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包括现有车辆及合同期内新增的车辆。
(2)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4)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服务参数指标,供应商所投服务的参数指标负偏离的视作没有响应磋商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采购包1(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2个月。在合同期内,若采购人出现体制的改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结算方式:记帐月结。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油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版本执行。 (2)加油站点需具备车辆加油时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管理制度健全。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
项 |
1.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公务用车燃油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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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车辆概况: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所有汽车、摩托车。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成交供应商采购其所需货物或服务,但采购人不保证采购的具体数额。 二、质量要求: (1)油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版本执行。 (2)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3)★加油地点:中山市范围内,支持中山市联网加油。 (4)加油站点需具备车辆加油时的管理措施和规范,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管理制度健全。 三、车辆加油方案: (1)报价方式:折扣率(根据车辆加油当日油价(元/升)为基准,以折扣率的方式报价,例如:九折、八折)。 (2)★加油方法:提供一车一卡加油的管理制度。 (3)结算方式:记帐月结。 (4)供应商能提供满足机动车所需要的油料品种,并对所有型号油品实行相同折扣。 (5)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山市范围内有多个加油站点,支持中山市联网加油。 (2)质量与验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车辆加油服务。采购人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对于未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发生因油料质量问题引起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并限期整改。甚至取消服务资格。 (3)★后台能汇总每台车加油数据和总数据,每月定期导出并报送采购人。 (4)成交供应商须指定1-2名熟练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结算与核对工作,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及时处理好与定点加油相关的事项并按要求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加油报表。 (5)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提供24小时规范服务。 五、采购人配合条件: 如有需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所列配合条件采购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采购人全部接受,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供应商提出的配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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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