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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块数据能力建设及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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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6140001417087 发布时间:2024-06-14 文档页数:104页 所需下载券:10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块数据能力建设及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        项  

1.1.        基本信息 

1.1.1.        项目名称

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块数据能力建设及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1.1.2.        采购人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1.3.        用户单位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1.4.        项目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强化数 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要求,完善省市一体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支撑能力,提升数据管理能力,为各地各部门数据应用提供产品化、标准化 的统一能力支撑。具体目标如下:

探索“块数据”场景应用,推动“块数据”在我省乡村振兴、政务服务、招商引资等领域应用落地,运用“块数据”加强数据回流基层,支撑我省“百千万工程”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升级粤政 图,建设块数据管理模块,增强统一地址治理、块数据管理、块数据协同、块数据建模、块数据指标、块数据API引擎、块数据共享、块数据平台运维、块数据全景图、块数据可视化等能力,并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数据底座建设统一地址库,以统一地址为基础把原来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人、事、物、组织等政务信息按照管理层级落图入块,完成不少于五个地区 开展块数据应用试点工作,为各层级决策者提供数据化的决策指挥支撑。项目周期内,需开展不少于140类地图数据的发布服务、不少于1300类地图数据的共享服务、系统商密改造、系统 适配改造以及不少于3份标准规范的编制服务,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统一规范全省统一地址和政务块数据底板的数据采集、更新、应用等流程,为块数据试点应用提供强有力支撑,并做好 系统的运行服务保障与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 

1.1.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1.2.        项目背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规划》印发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国办函〔202210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重点提 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坚持数据赋能,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

2018年,深圳首次提出基于统一地址的块数据建设,并在商事登记监管、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取得了明显应用成效;2021年,块数据在惠州基层社会治理、省委政法委“粤平安”数据 底座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年开始,广州、佛山、东莞等地市也积极尝试利用块数据在基层治理、还数基层、城市数据大脑等领域拓展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基于各地市积极利用 统一地址、块数据的技术体系特点,推动人口、法人、房屋等数据资源要素的“还数基层、驱动业务”建设现状,但由于缺乏全省块数据建设标准、工作机制的统筹,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 门的数据“省市联建、条块协同”方面问题日益凸显,同时考虑到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基层“数据饥渴”、数据驱动业务等块数据应用需求,亟需基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二级系统 粤政图平台升级,以提升块数据支撑能力。

块数据是推动政府跨部门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三融五跨”的核心载体,是“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壁垒,解决跨部门业务协同问题”的突破口。为破解当下政务数据治理中所面 临的数据孤岛难题、数据协同难题和数据安全难题,进一步提高数据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纵深发展,本期项目将对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二级系统粤政图平台进行升级,提升块数据支撑能力,打造全省一体化的数字政府基础底座,以数字赋能政府治理现代化,打造全国数字化治理示范省。 

2        .        项  

本项目总预算为1084.97万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 

(万元)

 

 

 

 

 

 

1

 

 

 

 

 

 

 

粤政图升级

一是基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已有汇聚资源和共享交换能力,升级构建要素一张图,实现全域资源可视化、成图化、能力通用化等;二是打破传统的条状数据共享服务形态,打造统一地址、块数据管理能力,基于块数据应用能力,实现数据应用的自动组装、数据融联,直达基层赋能应用,提供更科学化、全面化的数据应用服务,切真落实基层减负和数据应用。

 

 

 

 

 

 

295.83

 

 

 

 

 

 

2

 

 

 

 

 

 

 

 

 

 

 

 

 

 

 

 

 

 

 

 

 

 

 

 

 

 

 

 

 

块数据运营服务

 

 

 

 

 

 

 

 

 

 

 

 

 

 

 

 

 

 

 

 

 

 

 

 

 

块数据治理服务

 

 

 

 

 

统一地址库建设服务

以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有汇聚数据为基础,汇聚融合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省直单位的地址数据,开展地址数据汇聚、地址前置库建设、地址数据探查、地址数据融合、地址分节服务、地址清洗库建设、统一地址编码、一码多址构建、地址数据转换、地址数据质检、地址数据成果库、服务构建及挂载、地址(内业)核实、地址更新等数据治

理服务,逐步形成统一地址基础库。

 

 

 

 

 

 

108.46

 

 

 

 

 

 

3

 

 

 

 

 

基础块数据治理服务

按照数据入块、服务规范,对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有中的人、房、企的基础信息进行数据入“块”关联治理,服务内容包含空间块数据汇聚、空间块前置库建设、空间实体关系构建、入块数据汇聚、基础块前置库建设、入块数据融合、统一地址匹配和空间运算、块数据成果库、块数据服务构建、块数据更新等数据治理服务,形成块数据基础库。

 

 

 

 

 

 

90.17

 

 

 

 

 

4

 

 

 

 

专题要素落图服务

围绕省“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专题业务领域,提供专题要素的数据归类设计与初检分析、非结构化数据矢量化、要素标准化、要素核实、数据成果入库、要素配图、要素落图与发布、要素评价、数据更新保障等服务,并根据数据成果需求按照区域划分治理,治理形成不少于7个专题图,治理数据不少于700万条。

 

 

 

 

 

13.11

 

 

 

 

5

 

 

 

管理单元融合服务

对全省各地市功能区开展与广东省各级行政管理区的图形及业务属性的数据关联、融合拆分、属性挖掘、分级处理等整合工作,服务内容包含数据初检、数据分析、数据整合加工、数据复检、数据入库与发布、更新管理等,保障数据及时有效,促进基层数据管理工作开展。

 

 

 

 

20.34

 

 

 

6

 

块数据专题应用服务

法人基础信息库优化服务

不断丰富法人单位信息资源,为各部门提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服务,赋能基层。服务内容包含调研基层业务需求、完善数据质量检测、治理法人地址信息、融合法人属性标签、建立数据更新机制等。

 

 

 

16.63

 

7

 

 

地图类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发布不少于140个地图,包含空间地理数据汇聚、空间地理数据处理、空间地理数据入库、地图产品上架、数据分类分级服务、数据质量检查服务。

 

 

156.41

 

8

 

地图类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共享不少于1300个地图,包含需求分析、需求跟踪管理、联调测试、接口保障、共享日常运营。

 

246.79

 

9

块数据专题应用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根据实际需求,围绕块数据应用提供不少于3份标准规范。

 

20.40

 

 

10

 

 

商密改造服务

对省粤政图系统进行密码应用改造工作,使用密码机统一管理密钥,且对系统关键数据采取机密性或完整性保护。

 

 

20.55

 

 

11

 

 

 

适配改造服务

对省粤政图系统原本采用的TDSQL或MySQL数据库,通过数据迁移的方式,完成621个数据表迁移到适配数据库,提升数据的自主可控性,完成国家适配改造的工作部署。

 

 

96.28

合计

1084.97

注: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及交付,上述表格中各项服务可根据交付物的实际数量动态调整结算,但总结算费用不超过总中标金额。

3        .        服 务 期 限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的服务期限为: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自交付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运行维护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的服务期限为:以甲方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

4        .        服

4.1.        定制软件升级服务

4.1.1.        粤政图升级

为更好提升广东省数字政府2.0信息化建设成效及服务价值,结合信息化建设成果节约利旧原则,一是基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粤政图系统已有汇聚资源和共享交换能力,升级构

建要素一张图(广东省块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全域资源可视化、成图化、能力通用化等;二是打破传统的条状数据共享服务形态,打造统一地址、块数据管理能力,基于块数据应用能力, 实现数据应用的自动组装、数据融联,直达基层赋能应用,提供更科学化、全面化的数据应用服务,切真落实基层减负和数据应用。

4.1.1.1.        要素一张图

4.1.1.1.1.        要素成图工具

4.1.1.1.1.1.        主题分类设计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主题分类设计功能,支持企业、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基础设施成图主题的要素分层设计,并提供主题子项分类,提升要素成图的多源性。

4.1.1.1.1.2.        要素符号设计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符号设计管理功能,在符号标准规范下,支持用户各类数据要素符号的设计录入,配置管理,辅助用户在数据采集上图鲜活化的图形符号配置。

4.1.1.1.1.3.        专题特效设计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专题特效设计功能,支持在要素采集成图后的数据展示效果配置、效果预览。

4.1.1.1.1.4.        成图方案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成图方案管理功能,支持用户提供方案的创建配置、更新修改,要素符号、特效的引入等。

4.1.1.1.1.5.        图斑叠合修正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要素采集成图过程中图斑叠合修正功能,支持多图斑叠合后修正功能,保障的单一数据要素的唯一性和数据关系。

4.1.1.1.1.6.        要素接边吸附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要素采集成图过程中要素接边吸附功能,支持用户在数据要素在线划定或数据拼接过程中,图形接边不完整,多图斑临边漏隙等情况,提供数据图斑的自动接边吸附能力,保障数据的完整与要素图形的合规性。

4.1.1.1.1.7.        成果审核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成图后提交送审后的成果审核管理功能,支持用户基于要素成图的数据审核通过、临时批复、退回等基础操作,重点可进行图斑成果在线调整及业务属性的修则正审核,为用户提供更直观的数据可视化审核机制,促进数据的精准性。

4.1.1.1.2.        要素分析工具

4.1.1.1.2.1.        聚类分析规则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聚类分析规则功能,支持用户在地图不同的展示层级下,实现各类数据要素的聚合分类统计编排、设计与展示符号、聚合效果配置,并支持多要素共同聚合与展示分析。例如在经济开发区下,同时聚合展示教育、企业、医疗、商圈等配套设施情况。

4.1.1.1.2.2.        数据算法模型库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算模型库功能,支持用户对各类分析规则功能的算子创建、算法验证、算法启动、算法失效等。

4.1.1.1.2.3.        分析规则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分析规则管理功能,支持用户对规则进行创建及标准规则配置、需分析的数据及接口引入,算法模型配对等,并作为用户在分析方案创建时的必选条件。

