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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景山区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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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6140001415525 发布时间:2024-06-14 文档页数:69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石景山区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有效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结合《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景山区关于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社会化运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我区政府采购服务相关要求,提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政府采购服务招标内容及评分标准,供采购主体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参考使用。具体招标文件内容可由采购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项目背景

为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地区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文化生活需求,本街道(社区)计划引入社会力量承接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为市民提供丰富、高品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此,我们组织此次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政府采购服务招标工作。

二、运营内容及要求

(一)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1.场馆管理

(1)做好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含图书分馆)免费开放服务。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且错时开放时间不少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含国家法定假期)。在开放时间内,各功能厅室均需保证按时正常开放,各项文化设施、设备器材均可使用。

(2)保持各功能厅室环境整洁舒适,文化氛围浓厚。

(3)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做好信息公示:设施外部与功能厅室标志标牌齐全;管理制度、服务项目、联系电话、功能室分布、每周活动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公示信息应全面详细,且更新及时。大型活动提前30日进行公示,常规活动提前7日进行公示,因故闭馆或调整时间须提前1周公示。

(4)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落实场地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与上报制度;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加强场地设备巡检,定期对器材进行消毒和检修。做好工作日志,每年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5)采取专业化服务与管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服务热情规范。工作人员聘用应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现场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相当于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承担公共文化管理服务、场地设施管理、文化活动管理等经历,原则上应接受过的公共文化专业培训。现场运营团队1/3的人员应具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的经历,或接受过公共文化专业培训。运营单位每年自主组织不少于4次的业务学习培训;按要求参加区、街道文化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符合条件的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等专业领域技术职称考试。

(6)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提升运营场馆及服务的群众知晓率、到访率和参与率。配合落实区文化和旅游局等上级单位要求开展的相关宣传工作。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及反馈统计服务,采取问卷调查、微信调研、深度访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升和改进服务质量。每月召开至少一次由运营单位、群众代表、街道文化部门、各社区文化干部四方组成的联席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各方意见、审定活动安排和重要事项。

(7)高效配合完成街道文化部门、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非遗中心交办的图书配送、组织活动、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对举办的讲座、培训、演出、沙龙等活动的具体内容、主讲人或演出者情况等提前进行审查把关,活动举办过程中安排专人盯岗把控,建立工作日志。

(8)工作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有计划,项目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各类资料、文件规范有序,有专人负责,依托台账助手等数字化平台及时进行信息上传,做好档案留存。

(9)负责金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日常物业,包含保安、保洁等服务项目。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将金顶街街道文化中心的公共区域保洁、零维修、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服务项目实行统一管理。

(二)服务范围:

1、房屋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零维修服务;

2、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3、绿化养护服务;

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5、安全保卫;

6、授权由乙方管理的其他事项。

(三)日常管理

1、遵照《金顶街街道文化中心物业服务方案》的标准实施物业服务,保证全年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2、应经常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按情况需要与甲方沟通,随时听取甲方的意见,如有问题积极改正,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3、综合文化中心全年水费、电费、供暖费等费用。

2.基本服务项目

(1)图书阅览

①街道图书分馆正常开放。确保功能分区合理,服务设施齐全,图书排架规范,标识系统清楚。“一卡通”读者图书借还系统正常使用,包括读者办证、外借和还书,实现通借通还。

②街道图书分馆开放期间要保证2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岗。工作人员需接受区图书馆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③街道图书分馆图书年外借册次达到相应指标:达到1.8万册次。

④每年组织开展图书流转配送服务12次以上,新增及流转配送图书册次高于街道社区图书总藏量的三分之一。

(2)活动开展

①结合时代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节当日和期间举办街道级主题活动和文艺小分队进社区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②针对特定群体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参与群众为中青年群体的主题文化活动不少于30场次(不含亲子类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开展主题文化活动不少于30场次;针对残疾人、务工人员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各不少于6场次。其中,每场主题活动相应特定人群占比要达到70%以上,每场活动参与人次不少于20人。

③每年组织街道级全民阅读主题活动2次以上(直接参与活动人数200人以上)。

④依托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推广工程、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系统,在街道图书分馆和已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数字资源推广活动,每个分馆和社区每月不少于1场次。每场活动参与人次不少于20人。

⑤每年组织开展体现石景山特色的街道级非遗主题活动1次以上(直接参与活动人数200人以上)。组织非遗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每年1次以上。

⑥针对在本街道和所辖社区统计在册的、具备一定规模、长年开展活动的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开展培训辅导,每支团队每年不少于2次。

⑦结合辖区中小学需求,广泛深入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吸引未成年人走进运营场馆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3.高质量发展要求

(1)每周在石景山文E发布文化活动不少于4场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扫码签到方式使用“石景山文E”APP,扫码签到率不低于60%。

(2)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实现全年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走出去”指下基层、进社区开展活动,“引进来”指针对特定社区在场馆组织开展主题服务和活动。

(3)依据场馆实际制定场馆开放预约方案,每月针对公众开展场馆预约服务,形成全人群覆盖的常态化运营开放。

(4)开展文化品牌、数字服务、文旅融合、文创多元融合、促进文化消费、文化志愿服务等领域服务探索与创新;配合承接区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单位安排的重点活动和参观调研活动。

(5)开展宣传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媒体报道全年不少于5篇,同1篇内容发布在不同媒体算1篇。

(6)针对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个人开展专业指导培训,服务期间在区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奖项或取得荣誉不少于3项。

(7)合格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组织活动场次、人员配备等)进行后期活动、人员安排,若未达到投标时技术方案的标准,采购人有权对其服务费进行相应扣除10%-30%,情形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承接主体要求

1.依法登记、成立或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设备、专业技术和专业团队,具有一定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提供能力,自身拥有文化资源或具有统筹文化资源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年检合格或未被区级及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列入黑名单或已从黑名单移出;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2024年06月30日至12月31日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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