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文〔2023〕83号)精神,应完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故现需开展晋江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服务采购。
晋江市共有294栋历史建筑,10栋传统风貌建筑,目前已完成161栋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尚有14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应完成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工作。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内容、要求,选择最佳方案前来响应,以充分显示供应商的竞争实力。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清单
序号 |
建筑类型 |
预估数量(栋) |
最高限制单价 (元/栋) |
合价 (元) |
1 |
历史建筑 |
133 |
12000.00 |
1596000.00 |
2 |
传统风貌建筑 |
10 |
12000.00 |
120000.00 |
总价(元): |
1716000.00 |
注:
1.★以上服务清单中的单价为综合单价,供应商报价时须详细列出优惠后的每一项综合单价、合价及总价,且每一项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表中所列的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历史建筑数量、传统风貌建筑数量为估算值,供应商根据“服务清单”中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预估数量填报单价,成交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一次性包干价,成交单价不再调整;如有漏报,视同含在响应报价中。最终结算价根据完成测绘建档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数量与成交单价,按实结算。服务内容中未体现,但属于项目整体服务须完成的其他内容,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服务,费用均含在响应总价中,供应商在报价时须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成交后不得拒绝。
(二)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依据及精度要求
1.工作依据【评审项1】
(1)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泉建村〔2020〕6号)要求;
(2)《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 17986.1-2000。
2.历史建筑测绘精度要求【评审项2】
(1)传统侧记法房屋边长测量精度不应低于《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中的二级精度要求(一般房屋)
房屋边长测量精度要求
精度等级 |
中误差 |
限差 |
适用范围 |
一 |
±(0.007+0.0002D) |
±(0.014+0.0004D) |
特殊要求 |
二 |
±(0.014+0.0007D) |
±(0.028+0.0014D) |
一般房屋 |
三 |
±(0.028+0.002D) |
±(0.056+0.004D) |
其他 |
注:D为边长,以m为单位;当D<10m时,以10m计。
(2)三维激光扫描法,单站点云点位中误差不低于±5mm,整幢历史建筑点云拼接精度不低于±25mm。
(3)平、立、剖图件精度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件精度要求不低于1:250比例尺精度,历史建筑边长测绘中误差不应大于±25√2mm。
(4)大样图精度
典型构件大样图精度要求不低于1:50比例尺精度,典型构件边长测绘中误差不应大于±5√2mm。
(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内容及要求
1、测绘内容【评审项3】
(1)总图测绘;
(2)各历史建筑的立面测绘(正立面1张、侧立面1张);
(3)各历史建筑分层平面图测绘;
(4)各历史建筑典型断面的剖面测绘(不少于2个剖面);
(5)典型构件大样图(不少于3个);
(6)各历史建筑建档需要的建筑图片资料;
(7)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
2、拟采用的测绘方案【评审项4】
本项目要求不低于简略测绘的测绘方法及测绘成果表达
序号 |
保护方式 |
测绘类型 |
测绘 用途 |
测绘内容 |
测绘方法 |
|
1 |
原地保护 |
简略测绘 |
历史建筑数字档案建立和管理 |
总平面图 |
1:300或1:500 |
1、传统的测记法; 2、三维激光扫描法。 |
平、立、剖面图 |
1:200或1:250 |
|||||
典型构件大样图 |
1:15、1:20、1:25、1:30、1:50 |
3、建筑保护图则编制【评审项5】
(1)确定历史建筑、风貌建筑的保护内容;
(2)确定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范围,包括本体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地带控制范围;
(3)编制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图则。
(四)测绘工作量
1、总图测绘工作量【评审项6】
(1)1:500地形测绘。
(2)测绘航空航摄及摄影测量,制作分辨率优于5厘米的正摄影像图(禁飞区要求分辨率不低于0.5米的正摄影像图)。
2、历史建筑测绘工作量【评审项7】
(1)14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平面图的测量;
(2)14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立面图的测量;
(3)14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剖面图的测量;
(4)14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典型构件测量。
3、图片拍摄工作量【评审项8】
建筑群周边的自然环境,内部道路、单体建筑各立面、主要入口、特征构件等照片拍摄工作1项。
(五)人员要求
1、为确保本项目安全、快速、高质量地完成,成交人须组建项目组并驻点晋江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工作,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安全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须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身份证正反面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项9】
2、成交人成交后须立即开展工作,每2周向采购人进行一次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情况、项目编制情况、关键技术问题、本阶段工作总结、下阶段工作计划等),项目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随时响应市政府各部门及领导现场调研等工作,随时提供材料并衔接相关部门,并承担后续服务工作。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服务和负责,并按照实施方案主持每次的汇报工作。【评审项10】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的资质,否则成交人须按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1万元、其他成员每人每次0.5万元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评审项11】
(六)成果要求
1.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制作保护图则要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达到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入库要求。【评审项12】
2.实测绘制历史建筑的现状图。每处(幢)建筑现状测绘图均包括平面位置图、建筑平面图、正立面图、侧立面图,纵剖面图等反映历史建筑布局、结构和立面风貌的关键性图纸;并视具体情况,针对内部结构和细部装饰特别精美的重要节点部位分解部分至少提供3份大样图,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建立较为全面的现状矢量档案。【评审项13】
3.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定线落图成果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数据标准规定,应提供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成果。【评审项14】
4.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建档内容及深度应符合相关要求,必须做到一处一档,应提供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成果。【评审项15】
(七)服务要求【评审项16】
服务期间,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
1、及时修改、汇报、提交成果。
2、提交原始数据,提交各阶段汇报文件,提交最终成果及数据。
3、建立项目月报制度,每月就项目工作进展、主要成果数据、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下月工作计划等内容向项目单位提交书面报告。
(八)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评审项17】
(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数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须承担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2)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并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工作完成后,所有项目数据资料及成果全部移交采购人,非本项目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复制、存储涉密信息,在项目结束后销毁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保留备份。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3)供应商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2、成果的归属:【评审项18】
(1)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成果资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3、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合同,供应商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评审项19】
(1)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被采购人发现;
(2)转让委托的服务项目或允许他人挂靠从事委托的编制服务;
(3)供应商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审查后,供应商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警告的份数为准),且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供应商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
4、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合同,供应商还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评审项20】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2)提交的成果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4)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或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的;
(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
5、★供应商应另行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进行承诺:对本项目“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第二章的技术和商务评分项的承诺,成交后均按响应承诺执行,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已约定关于成交后可优化调整的,按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本项执行。供应商仅在响应表中体现此项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并经最终验收合格。 |
2 |
★ |
交货地点 |
晋江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
3 |
★ |
交货条件 |
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验收标准: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泉建村〔2020〕6号)等。验收说明:①成交人完成所有建筑的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后,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成果提交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②本项目所有建筑的测绘建档、保护图则制定成果文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成交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调整并提交最终成果,最终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由成交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初步验收合格,由成交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最终验收合格,由成交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