4.1.1.1.2.4.        分析方案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分析方案管理功能,支持用户对分析方案的创建,规则引入,分析结果台账管理等。

4.1.1.1.3.        可视化应用赋能工具

4.1.1.1.3.1.        可视化基础工具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可视化基础功能,支持测距、测面、定位、地图切换等功能。

4.1.1.1.3.2.        应用模板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模板管理功能,包括政务类、民生类、经济类一张图场景示例模板,并提供自定义模板创建、修改、启用等功能。 

4.1.1.1.3.3.        要素标绘纠错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基于空间范围数据信息的要素标准纠错功能,支持用户在可视化应用进行要素信息在线标绘、纠错提交等功能。

4.1.1.1.3.4.        管理单元钻取规则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基于空间范围数据要素的管理单元钻取规则功能,支持用户在可视化应用进行管理单元及要素标签选择,按照管理单元进行数据钻取,提供最小到楼栋数据的钻取功能。

4.1.1.1.3.5.        应用智能装配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一张图主题应用场景的应用智能装配功能,支持用户进行应用模板、功能、工具、专题要素图层的选装,自动生成可视化应用。

4.1.1.1.3.6.        要素匹配规则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匹配规则功能,支持用户在线进行数据要素的空间成图匹配,词库定义,空间属性的反向、正向匹配,包括经纬度返回地址、地址返回坐标。

4.1.1.1.3.7.        动态渲染规则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动态渲染规则功能,支持用户在可视化应用进行数据展示时,选择固定区域和自定义区域时,选择范围边线或图标符号动态渲染,渲染样式支持自定义配

置。

4.1.1.1.4.        要素坐标转换工具

4.1.1.1.4.1.        转换规则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转换的转换参数管理功能,支持用户进行坐标权威参数的代码配置修改,模型引入、参数实例验证等,保障数据坐标转换的精准性。

4.1.1.1.4.2.        转换任务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转换参数的配置管理功能,支持用户进行坐标转换任务创建、任务执行、转换数据量限制、线程配置等。

4.1.1.1.4.3.        转换模型设计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标准转换模型设计功能,支持用户对投影坐标、经纬度、二次封装坐标的转换。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跨带转换模型设计功能,支持用户对三度带、六度带等坐标的在线转换。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的数值转换模型设计功能,支持用户在坐标数值转换参数的调整、修改等。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的单位换算模型设计功能,支持用户在坐标单位换算中参数调整、修改配置。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WGS84CGCS2000功能功能,支持用户在线进行坐标转换,数据预览等。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互联网坐标转CGCS2000功能功能,支持用户在线进行坐标转换,数据预览等。

4.1.1.1.4.4.        在线比对校验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转换后的数据在线比对校验功能,支持用户进行随机数据抽取,数量选择,转换前后叠图比对等功能。

4.1.1.1.4.5.        成果台账管理功能

面向平台用户,提供数据要素坐标转换后台账管理功能,支持用户进行数据坐标转换后的数据台账管理,包括对记录的查询,数据的下载等。

4.1.1.2.        块数据管理模块

4.1.1.2.1.        统一地址治理4.1.1.2.1.1. 统一地址生产4.1.1.2.1.1.1. 清洗任务管理功能

面向地址清洗人员,提供清洗任务管理功能,支持清洗任务的管理、创建等功能,支持从excelcsvshp文件导入待清洗地址数据,也支持从核查、采集、救济库中导入待清洗地址 数据。

4.1.1.2.1.1.2. 地址分节功能(升级)

面向地址清洗人员,提供地址分节功能,支持将原始地址按照地址标准进行地址分节操作。本次升级为提高分节准确性,在原功能仅支持基于关键字的规则分节基础上,需新增 AI分节

功能,提供对地址文本分节的算法模型训练能力,能够更准确地将地址文本切分为有地理对象意义的文本片段集,识别出每个片段对应的地址实体类型(包含:省、市、区、街道、社区、网 格、道路、门牌号、小区、建筑物、房间等),从而实现对地址分节准确度的提升。

4.1.1.2.1.2.        统一地址运维

4.1.1.2.1.2.1.        质检任务管理功能(升级)

通过对地址质检任务信息的新增、查看、编辑、导出、执行,实现地址质检任务信息的管理,找出可能存在有问题或需要补全的地址数据,根据质检结果对地址库进行完善,实现地址 质检任务一体化管理。本次升级需新增对质检结果的量化分析对比、在地图上显示问题地址分布情况、支持将质检结果推送到问题地址库等功能,从而实现质检结果的精细化管理。质检内容 需包括以下质检项:地址门牌号缺失检查、地址房间号缺失检查、地址完整描述与分节一致性检查、管理库和检索库数据一致性检查、地址节健康度分析检查、无效字符检查、重复字段检 查、地址单元地址节一致性检查、字典项合规检查、地址编码合规性检查、经纬度信息合规性检查、字段为空检查、字段正则表达式符合检查。

4.1.1.2.1.2.2.        地址管理功能(升级)

通过对地址库信息的新增、编辑、更新、查询、数据展示、编辑提醒等,实现对地址信息的管理,通过数据互操作的方式运维地址库。本次升级需新增自定义编辑和空间数据更新功能,可通过设置自定义更新参数实现地址数据的批量更新,支持通过空间文件对地址库中的空间字段进行更新。

4.1.1.2.1.2.3.        一码多址功能(升级)

通过对小区信息、其他地址节信息的关联比对计算,实现一码多址的地址查询、一码多址替换、批量生成一码多址的地址。现有一码多址功能指当一个地址中的某个地址节有多种描述时,可以使用一码多址功能批量的生成一码多址地址。

本次升级主要拓展一码多址处理逻辑,需新增一码多址任务处理的编排功能,支持多任务依次执行,避免多人同时提交导致数据更新异常的情况发生。

 

4.1.1.2.1.2.4.        分词库管理功能(升级)

通过对地址分词库分词的新增、编辑、删除、查询、导出、导入,实现对地址分词库信息的管理,分词库只会影响分词结果,不会对地址库产生影响。分词越准确,地址匹配和查询的结果就越准确。本次升级需新增词库缓存功能,系统可自动将分词库数据同步到缓存中,获取分词信息时可直接从缓存库中获取,提高了分词库查询效率。

4.1.1.2.1.2.5.        问题地址管理功能

面向地址运维人员,提供问题地址管理功能,可对问题地址进行查看、管理等操作。

4.1.1.2.1.2.6.        问题地址处置功能(升级)

建立问题地址处置信息。提供对地址处置信息的新增、编辑、查询、删除、导出、地址处置上报接口、地址处置更新接口、地址查询接口的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对问题地址的数据处置管理功能,对外提供问题地址处置上报、处理、查询接口。

4.1.1.2.1.3.        系统管理

4.1.1.2.1.3.1.        接口授权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地址接口授权信息。通过对地址服务接口授权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查询、数据访问范围控制等,实现对接口授权信息进行管理,有效控制第三方需要调用地址服务接口的权限。本次升级为更好的对授权用户及服务接口进行管理,需新增服务接口配置管理功能,授权用户名称、备注字段,增加了服务接口配置能力,可通过配置文件对服务接口进行动态管理。

4.1.1.2.1.3.2.        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用户权限信息,对登录web端用户的地址数据访问权限进行设置。本次升级为能更好的对数据权限进行控制,需新增数据安全等级功能,可通过数据安全等级对用户权限进行控

制。

4.1.1.2.2.        块数据管理

粤平安块数据模块主要针对社会治理领域的人、地、事、物、组织数据进行入块管理,本次升级主要提升块数据管理模块对管理单元数据的支持,需新增块数据对学校、医院、公园、车站、码头、口岸、城中村、工业园区、花园小区、加油站、积水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件等管理单元和时空数据融合组装、共享协同能力。

4.1.1.2.2.1.        目录管理

4.1.1.2.2.1.1.        目录管理功能(升级)

目录管理信息建立块数据资源管理目录,实现块数据资源目录的新增。本次升级需新增支持多租户模式、目录权限管理功能,满足不同项目或数据治理团队开展数据治理的需求,不同租户之间数据相互隔离,保障数据安全。

4.1.1.2.2.2.        租户管理

4.1.1.2.2.2.1.        租户管理功能

建立租户的访问目录权限信息,实现租户目录权限设置。

4.1.1.2.2.3.        数据管理

4.1.1.2.2.3.1.        数据资源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数据资源管理对象信息,实现数据资源的注册、反注册、浏览、查询。本次升级需新增数据安全等级、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引用评估信息展示功能,丰富数据资源信息,体现数据重要程度。

4.1.1.2.2.3.2.        数据历史功能(升级)

建立数据历史对象信息,实现历史浏览、历史对比。本次升级需新增将单维度的数据历史查询、对比功能扩展为多维度的复合查询对比,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需满足适配要求,运维库支持人大金仓数据库。

4.1.1.2.2.4.        元数据管理

4.1.1.2.2.4.1.        元数据管理功能(升级)

实现元数据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更新周期、发布日期、提供方、提供方代码、过期时间、数据安全等级等元数据,进一步规范元数据管理。

4.1.1.2.2.5.        版本管理

4.1.1.2.2.5.1.        版本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元数据版本管理信息,实现元数据版本发布。本次升级需新增元数据核检功能,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需满足适配要求,支持人大金仓数据源元数据。

4.1.1.2.2.6.        工单管理

4.1.1.2.2.6.1.        工单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数据库操作和表操作的工单管理信息,实现新增工单、查看工单编辑、撤销等功能。本次升级优化主要针对审批流程,需实现数据管理员提交的操作工单减少审批流程环节,直接执行工单并留痕,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需满足适配要求,支持人大金仓数据库。

4.1.1.2.2.7.        系统权限管理

4.1.1.2.2.7.1.        系统权限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系统权限对象信息,实现用户权限管理功能。本次需升级优化用户权限管理需实现用户管理和角色管理菜单的功能合并,简化操作的同时提升易用性。

