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南码头路街道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城市运行综合管理水平,根据《浦东新区推进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市《关于规范本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市容保障服务的指导意见》、《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财务有关规定和街道领导的要求,南码头路街道拟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增强街道各部门的管理力量。
序号 |
内容 |
服务时间段/天 |
采购月工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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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街面市容 |
6:00-18:00 |
1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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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会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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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巡逻辅助 |
8:30—22:00 |
2970 |
治安巡逻辅助 |
7:00—22:00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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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打击辅助 |
8:30—22:00 |
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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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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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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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运监督辅助管理 |
7:00—17:00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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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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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 |
(一)街面市容管理
1.协助开展街面市容环境巡查。协助城管部门对街面重点区域开展环境巡查,全面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街面市容管控力度,增加街面见管率;
2.协助对道路商铺进行门责制管理。根据市、区两级及街道市容管理门责制相关要求,协助加强对沿街商铺的门责制管理,加强对违规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堆物、乱晾晒、门责区域环境脏乱差、垃圾未分类、乱排污的日常管控。
3.协助对兰陵菜市场、昌里东路、胶南路、浦三路等重点路段的日常值守管理,按照市容门责制管理要求,对违规商户进行现场劝阻;
4.协助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置的巡视管理,对违规设置招牌及时发现并现场组织及上报执法部门处理;
5.协助对文明创建、重大活动保障等重要节点期间的市容环境应急保障;
6.服务时限:服务时段为6:00-18:00,根据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社会治安管理
1.监控视频巡逻辅助服务
(1)填写各类工作日志和登记表格及其他工作的相关登记;
(2)配合110警情开展监控探头的先期跟踪和远程守护。每一个110警情需采集相关视频资料并按照要求编号保存;
(3)每班开展四次视频巡逻工作,根据案发情况加强重点位置的实时监控。
(4)巡视重点区域:东三里桥路街道大门及周边、东方电视台的东方路正门和东三里桥路边门、浦南医院、轨交六号线站、浦三路浦东南路、浦三路东方路、浦三路临沂路。巡视重点区域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分钟。
(5)视频巡逻过程中,发现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如实上报当班值班长;
(6)当发生重大情况的时候,应立即调动相应监控探头并上报当班值班长并配合当班民警的指挥落实处置措施,实时反馈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
(7)保持电台通讯畅通。全面掌握街面巡逻人员的方位和工作状态,了解警情的处置情况;
2.街区治安巡逻辅助
(1)根据巡逻方案开展巡逻,按照辖区警情的分布情况和每天时间段的变化,调整巡防的重点;
(2)集贸市场、商业网点集中区域、轨交地铁站、医院等重点场所、重点路段作为巡逻线路的必到点,必须重点关注;
(3)以定点蹲守和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防控覆盖案件高发区域;
(4)辅助民警处置突发警情、突发事件,并维护现场稳定和秩序;
(5)辅助社区民警开展社区维稳和宣传工作,及处置流浪犬等扰民比较突出的社区问题;
(6)完成派出所布置的其他各项勤务任务;
3.治安打击辅助
(1)在民警带领下开展治安打击工作,绝对服从现场民警的指挥;
(2)现场走访和蹲守、抓捕的过程中,互相补位、协防;
(3)在民警带领下去外省市抓捕嫌疑对象并押送回沪;
(4)辅助民警做好“四个一律”和嫌疑对象登记和财物入库保存;
(5)辅助留置室看管嫌疑对象;
(6)领取和入库均要做好登记记录;
(三)城运监督辅助管理
购买服务由南码头路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管理。其中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城运监督辅助服务,旨在将南码头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城市管理部件类88种类和事件类32种类)形成工单进行上报、协调和处置;做好街面巡查工作,保障街面秩序。二是应急保障服务,旨在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听从城运
中心指挥平台的统一调度,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应急保障服务。
2.具体岗位分配、网格划分(网格划分图具体见附件1)。
西一岗点:东三里桥路(南码头路至浦东南路),浦东南路(龙阳路至南码头路),胶南路(浦东南路至东三街路),南码头路(浦东南路至世博大道),沂南路(胶南路至南码头路),东三街路,南码头支路,塘南路。
西二岗点:浦东南路(南码头路至雪野路),南码头路(浦东南路至世博大道),沂南路(南码头路至世博村路),世博村路(华丰路至世博大道),西三里桥路,世博大道(世博村路至龙阳路)。
西三岗点:临沂路(龙阳路至浦三路),龙阳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东三里桥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浦三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浦东南路(龙阳路至浦三路)。
西四岗位:华丰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临沂路(浦三路至华丰路),浦三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浦东南路(浦三路至华丰路),南码头路(临沂路至浦东南路)。
西五岗点:华丰路(雪野路至临沂路),临沂路东明路(华丰路至白莲泾河),东方路(浦东南路至临沂路东明路),浦东南路(华丰路至白莲泾河),沂林路。
东六岗点:龙阳路(临沂路至杨高南路),东三里桥路(临沂路至杨高南路),东方路(龙阳路至东三里桥路),杨高南路(龙阳路至东三里桥路),临沂路(龙阳路至东三里桥路)。东七岗点:兰陵路,东方路(浦三路至东三里桥路),东三里桥路(临沂路至白莲泾河),
浦三路(临沂路至白莲泾河),临沂路(浦三路至东三里桥路)。
东八岗点:浦三路(临沂路至白莲泾河),南码头路(临沂路至白莲泾河),东方路(浦三路至临沂路东明路),临沂路(浦三路至白莲泾河)。
东九岗点:浦三路(白莲泾河至高科西路),齐恒路(高科西路以北),高科西路(浦三路至杨高南路),杨高南路(东三里桥路至高科西路),东三里桥路(白莲泾河至杨高南路)。
东十岗点:浦三路(白莲泾河至齐河路),齐河路(中汾河至杨高南路),杨高南路(齐河路至高科西路),高科西路(杨高南路至中汾河),齐恒路(高科西路以南)。
东十一岗点:齐河路(中汾河至杨高南路),昌里东路(浦三路至中汾河),杨高南路(齐河路至中汾河)。
