一次以上,保持箱(池)体干净、无污垢、无乱涂画张贴,箱(池)体周围地面无洒落和污水。及时维修、油漆翻新陈旧、破损垃圾箱(池),及时更换无法使用的垃圾箱(池),完好率不低于95%。
注:依据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道路保洁须达到住建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同时要求一级道路的路面尘土残存量不超过10g/㎡;二级道路尘土残存量不超过15g/㎡;街巷道路尘土残存量不超过20g/㎡,冬天上浮10g/㎡。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牌楼镇生活垃圾焚烧场。
1.6安全及应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带反光标志和中标公司标志的工作服。
4、路面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落实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
5、清扫斗车必须沿马路侧石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
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行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善车辆档案。
8、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9、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10、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
11、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使用专业的环卫设备、工具,按规范作业。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在 24 小时内上报。
(二)应急工作及特别规定
1、积极落实节假日期间、重要检查、大型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及我镇管理工作机构特派任务时的公共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2、及时清理交通事故现场及各种路障。
3、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具体要求包括,①道路:负责所有生活垃圾、无人认领的工业垃圾、无人认领的装修垃圾、无人认领的建筑垃圾等所有卫生死角的清理(生活垃圾指引:居民日常的生活垃圾、包括花盆、家具、床垫、杂物等也属于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指引:指乱倒在公共道路、街巷等的装修垃圾、建筑垃圾)。②道路两旁闲置空地及其他闲置空地:负责清理所有类型的卫生死角,包括绿地、绿篱、树木边沿的卫生死角。
4、承包单位必须健全作业质量管理队伍的使用、监督机制,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制度。
5、在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有质量管理人员全程跟进,履行对承包作业监管的职责。
6、应按要求提供管理资料及工作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必须每月制定工作计划,针对镇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标及措施,且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工作书面总结一次,工作计划及总结必须报管理机构备案。
8、不得擅自改变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交给承包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的零星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
9、有责任协助管理机构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
10、有责任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
11、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配合政府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宣传工作。
12、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
13、承包单位有责任发现并报告承包区域内超出其承包任务范围的在市政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14、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查实承包单位负有责任的要按要求进行整改。
人员配置:
序号 |
项目 |
清扫保洁 |
垃圾清运 |
备注 |
1 |
项目管理人员 |
1 |
|
|
2 |
道路清扫保洁员 |
29 |
|
|
3 |
清运工人 |
|
2 |
|
4 |
垃圾清运车司机 |
|
2 |
|
|
小计 |
30 |
4 |
|
|
合计 |
34 |
|
保洁设备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垃圾桶(240L) |
1000 |
|
车辆要求:本项目涉及垃圾清运车(压缩车)、铲车为项目建设单位自有,可以免费提供给运营单位使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油、保险、保养维修、年检、上牌等费用由服务单位自理。
考核:
考核退出机制
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对保洁公司的工作范畴进行检查考评,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有效机制,通过强化考核,从而提升乡村环境卫生质量水平。考核周期暂按每2周进行一次考核。
1、检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对工作项目未达标的进行扣分处罚,每分分值50元。
2、检查评比如下:
每季度考核扣分低于700分(含700分)为优。
每季度考核扣分超过700分且在1100分(含1100分) 内为良好。
每季度考核扣分1100万分至1450分(含1450分)为合格。
每季度考核扣分1450分以上为不合格。
连续三个季度不合格的自动退出并解除合同。县级检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扣200分,地市级检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扣600分,省级检查不合格一次性扣1000分,此分值纳入当季的考核范围内。
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一、清扫作业考核
1、主次干道每日按时保洁。路面清扫不干净有污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保洁责任段内每发现一处积存垃圾(包括垃圾袋)扣0.5分;
3、“非字路口”向外延伸10米内清理不干净的(存在树叶、薄膜袋、废纸等污物),发现一处扣0.5分;
4、主路两侧排水沟、涵口填塞垃圾的发现一处(次)扣0.5分;
5、主次干道线杆、树木、公交车站牌等设施出现的广告,发现时应及时清理干净,如发现未及时清理干净一处扣0.1分;
6、路沿石跟、护栏底清扫不干净,有尘土、漂浮物的,5米以下的扣0.5分,累计连续长度超过100米以上的扣5分;
7、有人畜粪便每处扣0.5分;
8、污、雨水井口有垃圾,每个扣0.5分;
9、禁止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5分;
10、村内、河道内有散乱垃圾、漂浮物等,发现一处(次)扣0.5分。
二、环卫机械作业考核
1、每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环卫车辆、垃圾中转设备冲洗一次,并保持外观整洁,违反规定每次扣5分;
2、没按规定时间清运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清运作业的,每处扣1分;
3、清运车辆有乱倒、乱卸、乱抛及不遮盖的,每台车次扣10分;
4、清运车辆驾驶员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5分;
5、车队庭院不洁、设备摆放不整齐,有乱堆乱放杂物的每项扣1分;
6、车辆内外不整洁、有破损的每项扣0.5分;
7、车辆无档案或行车维修养护记录不完善的每台车每项扣1分;车辆未进行定期保养的每台车扣1分;无自查记录的扣0.5分。
三、文明安全作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违反此规定,每次每项扣1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环卫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反此规定,每项、每次扣5分。发生意外事故由保洁公司承担;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作业时应着有安全标识的服装,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违反此规定,每人每次计1分;
4、清扫作业时要随扫随收,及时清理,把垃圾运至指定收集点,不得乱倒。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主要道路发现一处扣1分,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每处计0.5分。
四、清扫保洁服务时限
1、清运时限:每天上午9:30之前完成垃圾箱(池)的清扫清运工作。未按规定次数完成清运作业的,每条街路扣2分。
五、垃圾的收集及垃圾桶的保洁
1、收集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保洁场地,车走地净。违规每次每处扣0.5分;
2、垃圾箱(池)周围应整洁,在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撒灭蚊蝇药物,夏季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违规每次每处扣0.5分
3、垃圾箱(池)摆放整齐,定时清洗,保持外体干净无积灰、污物,桶(箱)设置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违规一次,每处扣0.5分。
4、垃圾箱(池)清运不及时,每个(座)扣1分,垃圾箱(池)满溢每处扣0.5分。
5、垃圾站箱(池)周围有垃圾,每处扣0.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