4.1.1.2.2.8.        标签管理

4.1.1.2.2.8.1.        标签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标签对象信息,实现标签新增、修改、删除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标签对象信息导入、导出功能,将单维度的标签对象查询扩展为多维度的复合查询,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进行适配,运维库支持人大金仓数据库。

4.1.1.2.2.9.        数据库账号权限管理

 

4.1.1.2.2.9.1.        脱敏规则管理功能

建立数据脱敏信息,实现数据动态脱敏。

4.1.1.2.2.9.2.        加密规则管理功能

建立数据加密规则信息,实现SM2SM4动态加密。

4.1.1.2.3.        块数据协同

由于本次项目数据范围不再限制在社会治理领域,全省数据量十分庞大,在进行数据协同操作时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需要对数据协同功能进行升级优化,本次升级主要需增强实时数据开发能力,新增函数管理、图谱初始化能力,提升模块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数据协同模块提供复杂网络环境下、丰富的异构数据源之间高速稳定的数据接入、关联融合及批量同步/实时同步/实时计算能力,应对于数据治理体系下的数据集成子系统。

4.1.1.2.3.1.        运行监控

4.1.1.2.3.1.1.        任务接入数据功能(升级)

建立任务接入数据信息,实现任务接入数据修改、查询、统计。本次升级需新增任务接入数据信息导入、导出功能,将单维度的任务接入数据查询扩展为多维度的复合查询,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进行了适配,运维库去MySQL,支持人大金仓数据库。

4.1.1.2.3.2.        批量任务管理

4.1.1.2.3.2.1.        任务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批量同步任务对象信息,实现批量任务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导入导出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数据同步任务选择多个源端字段功能,方便同一种类型的多个字段同步到es的数 组字段里。任务管道配置修改了源端字段处理逻辑,源端已勾选的字段必须配置字段映射,源端未勾选字段可以配置脱敏加密或属性空间化,方便源端和目标端的字段一一对应。批量任务支

持人大金仓数据源。方便源端数据同步到目标端人大金仓库,或人大金仓库源端数据同步到其他目标库。

4.1.1.2.3.2.2.        脏数据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脏数据对象信息,实现脏数据浏览、查询、导出。本次升级需新增脏数据对象信息导出功能,将单维度的脏数据对象查询扩展为多维度的复合查询,同时对功能和数据库需满足适配要求,运维库支持人大金仓数据库。

4.1.1.2.3.3.        实时数据开发

4.1.1.2.3.3.1.        实时数据开发功能(升级)

提供实时数据开发任务的查询、添加任务、刷新、查看任务、编辑任务、复制任务、删除任务、数据源支持的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数据开发任务增加调度管理功能,批量同步支持配置定时策略和增量字段。方便任务根据不同的同步策略,定时同步原表的数据到目标表中。

4.1.1.2.3.4.        作业管理

4.1.1.2.3.4.1.        作业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作业对象信息,实现作业查看、日志查看、日志清除、任务停止/启动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任务执行过程信息展示功能,展示任务执行过程中读取的数据量、写入的数据量以及脏 数据。

4.1.1.2.3.5.        数据加密解密规则

4.1.1.2.3.5.1.        数据加密解密功能(升级)

建立加密规则对象信息,实现加密规则新增、删除、展示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国密SM2-新”、“国密SM4”加密规则,与最新国密算法对齐,方便标准算法下的数据加解密。

4.1.1.2.3.6.        函数管理

4.1.1.2.3.6.1.        函数管理功能

建立函数对象信息,实现函数新增、修改、删除功能。

4.1.1.2.3.7.        消息推送

4.1.1.2.3.7.1.        消息推送功能(升级)

建立消息推送对象信息,实现消息推送配置新增、修改、删除、展示功能。本次升级需新增消息推送对象信息导入、导出功能,将单维度的消息推送对象查询扩展为多维度的复合查询。

4.1.1.2.3.8.        图谱初始化

4.1.1.2.3.8.1.        图谱初始化功能

建立图谱关系服务,实现图谱库服务的参数配置。图谱初始化支持全局关系配置和明细关系配置,满足数据之间复杂关联关系的配置需求。

4.1.1.2.4.        块

4.1.1.2.4.1. 数据建模方案

4.1.1.2.4.1.1. 数据建模方案功能

建立数据建模方案信息。实现对数据建模方案信息的创建、修改、删除功能。

4.1.1.2.4.2.        数据源管理

4.1.1.2.4.2.1.        数据源管理功能

建立数据源对象信息,实现数据源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功能,包括数据源名称、数据库类型、数据库链接信息等内容。

4.1.1.2.4.3.        数据模型管理

4.1.1.2.4.3.1.        数据表分组功能 

建立数据表分组信息,实现分组新建、编辑、删除的功能。

4.1.1.2.4.3.2.        数据表功能

建立数据表信息,实现新建、复制、编辑、导入的功能。

4.1.1.2.4.3.3.        字段库功能

建立业务字段库信息,实现对业务字段库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功能。

4.1.1.2.4.3.4.        关系图功能

建立数据ER图信息。实现表关系的构建、编辑、删除功能。

4.1.1.2.5.        块数据指标

块数据指标模块提供了构建和管理指标体系、以及依据指标体系进行页面可视化配置的能力。在自上而下的方式开展数据治理时,需要识别、监视和管理达成业务目标的度量数据,通过建设和沉淀数据指标体系,指导业务治理评价与监督工作的开展。

4.1.1.2.5.1.        指标体系管理

4.1.1.2.5.1.1.        指标编目管理功能

建立指标编目信息,实现指标编目的创建、设置编目项、分组名称的修改、分组的删除。

4.1.1.2.5.2.        指标可视化

4.1.1.2.5.2.1.        视图管理功能

建立数据编目对象信息,实现视图编目新增、修改、删除、查询。

4.1.1.2.5.2.2.        仪表板管理功能

建立仪表板编目信息,实现视图仪表板编目的新增、编辑、删除功能。

4.1.1.2.5.3.        模型管理

4.1.1.2.5.3.1.        编目管理功能

建立模型编目信息,实现模型编目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的功能。

4.1.1.2.5.3.2.        模型调度功能

建立模型调度信息,实现模型调度信息的计算。

4.1.1.2.5.4.        知识库管理

4.1.1.2.5.4.1.        知识库管理功能

指标库编目信息建立知识库编目对象信息,实现编目新增、修改、删除。

4.1.1.2.5.5.        规则库管理

4.1.1.2.5.5.1.        对象库管理功能

建立对象库管理信息,实现对象新增、修改、删除。

4.1.1.2.6.        块数据API引擎

块数据API引擎提供数据治理成果发布能力,通过可视化配置界面及编写标准数据查询脚本构建数据API,支持多种数据源,同时支持将数据指标发布为API。本次升级主要新增API编排 能力、角色继承能力,增加REST API接口说明便于第三方使用。在服务安全方面,增强等级管控能力,根据数据的密级为数据设置对应的安全等级,避免用户越级访问,满足数据安全管控要求。另外在适配改造方面,适配相应硬件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

4.1.1.2.6.1.        数据管理与发布

4.1.1.2.6.1.1.        数据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可使用GraphQL查询的资源库,实现数据表的发布,发布后的数据表可以在数据查询模块中使用。本次升级需实现多数据源支持并发能力,在原版本只支持内置的数据源基础上, 新增支持配置多个GraphQL发布数据源功能,增强了数据发布能力。

4.1.1.2.6.2.        API编排

4.1.1.2.6.2.1.        API编排组件管理

建立API编排组件对象信息,实现常用编排组件,支持通过拖拽式低代码构建业务逻辑,发布REST API,请求服务查看返回结果。

4.1.1.2.6.3.        令牌管理

4.1.1.2.6.3.1.        令牌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令牌管理信息,实现令牌管理功能。本次升级优化需新增令牌综合管理功能,统一GraphQL令牌与RestAPI令牌,令牌管理不再区分GraphQLRestAPI,方便令牌管理及用户调 API

4.1.1.2.6.4.        元数据管理

4.1.1.2.6.4.1.        元数据管理功能(升级)

建立API元数据信息,实现元数据导入导出、重新加载、元数据重置功能。本次需升级优化API元数据对象,简化元数据存储,提升了系统运行性能。

4.1.1.2.6.5.        角色继承

4.1.1.2.6.5.1.        角色继承功能 

建立角色继承对象信息,实现角色继承功能。

4.1.1.2.7.        块数据共享管理

4.1.1.2.7.1. 数据资源

4.1.1.2.7.1.1. 资源管理功能

建立资源对象详情信息,实现资源对象的查询、浏览功能。

4.1.1.2.7.2.        个人中心

4.1.1.2.7.2.1.        个人基本信息功能

建立用户对象信息,实现用户信息展示功能。

4.1.1.2.7.2.2.        资源对象管理功能

建立资源对象详情信息,实现资源对象的查询、浏览功能。

4.1.1.2.7.2.3.        站内信功能

建立消息对象详情信息,实现消息对象的查询、浏览功能。

4.1.1.2.8.        块数据运维管理

4.1.1.2.8.1.        平台概览

4.1.1.2.8.1.1.        平台概览算法模型功能

建立平台概览算法模型对象信息,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计算,实现平台运维各项指标的实时监控和图表展示。

4.1.1.2.8.2.        成员管理

4.1.1.2.8.2.1.        成员管理功能

建立租户下属的用户信息,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配置实现租户下用户信息的管理。

4.1.1.2.9.        块数据管理单元4.1.1.2.9.1. 管理单元筛选4.1.1.2.9.1.1. 模型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管理区域筛选模型信息,通过对管理区域的筛选条件进行新增、删除、修改、保存的操作,实现管理区域筛选信息的管理。