世博岗点1:以黄浦江、龙阳路、世博大道和世博村路交汇处形成合围区域范围的小区外街面上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并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世博岗点2:负责巡查上报核查处置以黄浦江、白莲泾、雪野路形成合围区域范围的小区外街面上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并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世博岗点3:负责巡查上报核查处置以雪野路、世博大道、世博村路、华丰路、浦东南路、白莲泾形成合围区域范围的小区外街面上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并提供应急保障服务。
联勤联动岗(东站):负责城运联勤联动东站(齐恒路99弄58号)管理工作以及工单转派以及监督核查工作。
联勤联动岗(西站):负责城运联勤联动西站(东三里桥路150号1楼102室)管理工作以及工单转派以及监督核查工作。
巡查整摆岗:负责对南码头全辖区范围内零星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的整理和摆放整齐,发现成批量的共享单车乱堆放现象及时通知共享单车企业进行清运。
辖区统筹岗:统筹负责南码头全辖区范围内的巡查、上报、核查和处置,同时对各岗点进行督查。
3.服务要求:
附件1-网格划分图
(1)城运辅助监督力量人员相对固定,具有一定的城运辅助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同时接受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定期开展的培训和考评任务,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更换或辞退。
(2)城运辅助力量人员按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分配的网格区域职责,做好辖区内的城运辅助工作,能较好的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服务,按要求和计划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综合大型整治工作,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能发挥专业性、一体化管理优势,让城运监督辅助力量发挥更大的主观能动性,有内部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标准工单上报标准,积极提升先行发现成绩。
(4)整合人财物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小网格综合发现机制、即发即处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应急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支援现场。
(5)有明确计划定期开展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招聘及专业化培训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
(6)提升南码头街道网格巡查力度,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发现与处理力度,争取全年南码头城运综合排名有显著提升。
三、服务时间
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经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考核合格后进行续签,合同续签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本次采购预算涵盖的服务期限为2024年7月
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四、付款方式
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在月度结束后将当月的发票递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服务费用支付于中标人指定账户。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服务人员要求
1.年龄:为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中国公民,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犯罪前科记录。
2.工作经验:具备一年及其以上的辅助工作经验。
3.主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作风正派: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善于发现和处理各类问题,并善于与采购人及群众工作沟通、协调;能做好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无违纪事件的发生。一般人员: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接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严格遵守从业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上的管理规定。
(二)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全部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业务数据、多媒体数据、市民个人信息数据等)仅限于中标人在项目中使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采购人明确告知的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采购人其他职员)知悉属于采购人或者虽属于他人但采购人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采购人如发现有成果泄密情况,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向中标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廉政要求
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采购人工作人员(如回扣、招待、娱乐、馈赠、购物折扣等),如发现存有此类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2.中标人应该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保证日常督察工作的廉洁性、确保督察工作的公正性,不能有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行为,如发现存有违规情况,经核查属实,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相关人使用,同时此类事件在合同履行期内发生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四)其他要求
1.在投标以及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中标人需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
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服务人员、项目经费配置方案及工作运行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服务过程中相关食、宿、加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所聘人员的包括意外险以内的各类保险由投标人负责购买,所聘任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工伤,死亡等情况)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六、验收及考核要求
1.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汇总,如不合格则可终止合同,如工作工程中发生重特大意外事件,采购人可向中标人提起赔偿追溯。
2.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合同的履约等方面的考核,发现弄虚作假,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承诺内容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要求中标人整改、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并提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3.街面市容管理将根据浦东新区月度市容环境满意度测评情况,如为尚可及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社会治安管理、城运监督辅助管理服务考核总分85分及以上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低于85分则扣除当月服务费金额的5%。以下考核办法仅为暂定,具体以中标后采购人确定的考核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