4.1.1.2.9.2.        管理要素筛选

4.1.1.2.9.2.1.        管理要素管理功能

建立管理要素筛选模型信息,通过对管理对象的筛选条件进行新增、删除、修改、保存的管理操作,实现管理对象筛选信息的管理。

4.1.1.2.9.3.        入块数据组装管理

4.1.1.2.9.3.1.        入块数据组装管理功能

建立入块数据组装信息,通过对入块数据组装信息进行新增、删除、修改、保存的管理操作,需充分结合粤政图空间技术与数据服务能力,提供入块数据的空间自定义服务装配能力, 以“一框、二选、三筛”的地图可视化形式,实现支持提供可根据方案对入块数据组装。接口组件管理

4.1.1.2.9.3.2.        生成服务接口算法模型功能

建立生成服务接口算法模型,实现对外进行服务接口发布,供第三方进行调用。

4.1.1.2.9.3.3.        生成地图组件算法模型功能

建立生成地图组件算法模型,实现对外进行地图组件发布,供第三方进行调用。

4.1.1.2.9.4.        筛选方案审核

4.1.1.2.9.4.1.        方案管理功能

建立管理区域审核信息,通过对管理区域审核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实现支持部门审核人员角色、技术人员角色对接采集人员采集数据进行审核、保存。

4.1.1.2.9.5.        管理区域采集

4.1.1.2.9.5.1.        管理区域采集功能

建立管理区域信息通过对管理区域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实现支持对不同采集项进行点、线、面空间数据采集。

4.1.1.2.9.6.        管理区域审核

4.1.1.2.9.6.1.        数据审核管理功能

建立管理区域审核信息,通过对管理区域审核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实现支持部门审核人员角色、技术人员角色对接采集人员采集数据进行审核、保存。

4.1.1.2.9.6.2.        管理块单元功能

建立管理块单元关联信息,通过对管理块单元关联信息的新增、修改、删除,实现部门管理员对管理块单元进行关联基础块单元的管理。

4.1.1.2.10.        块数据全景图

4.1.1.2.10.1.        空间加载

4.1.1.2.10.1.1.        地图底图加载功能

接入地图矢量底图服务,通过对地图的浏览、放大、缩小等操作,实现地图底图的加载调用。 

4.1.1.2.10.1.2.        注记图层加载功能

接入地图注记图层服务,通过对地图上的河流、道路、水系、建筑的注记信息浏览等操作,实现注记图层的加载调用。

4.1.1.2.10.1.3.        省级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省级空间关系信息,通过对省级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省级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1.4.        市级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市级空间关系信息,通过对市级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市级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1.5.        区县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区县空间关系信息,通过对区县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区县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1.6.        镇街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镇街空间关系信息,通过对镇街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镇街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1.7.        村社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村社空间关系信息,通过对村社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村社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1.8.        综合网格空间关系管理功能

建立综合网格关系信息,通过对综合网格空间关系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实现对综合网格空间关系的管理。

4.1.1.2.10.2.        信息联动呈现

建立区划与底图、注记联动信息,实现对省、市、区县、镇街、村社、综合网格对应的瓦片信息、河流、道路、水系、建筑的注记信息的联动呈现。

4.1.1.2.10.3.        各层级区划人口数量管理

4.1.1.2.10.3.1.        各层级区划人口数量管理功能

建立各层级区划人口数量管理信息,通过对各层级区划人口数量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各层级区划人口数量管理。

4.1.1.2.10.4.        人口更新管理

4.1.1.2.10.4.1.        人口更新管理功能

建立人口更新管理信息,通过对人口更新管理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人口更新数量管理。

4.1.1.2.10.5.        各层级区划楼栋管理

4.1.1.2.10.5.1.        各层级区划楼栋管理功能

建立各层级区划楼栋管理信息,通过对各层级区划楼栋管理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各层级区划楼栋管理。

4.1.1.2.10.6.        楼栋基础信息管理

4.1.1.2.10.6.1.        楼层高度管理功能

建立楼层高度管理信息,通过对楼层高度管理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楼层高度管理。

4.1.1.2.10.7.        各层级区划房屋管理

4.1.1.2.10.7.1.        各层级区划房屋管理功能

建立各层级区划房屋管理信息,通过对各层级区划房屋管理的添加、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各层级区划房屋管理。

4.1.1.2.10.8.        房屋基础信息管理

4.1.1.2.10.8.1.        房屋性质管理功能

建立房屋性质管理信息,通过对房屋性质管理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房屋性质管理。

4.1.1.2.10.9.        房屋责任主体管理

4.1.1.2.10.9.1.        房屋责任主体管理功能

建立房屋责任主体管理信息,通过对房屋责任主体管理的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实现对房屋责任主体管理。

4.1.1.2.10.10.        各层级区划法人管理

4.1.1.2.10.10.1.        各层级区划下法人管理功能

建立各级区划下法人管理信息,通过对各层级区划法人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各层级区划法人信息的管理。

4.1.1.2.10.11.        法人更新数量管理

4.1.1.2.10.11.1.        法人更新数量管理功能

建立法人更新数据管理信息,通过对法人更新数量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法人更新数量信息的管理。

4.1.1.2.10.12.        法人关键字管理

4.1.1.2.10.12.1.        法人关键字管理功能

建立法人关键字管理信息,通过法人关键字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各法人关键字信息的管理。

4.1.1.2.10.13.        统一地址列表管理

4.1.1.2.10.13.1.        统一地址列表管理功能

通过对统一地址列表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统一地址列表信息的管理。 

4.1.1.2.10.14.        粤政易统一身份认证

4.1.1.2.10.14.1.        粤政易统一身份认证功能

通过对粤政易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的搜索、关联,实现对粤政易统一身份认证信息的对接。

4.1.1.2.11.        块数据可视化

4.1.1.2.11.1.        可视化组件管理

4.1.1.2.11.1.1.        可视化组件管理功能

建立可视化组件信息,通过对可视化组件的创建、编辑、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可视化应用组件的管理。

4.1.1.2.11.2.        分组管理

4.1.1.2.11.2.1.        分组管理功能

面向系统用户,建立分组信息,将已经创建的可视化应用进行分组归类,实现可视化应用分组管理。

4.1.1.2.11.3.        场景管理

4.1.1.2.11.3.1.        场景管理功能

建立场景信息,通过对可视化场景的添加、修改、删除、规则配置,实现对应用场景的管理。

4.1.1.2.11.4.        文件管理

4.1.1.2.11.4.1.        文件管理功能

建立文件管理信息,通过对文件的添加、修改、删除、下载,实现对文件的管理。

4.1.1.2.11.5.        模板管理

4.1.1.2.11.5.1.        模板管理功能

建立模板管理信息,通过对模板的添加、修改、删除、配置,实现对模板信息的管理。

4.1.1.2.12.        块数据移动端

块数据移动端模块利用统一地址编码作为数据参照物,为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提供辖区内各类人、地、事、物、组织信息的快速查询,支撑基层人员业务开展,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下沉至基层。

4.1.1.2.12.1.        空间块信息管理

4.1.1.2.12.1.1.        行政村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行政村信息,通过对行政村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行政村信息的管理。

4.1.1.2.12.1.2.        自然村(城中村)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自然村信息,通过对自然村的添加、修改、删除、搜索、排序,实现对自然村的信息管理。

4.1.1.2.12.1.3.        商业街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商业街信息,通过对商业街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商业街信息的管理。

4.1.1.2.12.1.4.        小区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小区信息,通过对小区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小区信息的管理。

4.1.1.2.12.1.5.        医院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医院信息,通过对医院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医院信息的管理。

4.1.1.2.12.1.6.        社康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社康信息,通过对社康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社康信息的管理。

4.1.1.2.12.1.7.        学校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学校信息,通过对行政村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行政村信息的管理。

4.1.1.2.12.1.8.        三小场所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三小场所信息,通过对三小场所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三小场所信息的管理。

4.1.1.2.12.1.9.        公园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公园信息,通过对公园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公园信息的管理。

4.1.1.2.12.1.10.        派出所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派出所信息,通过对派出所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派出所信息的管理。

4.1.1.2.12.1.11.        消防站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消防站信息,通过对消防站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消防站信息的管理。

4.1.1.2.12.1.12.        加油站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加油站信息,通过对加油站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加油站信息的管理。

4.1.1.2.12.1.13.        充电站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充电站信息,通过对充电站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充电站信息的管理。

4.1.1.2.12.1.14.        危险边坡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危险边坡信息,通过对危险边坡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危险边坡信息的管理。

4.1.1.2.12.1.15.        易涝点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易涝点信息,通过对易涝点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易涝点信息的管理。

4.1.1.2.12.1.16.        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信息,通过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信息的管理。

4.1.1.2.12.1.17.        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信息,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信息的管理。

4.1.1.2.12.1.18.        工业园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工业园信息,通过对工业园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工业园信息的管理。

4.1.1.2.12.1.19.        建筑工地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建筑工地信息,通过对建筑工地的添加、搜索、排序,实现对建筑工地信息的管理。

4.1.1.2.12.2.        人口管理

4.1.1.2.12.2.1.        户籍人口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户籍人口信息,通过对户籍人口的搜索、排序,实现对户籍人口信息的管理。

4.1.1.2.12.2.2.        境外人口信息管理功能

建立境外人口信息,通过对境外人口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境外人口信息的管理。

4.1.1.2.12.3.        楼栋管理

4.1.1.2.12.3.1.        物流仓储楼栋管理功能

建立物流仓储楼栋管理信息,通过对物流仓储楼栋的添搜索、排序,实现对物流仓储楼栋信息的管理。

4.1.1.2.12.3.2.        工业楼栋管理功能

建立工业楼栋管理信息,通过对工业楼栋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工业楼栋信息的管理。

4.1.1.2.12.3.3.        商业服务楼栋管理功能

建立商业服务楼栋管理信息,通过对商业服务楼栋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商业服务楼栋信息的管理。

4.1.1.2.12.3.4.        居住建筑楼栋管理功能

建立居住建筑楼栋管理信息,通过对居住建筑楼栋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居住建筑楼栋信息的管理。

4.1.1.2.12.4.        房屋管理

4.1.1.2.12.4.1.        市场商品房管理功能

建立市场商品房管理信息,通过对市场商品房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市场商品房信息的管理。

4.1.1.2.12.4.2.        政策性住房管理功能

建立政策性住房管理信息,通过对政策性住房的搜索、排序,实现对政策性住房信息的管理。

4.1.1.2.12.4.3.        自建住宅管理功能

建立自建住宅管理信息,通过对自建住宅的搜索、排序,实现对自建住宅信息的管理。

4.1.1.2.12.4.4.        军产房管理功能

建立军产房管理信息,通过对军产房的搜索、排序,实现对自建住宅信息的管理。

4.1.1.2.12.5.        组织管理

4.1.1.2.12.5.1.        事业单位管理功能

建立事业单位管理信息,通过对事业单位的搜索、排序,实现对事业单位信息的管理。

4.1.1.2.12.5.2.        社会组织管理功能

建立社会组织管理信息,通过对社会组织的搜索、排序,实现对社会组织信息的管理。

4.1.1.2.12.5.3.        企业管理功能

建立企业管理信息,通过对企业的搜索、排序,实现对企业信息的管理。

4.1.1.2.12.5.4.        个体经营者管理功能

建立个体经营者管理信息,通过对个体经营者的搜索、排序,实现对个体经营者信息的管理。

4.1.1.2.12.6.        统一地址管理

4.1.1.2.12.6.1.        地址管理功能

建立地址管理信息,通过对地址的搜索、排序,实现对地址信息的管理。

4.1.1.2.12.7.        移动端系统管理

4.1.1.2.12.7.1.        登录管理功能

建立登录信息,通过对登录的添加、修改、删除、配置实现对登录信息的管理。 

4.1.1.2.12.7.2.        用户管理功能

建立用户信息,通过对用户的添加、修改、删除、配置实现对用户信息的管理。

4.2.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4.2.1.        块数据治理服务

4.2.1.1.        统一地址库建设服务

以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有汇聚数据为基础,汇聚融合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省直单位的地址数据,开展地址数据汇聚、地址前置库建设、地址数据探查、地址数据融合、地址 分节服务、地址清洗库建设、统一地址编码、一码多址构建、地址数据转换、地址数据质检、地址数据成果库、服务构建及挂载、地址(内业)核实、地址更新等数据治理服务,逐步形成统一地址基础库,赋能全省有关单位业务应用。

4.2.1.1.1.        服务内容

4.2.1.1.1.1.        地址数据汇聚

根据需求,汇聚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有本地地址和第三方地址信息。

4.2.1.1.1.2.        地址前置库建设

建立地址前置库,提供对地址前置库数据的信息更新、查看、导出服务。

4.2.1.1.1.3.        地址数据探查

建立地址探查规则,对前置库中汇聚的地址数据根据规则进行自动批量化检查。

4.2.1.1.1.4.        地址数据融合

依据统一地址数据规范,结合实际设计统一地址的数据模型,对前置库的数据源进行融合。

4.2.1.1.1.5.        地址分节服务

针对工具分节结果,人工干预实施手动分节、并修正数据,支持多人协作完成地址的分节工作。

4.2.1.1.1.6.        地址清洗库建设

建立地址清洗库,依照统一地址的数据模型设计,设定数据采集规则、指标等。

4.2.1.1.1.7.        统一地址编码

建立编码规则,对转换后的地址数据按照与地理实体(如建筑物面)对应的原则打上唯一标识码,含地址编码服务配置、基于楼栋空间信息编码、基于房屋空间信息编码、新旧编码转换。

4.2.1.1.1.8.        一码多址构建

建立一码多址识别规则,当一个地址中的某个地址节有多种描述时,批量生成一码多址地址;将存量地址数据与统一地址清洗库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地址,赋码并添加到统一地址库中,标记为一码多址数据。

4.2.1.1.1.9.        地址数据转换

建立转换规则,将清洗库中分节后形成的树状地址结构转换成条状的地址。

4.2.1.1.1.10.        地址数据质检

为了保障地址库数据的准确度和完善度,地址数据管理人员可以建立质检规则,创建地址质检任务定期对地址库中的数据进行质检分析,找出可能存在有问题或需要补全的地址数据, 根据质检结果对地址库进行完善。

4.2.1.1.1.11.        地址数据成果库

建立地址成果库,依照统一地址的数据模型设计,设定数据采集规则、指标等。

4.2.1.1.1.12.        服务构建及挂载

包含统一地址服务构建和目录服务挂载。

4.2.1.1.1.13.        地址(内业)核实

包含地址数据核实更新、地址数据同步更新、地址同义词更新。

4.2.1.1.1.14.        地址更新

建立地址数据及时更新机制、纠错机制,保障地址数据的实时更新、上下联动,支持社会化应用方式接入和对接,支持部门或基层工作人员的核实、反馈。

4.2.1.1.2.        交付物

1、数据部分:交付统一地址数据库。

2、服务部分:包括不少于10类对外应用接口,8类地址管理类接口。

4.2.1.2.        基础块数据治理服务

按照数据入块、服务规范,对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现有中的人、房、企的基础信息进行数据入“块”关联治理,服务内容包含空间块数据汇聚、空间块前置库建设、空间实体关系 构建、入块数据汇聚、基础块前置库建设、入块数据融合、统一地址匹配和空间运算、块数据成果库、块数据服务构建、块数据更新等数据治理服务,形成块数据基础库。

4.2.1.2.1.        服务内容

4.2.1.2.1.1.        空间块数据汇聚

汇聚市、区县、镇街、社区(村)、网格、道路、街巷、建筑、标志物等空间块所需的数据。 

4.2.1.2.1.2.        空间块前置库建设

建立空间块前置库,根据数据源表的模型,设定数据采集规则、指标等。

4.2.1.2.1.3.        空间实体关系构建

建立空间实体关系库,包括市、区县、镇街、社区(村)、网格、建筑等地理实体之间的空间关系。

4.2.1.2.1.4.        入块数据汇聚

根据需求,将人口基础信息、企业基础信息、房屋基础信息进行汇聚。

4.2.1.2.1.5.        基础块前置库建设

建立基础块前置库,根据汇聚的数据源表的模型,设定数据采集规则、指标等。

4.2.1.2.1.6.        入块数据融合

根据需求,将人口基础信息、企业基础信息、房屋基础信息进行融合。

4.2.1.2.1.7.        统一地址匹配和空间运算

基于统一地址进行业务数据入块,对于与统一地址进行一码多址融合的存量地址数据可自动匹配统一地址。根据统一地址空间信息与空间实体关系库运算,计算出地址相关的空间实体。

4.2.1.2.1.8.        块数据成果库

建立块数据成果库,依照块数据的数据模型设计,设定数据采集规则、指标等。

4.2.1.2.1.9.        块数据服务构建

基于相关业务需求和项目规划,设计空间类、人口类、企业类、房屋类的块数据服务清单,并进行目录服务挂载。

4.2.1.2.1.10.        块数据更新

建立块数据更新机制,即针对部门、基层在应用块数据成果库数据或块数据服务中发现的空间、人口、企业、房屋等数据缺失、错误等问题,可及时反馈到平台,由数源单位负责数据的源头更新。

4.2.1.2.1.11.        块数据服务基层试点

选取不少于五个地区开展块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地区选取不少于2个具有代表性的镇街一级基层应用场景作为块数据试点案例,同时在下辖1-2个地区进行试点推广,将数据融 合、统一地址匹配后的人口基础块成果数据、企业基础块成果数据和相应块数据服务接口“还数”到村(社区)、细分到网格。

4.2.1.2.2.        交付物

1、人口基础块数据:交付人口基础数据库。

2、企业基础块数据:交付企业基础数据库。

3、服务部分:空间类块数据服务不少于16项服务接口;人口类块数据服务不少于14项服务接口;法人类块数据服务不少于13项服务接口;房屋类块数据服务不少于27项服务接口。

4.2.1.3.        专题要素落图服务

围绕省“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专题业务领域,提供专题要素的数据归类设计与初检分析、非结构化数据矢量化、要素标准化、要素核实、数据成果入库、要素配图、要 素落图与发布、要素评价、数据更新保障等服务,并根据数据成果需求按照区域划分治理,治理形成不少于7个专题图,治理数据不少于700万条。

4.2.1.3.1.        服务内容

4.2.1.3.1.1.        数据归类与初检分析

基于梳理汇聚的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城市治理、基础设施、应急管理、生态修复、社会经济等业务现状数据资源,对汇聚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归类处理及数据质检分析。

4.2.1.3.1.2.        非结构数据矢量化

专题数据要素落图工作最终是要形成可叠加、可编辑、可查看的矢量化图层数据库,许多数据格式是纸质、表格和图像格式等非结构化的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包含可矢量化数据和不可矢量化数据。

4.2.1.3.1.3.        要素标准化

为实现对专题要素数据资源的空间可视化呈现及基础需求,满足政务部门及公众对数据的共享及应用需求,要素标准化主要包括对专题要素信息的要素脱敏脱密、数据质量清洗、要素属性赋码、要素结构配准、数据空间转换、数据关联整合等要素处理标准化配置服务工作。

4.2.1.3.1.4.        要素核实

将专题配图后的数据提供给原数据提供部门进行确认,主要确认数据的完整性、现势性、一致性、涉密性。

4.2.1.3.1.5.        数据成果入库

对还未建库的数据采用标准化建库方法进行“新建”,纳入到要素专题库中进行综合管理。

对已建库管理的专题要素数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数据库迁移“统管”或者动态视图“引流”的方式,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

4.2.1.3.1.6.        要素配图

要素配图设计遵循图案化、精确性、逻辑性、系统性、对比性和协调性、色彩的象征性等原则,根据数据的不同属性信息设计不同的在数据可视化展示的主题符号与标识;对空间数据 采用点抽稀的模式进行地图产品展现方案配置,进行专题地图配图,对专题数据进行符号化处理,生产业务主题的专题图,提供更丰富的空间数据资源,辅助用户空间可视化应用工作开展。

4.2.1.3.1.7.        要素落图与发布

对于入库后的专题要素数据资源,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地图管理模块,发布地理信息数据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服务接口,供广东省数据要一张图及业务需求方调用,形 成专题地图或构建可视化应用场景。 

4.2.1.3.1.8.        要素评价

提供完整、规范的数据评价,对数据整合阶段性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4.2.1.3.1.9.        数据更新保障

数据入库更新的方法包括全量更新和增量更新,以增量更新为数据更新的主要手段。

4.2.1.3.2.        交付物

1.        专题要素落图清单

2.        专题图设计大纲

4.2.1.4.        管理单元融合服务

对全省各地市功能区开展与广东省各级行政管理区的图形及业务属性的数据关联、融合拆分、属性挖掘、分级处理等整合工作,服务内容包含数据初检、数据分析、数据整合加工、数据复检、数据入库与发布、更新管理等,保障数据及时有效,促进基层数据管理工作开展。

4.2.1.4.1.        服务内容

4.2.1.4.1.1.        数据初检

按照广东省地理空间基础库标准要求,需对240多个功能区的数据进行属性及地理图斑的初检。

4.2.1.4.1.2.        数据分析

数据初检完成后,根据已掌握的源数据文件格式、空间参考、几何特征以及字段信息项内容。结合对目标数据的需求,完成数据处理的技术路线设计。

4.2.1.4.1.3.        数据整合加工

根据制定的数据处理技术路线,依托空间数据处理工具完成对源数据的格式转换、融合、擦除、合并、裁剪等一系列地理空间处理,生产出规整的、符合应用要求的管理单元数据。

4.2.1.4.1.4.        数据复检

基于数据复检要求和细则,通过数据检查工具,从数据符合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

4.2.1.4.1.5.        数据入库与发布

数据质检合格后,将成果数据导入至广东省地理空间基础库中,并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地图板块能力,完成融合后的工作地图界限的挂接与地图接口产品发布与共享。

4.2.1.4.1.6.        更新管理

在数据融合和服务发布之后,数据更新管理将是管理单元数据融合的核心工作。根据更新数据的具体内容,制定更新策略,判定采用不同的更新方式和更新频率。

4.2.1.4.2.        交付物

1.        管理单元融合清单

2.        管理单元融合成果依附关系表

3.        管理单元数据融合技术方案

4.        管理单元数据融合标准规范

4.2.2.        块数据专题应用服务

4.2.2.1.        法人基础信息库优化服务

充分利用块数据与统一地址服务,不断丰富法人单位信息资源,为各部门提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服务,赋能基层。服务内容包含调研基层业务需求、完善数据质量检测、治理法人地址信息、融合法人属性标签、建立数据更新机制等。

4.2.2.1.1.        服务内容

4.2.2.1.1.1.        调研基层业务需求

调研基层人员对于企业法人信息日常运用的业务场景,深入了解基层的真实需求和想法,收集整理当前法人基础信息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属性或标签信息,以及目前暂未覆盖到的数据

类。

4.2.2.1.1.2.        完善数据质量检测

根据法人基础信息库的数据采集范围,评审确认质量检测内容,确定数据质量评估原则,完成数据质量探查以及校验,配置数据质量监控规则,并对其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定期出具质量评估报告用于数据更新纠错。

4.2.2.1.1.3.        治理法人地址信息

融入“块数据”的理念,在“四标”数据转换的统一地址成果基础上,按照广东省社会治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的要求,增加镇、村的扩展地址节,对法人地址信息进行治理规范化,形成准 确、标准的地址信息,将法人数据下沉至基层。

4.2.2.1.1.4.        融合法人属性标签

基于调研结果,对高频使用的法人基础信息进行标签的定义、分类以及动态新增管理,并开发设计脚本程序,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枢纽,进行融合汇总,不断完善法人画像信息,使法人基础信息库更贴近基层人员的使用场景,满足基层人员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键获取到企业法人的信用、许可、处罚、变更等各项信息。

4.2.2.1.1.5.        建立数据更新机制

由法人基础信息库实现区域化数据的初始化分发,再由基层人员根据日常管理和服务中掌握的信息,对基层数据进行及时的增、删、改、查,形成法人基础信息库与基层数据之间的双向动态数据更新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基层数据的鲜活性。

4.2.2.1.2.        交付物

法人基础信息库质量检测报告 

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表脚本

法人基础信息库整合表加工脚本法人基础信息属性标签清单

4.2.3.        地图类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发布不少于140个地图,且地图需细化至包含空间地理数据汇聚、空间地理数据处理、空间地理数据入库、地图产品上架、数据分类分级服务、数据质量检查服务。

4.2.3.1.        服务内容

4.2.3.1.1.        空间地理数据汇聚

按照《广东省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省内各厅(局)专题地理空间数据进行汇聚,包括数据归集、数据分析、数据编目。

4.2.3.1.2.        空间地理数据处理

对新增的140个地图进行规范化处理,包括数据可靠性评价、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分层处理、空间化处理、地图设计、数据配图处理。

4.2.3.1.2.1.        可靠性评价

参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收集的数据资源,分别对新增的数据以及持续更新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与质量评价,形成数据质量评价报告。

4.2.3.1.2.2.        格式转换

对原始数据进行格式转换,便于进行数据入库处理。对收集到的满足要求的多来源数据进行格式转换,统一转换为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库的标准格式。

4.2.3.1.2.3.        坐标转换

对地图进行坐标转换,包含平面坐标系转换、大地坐标系转换、空间直角坐标系转换。

4.2.3.1.2.4.        分层处理

根据指定的数据分层分类标准,将地图产品数据的数据标准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对应转换,给出每个要素的要素分类代码,明确要素类型;针对标准化的要素,根据地图产品发布要求, 按照分层分类规范,将数据提取到对应的标准化图层中。

4.2.3.1.2.5.        空间化处理

对于没有空间信息的专题数据,需要对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形成具有空间信息的专题数据,投标人要在调研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汇聚的行政边界数据的基础上,推动完善全省行政区划边界数据,数据的空间管理单元信息需细化完善至镇街一级,并提供简单易用的工具确保全省行政区划数据能及时更新

4.2.3.1.2.6.        地图设计

对地图数据进行整合设计,包括地图元数据分类、地图专题信息库设计、地图要素类构建。

4.2.3.1.2.7.        数据配图处理

对处理完成的空间数据进行工艺化制作,根据数据的不同属性信息设计不同的空间展现符号;对空间数据采用点抽稀的模式进行地图产品展现方案配置,进行专题地图配图,对专题数据进行符号化处理,生产专题电子地图,提高空间数据展现的友好性和用户体验。

4.2.3.1.3.        空间地理数据入库

基于空间地理数据入库提供数据入库和地图瓦片生产服务。

4.2.3.1.4.        地图产品上架

基于地图产品上架提供地图服务需求分析、地图服务发布、地图产品上架配置内容。

4.2.3.1.5.        数据分类分级

基于数据分类分级提供数据分类配置服务、数据分级支撑服务内容。

4.2.3.1.6.        数据质量检查

基于统一的数据质检要求和细则,提供成果质量检查工具,从数据符合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质量检查,自动生成质检报。服务内容包含空间数据基本检查、空间属性数据标

准型检查、空间图形数据拓扑检查、图数一致性检查、编制并发布数据质量检查报告。根据检查内容,按照错误程度从重到轻划可分为I级错误、II级错误、III级错误或各多级,并制定数据库质 量管理规则,对库中数据错误进行分级管理。

4.2.3.2.        交付物

数据发布清单(地图)。

4.2.4.        地图类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共享不少于1300个地图,包含需求分析、需求跟踪管理、联调测试、接口保障、共享日常运营。

4.2.4.1.        服务内容

4.2.4.1.1.        需求分析

分析需求数据类是否编目、是否挂接、是否需要签署共享协议、数据是否更新,体现所有数据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在分析数据类过程中,如果发现信息未编目,需要协调数源单位编目。如果数据类未挂接,需要数源单位将数据挂接至前置节点,如果数据类未更新,需要反馈数源单位是否有数据更新或者是否需要重新收集最新数据。

4.2.4.1.2.        需求跟踪管理

数据共享需求统筹管理,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

4.2.4.1.3.        联调测试

提供用户数据调用、地图接口调用规范、数据中台网关接入申请等技术支撑;针对非统建地市节点提供系统对接,包括示例代码和整个系统的测试。采用提供的示例代码包进行调用测试,针对接口对接报错信息进行解答与支持,以确保地图产品达到交付使用状态。 

4.2.4.1.4.        接口保障

一是每周开展例行巡检服务,及时发现问题;二是通过负载均衡将大批量用户访问分发至不同服务节点以及对慢sql进行巡查和优化;三是按照故障的定级和处理流程,对接口方面的软 件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四是分析应用系统调用情况,提供定期监测服务。

4.2.4.1.5.        共享日常运营

包括运营支撑服务、系统版本迭代服务、地图产品共享数据统计服务、业务咨询服务、问题管理服务、缺陷处理服务、等保测评协助服务。

4.2.4.2.        交付物

数据共享实施单列表(地图)。数据共享用户意见。

4.2.5.        专题应用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4.2.5.1.        服务内容

根据实际需求,提供不少于3份标准规范的编制服务,围绕统一地址、块数据应用,提供不少于3份标准规范。

4.2.5.2.        交付物

政务块数据管理工作规范、政务块数据“生产-更新-应用”技术规程、政务块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规范。

4.2.6.        商密改造服务

为满足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最新要求,需要对省粤政图系统进行密码应用改造工作,使用密码机统一管理密钥,且对系统关键数据采取机密性或完整性保护。

4.2.6.1.        服务内容

4.2.6.1.1.        实施方案编制

对目前系统应用涉及的密码应用技术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评估改造应用资源,编制应用改造实施方案,包括对网络和通信安全、密码机应用、密钥管理、重要业务信息和敏感信息保护等,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4.2.6.1.2.        应用安全改造

应用安全改造内容包括:网络和通信安全整改、设备和计算安全整改、应用和数据安全改造,密钥管理等,涉及的具体改造工作内容,包括通信身份鉴别、通信数据完整性和机密性要求以及网络边界访问控制、密码机的接入与应用、远程管理通道的安全改造等,使其符合商密应用要求。

4.2.6.1.3.        数据安全改造

数据安全改造内容包括:全面梳理系统的业务数据和日志数据,识别其中的敏感个人信息、重要日志数据、重要业务数据以及身份鉴别数据,运用密码机的加密服务,对数据进行加密和完整性校验,并对加密数据涉及的系统功能进行优化,确保数据安全改造后,使其符合商密应用要求,不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行。

4.2.6.1.4.        实施部署

按实施方案对系统进行密码应用安全改造后,进行测试和发布部署,验证业务功能,确保业务服务正常。

4.2.6.2.        交付物

系统发版记录、测试报告。

4.2.7.        适配改造服务

4.2.7.1.        数据库适配改造服务

对省粤政图系统原本采用的TDSQLMySQL数据库,通过数据迁移的方式,完成621个数据表迁移到适配数据库,提升数据的自主可控性,完成国家适配改造的工作部署。

4.2.7.1.1.        服务内容

4.2.7.1.1.1.        前期评估并制定迁移方案

由高级数据库工程师主导数据迁移方案,讨论迁移的可能问题,形成解决策略,制定安全的数据迁移方案。

4.2.7.1.1.2.        准备迁移环境

搭建适配测试环境,通过测试环境验证平台适配和迁移方案的可行性,不断完善方法的合理性,通过测试认证,证明迁移、适配方法的科学合理。

4.2.7.1.1.3.        数据库配置文件调整

对于系统中原有的数据库配置文件进行调整,指向新的数据库地址、实例名和表名,确保数据库迁移不会影响系统业务。

4.2.7.1.1.4.        数据库脚本调整

1、梳理原有的数据库脚本,编写执行脚本,包括转换执行脚本、验证执行脚本等。所有的脚本都必须按照执行的先后顺序编写,在正式转换时将按照顺序来执行;

2、数据库环境准备,包括表空间划分、大数据文件准备、大回滚段准备、创建索引等。

3、做好系统原数据完整备份。

4.2.7.1.1.5.        数据库迁移(含建库、建表,测试迁移等)

在适配数据库建立新的数据库实例和表,从旧库迁移数据到新库,测试数据迁移结果,完成数据对账,确保数据完整迁移。

1.        数据整理。数据整理就是将原系统数据整理为系统转换程序能够识别的数据。数据整理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将不同类型来源数据采集备份到统一的数据库中;第二阶段就是将原始数据进行整理,按照不同的要求分类进入不同的中间数据库,为数据转换提供中间数据。

2.        数据转换。数据转换就是将整理后的数据,依照对照表的要求进行转换,并写入到新系统。主要步骤包括设计数据移植方案、源数据库数据清理、进行数据模拟移植、测试数据模拟移植、准备实施数据移植和正式实施数据移植。

4.2.7.1.1.6.        迁移结果性能测试 

测试新库的性能,出具性能测试报告。主要的测试指标包括:

吞吐量:每秒钟系统能够处理客户的请求数、任务数,其直接体现系统的承载的能力; 并发用户数:同一时刻与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的所有用户数量;

响应时间:服务处理一个请求或一个任务的耗时; 错误率:一批请求中结果出错的请求所占比例。

4.2.7.1.1.7.        应用系统功能测试

1.        对适配完成后的系统,进行全面的功能完整性和正确性测试,包括应用功能模块测试、高可靠性测试、数据备份测试等。

2.        测试用户界面各功能模块的布局是否合理、整体风格是否一致、各个控件位置是否符合用户使用习惯。另外还要测试界面操作便捷性、导航简单易懂性,页面元素的可用性,界面中文字是否正确,命名是否统一,页面是否美观,文字、图片组合是否完美等。

3.        组合测试。组织对出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并重新验证,确保修改的正确性,最终所有功能、性能等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4.        数据测试。数据测试分为两个工作内容,一个是数据监测性测试,就是在数据转换完成后,测试数据的转换正确性;二是验证性测试,验证性测试通过使用已经通过功能测试的新系统办理实际业务来验证数据转换的正确性。

4.2.7.1.2.        交付物

系统发版记录、测试报告。

4.2.7.2.        服务和应用适配改造服务

对省粤政图系统的服务和应用进行适配化适配改造,并完成系统218个功能模块的适配改造,提升系统应用与服务的自主可控性,完成国家对于适配替代的工作部署。

4.2.7.2.1.        服务内容

4.2.7.2.1.1.        服务环境准备

在省政务云平台进行适配XC服务器的申请(如安装了统信UOS的基于ARM架构的鲲鹏系列服务器)。服务器资源下发后,先对服务器进行校验:

1.        检查服务器是否可登陆;

2.        检查所提供的账号是否有足够的服务器权限;

3.        检查服务器的型号和操作系统版本是否符合预期;

4.        检查服务器文件系统存储硬盘是否符合预期。

在确认以上检查点后,在适配环境进行应用服务环境的准备。主要是符合代码Java版本且适配于适配环境的JDK包安装。JDKJava应用服务编译和运行的必要环境。

4.2.7.2.1.2.        代码重新编译

每个功能模块需进行重新编译,确保功能模块能在适配环境中正常、稳定运行。包含以下工作:

1.        查看适配环境系统参数;

2.        根据适配环境系统参数调整微服务编译参数;

3.        编译微服务代码;

4.        在适配环境运行该微服务;

5.        观察微服务的运行日志、运行状态,并重复调整编译参数、编译、运行等步骤,直至微服务正常运行。

4.2.7.2.1.3.        应用集群部署

适配环境中需部署集群及微服务。包含以下工作:

1.        初始化所有适配环境节点,包括新建操作系统用户、部署集群监控服务、部署集群节点守护进程等;

2.        部署集群依赖的组件;

3.        部署微服务;

4.        部署H5包。

4.2.7.2.1.4.        应用集群数据迁移

适配环境中需将当前应用系统集群中的信息迁移到适配集群上,包含以下工作:

1.        从应用系统集群中导出业务配置信息并导入适配集群中;

2.        从应用系统集群中导出路由信息并导入适配集群中;

3.        从应用系统集群中导出定时任务信息并导入适配集群中;

4.        根据适配集群的基础信息,对从应用系统集群中导入的业务配置信息、路由信息、定时任务信息等进行适当调整。

4.2.7.2.1.5.        兼容性测试

适配集群部署完成,数据迁移完成后,需进行集群的自测及调试,对适配环境中不能正确提供服务的接口和模块进行代码调整,包括以下工作:

1.        自测所有功能模块的接口和模块的可用性;

2.        分析及定位接口异常的原因;

3.        讨论并输出接口异常的解决方案;

4.        编写适配环境下可用的接口逻辑;

5.        部署并重新自测微服务。

4.2.7.2.1.6.        业务功能测试

适配集群完成代码编译、系统部署和数据迁移后,需要验证各功能模块的业务功能是否正常,涉及对各功能模块的接口连通性、数据准确性及业务可用性的测试验证,包括以下工作:

 

1.        接口测试:从接口层面验证业务功能的正常逻辑和异常逻辑是否满足原有的设计要求,及前端针对单个接口的返回结果是否能正常处理。

2.        接口返回数据准确性测试:数据迁移到适配环境后,取数逻辑存在代码调整,需要对后端返回的数据结构、统计数据等做全面的准确性验证。

3.        业务场景集成测试:完成单接口的测试后,需基于用户实际使用场景,从前端页面入口做好业务场景的集成测试,确保事项查询办理业务的正常稳定。

4.2.7.2.1.7.        性能压测

适配集群的性能涉及到中间件性能、数据库性能、应用性能等,需要针对性的开展性能压测工作,包括:

1、基准性能测试:在适配环境和非适配环境分别选择相同配置的系统资源进行基准性能测试,得出适配环境下的中间件、数据库、应用服务的性能与现有非适配环境下的大致基准性能 差距情况,为后续的应用接口性能测试的资源申请做好容量规划。

2、应用接口性能测试:按照基准性能测试的结果,选择适配集群的资源配置,完成功能模块的迁移部署和数据的迁移。在完成基本的业务功能验证后,再选择功能模块中的高频接口进 行应用接口性能测试,保障各接口的性能指标不低于现有的非适配环境,满足业务峰值访问时仍能稳定运行的需求。

3、性能调优工作:当应用接口在适配环境压测中遇到性能问题时,需开展各项性能调优的测试验证工作,包括增加缓存逻辑、数据查询SQL调优、异步处理、框架优化等。

4.2.7.2.1.8.        服务切换

在确保适配环境的系统能正确完整地执行业务流程,并满足原有系统性能要求后,选择一个服务低频时期进行服务切换,从非适配环境的服务切换到适配环境的服务,切换前应通知好各相关单位做好备案。切换后,立即组织功能复测,保证服务的正确性。若切换后出现异常,应立即回滚到非适配环境的原服务,再组织进行问题的排查和修复。

4.2.7.2.2.        交付物

系统发版记录、测试报告。

4.2.8.        数据资产与数字化资产建档建卡实施服务

4.2.8.1.        服务内容

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关联系统的数据资产、数字化资产建档建卡,包括系统登记、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并完善资产信息卡等工作。具体建档建卡要素和格式须符合财政部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22)等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以及采购人内控制度的要 求。中标人需保障资产信息的齐全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4.2.8.2.        交付物

数据资产、数字化资产档案或信息卡(具体成果物文档命名以采购人最终确认为准)。

1.        服务要求

1.1.        技术要求

1.1.1.        总体技术要求

要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项目设计应具备以下原则性:包括先进 性、安全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可伸缩性、可移植性、可维护性和易用性。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1.2.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从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整体出发统筹考虑,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选型科学合理,并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适配信息技术产品。采取的核心技术和路线要求包括:数 据采集技术、数据共享交换技术、缓存技术Redis、微服务架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地址分节/匹配技术、块数据技术等。

1.1.3.        性能要求

粤政图性能要求如下:

1、稳定性指标

1)系统有效工作时间:≥99.9%

2)系统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不出现以下情况:无故退出系统、发生系统不可控制的故障提示、因系统故障导致操作系统或机器无法正常操作。

2、响应性能

1       地址分节效率:不低于100万条/小时。

2       地址编码效率:不低于10万条/小时。

3       地址搜索(1000万地址):100并发响应时间不超过3s

4       批量数据同步吞吐率:不低于30万条/分钟。

5       实时数据同步吞吐率:不低于12万条/分钟。

1.1.4.        数据及接口要求

本项目粤政图外部数据需求主要包含: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粤平安”等系统对接对接。

1.1.5.        兼容性要求

执行全面的系统测试,确保软件能够在云资源配置环境下正常运行,保障本项目各系统与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的兼容性。

1.1.6.        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系统的设计、开发与实施等技术方面,要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并协助采购人在管理方面达到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若采购人对系统进行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评估,对于技术方面需要整改的,投标人免费进行整改。

投标人需对接入粤政图、块数据等应用的用数系统的二次鉴权等能力进行检查把关,增量用数系统申请对接时检查二次鉴权能力,存量用证系统全量开展二次鉴权能力检查,配合采购

 

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数系统进行通报、跟进,督促整改到位。根据用数安全风险,不断优化粤政图、块数据应用系统,相应督促用数系统优化调整,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投标人须遵循采购人的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在不同的数据活动中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提供数据传输和存储加密服务、数据备份和恢复演练 服务,并采取身份鉴别、权限控制、账户管理、日志溯源、安全告警等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完善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应急演练机制,参与重大时点安全重 保与专项攻防演练服务。若因中标人原因引发数据泄露事件,每发生1起数据安全事件,中标人承担的违约金为15万元。

1.1.7.        测试要求

中标人应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下列测试,其中系统测试、验收测试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和中标人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组。

1       单元测试;

2       集成测试;

3       配置项测试;

4       系统测试;

5       验收测试;

6       回归测试。

1.2.        管理要求

1.2.1.        服务人员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专职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4人(服务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地理信息服务工作经验。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如需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具有的资质证书:

1.        具备信息化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        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3.        具备202111日以来块数据类项目负责人的履职经历;

4.        具有202111日以来(以规范发布时间为准)的统一地址或块数据同类规范编制经验。专业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的资质证书:

1.        地理信息系统高级工程师职称;

2.        地理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中级或以上职称;

3.202111日以来块数据项目工作经验。

1.2.2.        进度要求

本项目需在服务期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具体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投标人需明确本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投标人在完全理解标书的要求后,提供实施计划,其中需要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交付成果、人员安排等。

1.2.3.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投标人投标时需作出以下承诺:

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严格遵循本项目所涉及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系统接入等相关服务。

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需要委派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制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供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软硬件、数据库、信息发布管理权限并交付源代码(软件租赁服务除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整本项目所涉及系统功能,或实施与其他业务系统对接等工作。

(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1.2.4.        文档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 1 套,电子文档 1 套。

1.2.5.        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1.3.        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        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涉及定制软件开发的服务内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交付源代码。

2.        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3.        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平台接入管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本项目实施系统与其他系统或应用做对接。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1.4.        其他要求

1.4.1.        标准规范要求

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及管理应遵循或依据如下国家、广东省出台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210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粤府〔202144号)

7、《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90号)

8、《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粤政数函〔2021797号)

9、《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268号)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45号)

11、《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府〔201848号)

1.4.2.        培训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系统使用方面的培训,包括对采购人和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有关系统使用的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交付验收前进行。

2.        投标人需针对用户的角色提供培训课程,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

3.        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4.        培训费用(可含场地费、教材费、讲课费等培训组织相关费用)计入总价。

1.4.3.        服务响应要求

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        服务方式包括: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等。

2.        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紧急事件响应、系统升级等),出现故障时,快速受理服务请求,根据不同的故障等级在不同时间内进行响应,对于远 程或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处理,重大故障提供故障分析报告,保证市内2小时内(地市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重大系统故障。

1.4.4.        资产权属

1.        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2.        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所涉软件开发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本合同所涉运营服务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3)种方式处理。

1       投标人负责开发软件服务,包括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单独所有。

2       投标人负责提供定制软件租赁服务,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定制开发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投标人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

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甲、投标人共同所有。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授权,利用项目成果申请的商标、专利或输出的图片、视频等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果物,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永久使用。

3       投标人负责提供运营服务或成品软件租赁服务,投标人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所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除成品软件开发涉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单独所有。

4       本项目仅包含基础设施服务租用或运维服务,不涉及知识产权权属转移。

3.        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4.        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        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4.5.        保密要求

1.        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        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 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

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        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        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1.4.6.        监理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1.4.7.        运维保障要求

投标人须支撑保障应用系统、虚拟服务器、中间件、OBS资源和应用数据库实例等平稳运行,提供系统性能优化服务。包括不限于7*24小时监控、巡检及告警服务,故障应急处理、上 报、复盘服务,隐患问题跟踪处理服务,运维技术支持服务,应用和数据信息变更配置实施服务,系统加固、防范及优化服务,重大时点值守保障服务,以及日常其他运维服务。

6 .        付

本项目计划分2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 35%。(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 付已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对应的尾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65%。(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于本项目当年预算)。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成交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 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 演示

演示要求:演示顺序随机抽取,演示顺序抽取集中截止时间为:20247593000秒;集中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307室。 投标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抽取演示顺序,如未按规定抽取演示顺序的,将视为投标人放弃演示。每个投标人限在15分钟内完成演示。投标人自备手提计算机等其他相关演示设备,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投影仪。

投标人现场功能演示,针对以下功能进行演示:

1.        演示4.1.1.2.1.1.2.地址分节功能:支持对导入的地址文本数据以“AI分词”的方式进行分节,能准确识别出每个片段对应的地址实体类型(包含:省、市、区、街道、社区、网格、道 路、门牌号、小区、建筑物、房间等)。

2.        演示4.1.1.2.1.2.1.质检任务管理功能:支持不少于13项地址质检项目,显示质检结果的问题地址分布情况、支持将质检结果推送到问题地址库。

3.        演示4.1.1.2.1.2.3.一码多址功能:支持一码多址的地址查询、替换和批量生成一码多址,支持多任务依次执行。

4.        演示4.1.1.2.6.2.API编排功能:支持通过拖拽式低代码构建业务逻辑,发布REST API,请求服务查看返回结果。

5.        演示4.1.1.2.9.3.入块数据组装管理功能:实现入块数据的自定义服务装配,即以“一框、二选、三筛”的可视化形式,按区划、管理单元对数据逐级下钻,并形成面向第三方的服务。

6.        演示4.1.1.1.3.5.应用智能装配功能 :基于“要素一张图”可视化应用赋能工具,支持以统计模板、功能组件、工具、数据图层的自定义选装,在线生成可视化应用。

采购包1(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块数据能力建设及运营服务(2024年)项目)

  1.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定制软件开发服务的服务期限为: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自交付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运行    维护服务。 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的服务期限为:以甲方确认的服务启动报审备案时间为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为12个月。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5%,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     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5%。(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   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期:支付比例65%,尾款:本项目服务期满且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已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对应的尾   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65%。(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于本项目当年预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项目验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   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涉及定制软件开发的服务内容,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交付源代   码。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招标文件所编写的投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范平台接入管理,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本项目实施系统与其他系统或应用做对接。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 1.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粤政图升级

 

 

1.00

 

2,958,300.00

 

2,958,3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2

 

平台运营服务

 

统一地址库建设服务

 

 

1.00

 

1,084,600.00

 

1,084,6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二

 

3

 

平台运营服务

 

基础块数据治理服务

 

 

1.00

 

901,700.00

 

901,7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三

 

4

 

平台运营服务

 

专题要素落图服务

 

 

1.00

 

131,100.00

 

131,1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四

 

5

 

平台运营服务

 

管理单元融合服务

 

 

1.00

 

203,400.00

 

203,4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五

 

6

 

平台运营服务

 

法人基础信息库优化服务

 

 

1.00

 

166,300.00

 

166,3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六

 

7

 

平台运营服务

 

地图类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1.00

 

1,564,100.00

 

1,564,1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七

 

8

 

平台运营服务

 

地图类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1.00

 

2,467,900.00

 

2,467,9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八

 

9

 

平台运营服务

 

块数据专题应用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1.00

 

204,000.00

 

204,0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九

 

10

 

平台运营服务

 

商密改造服务

 

 

1.00

 

205,500.00

 

205,5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十

 

11

 

平台运营服务

 

适配改造服务

 

 

1.00

 

962,800.00

 

962,800.00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十一

附表一:粤政图升级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

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二:统一地址库建设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三:基础块数据治理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四:专题要素落图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五:管理单元融合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六:法人基础信息库优化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七:地图类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八:地图类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九:块数据专题应用标准规范编制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商密改造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一十一:适配改造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提供的块数据处理及服务保障能力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及管理要求。(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2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在编(在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或外包队伍。(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

参考附件)

3

采购人不支付未通过验收的合同内容,合同服务期满后,该部分服务终止执行。(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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