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主要内容为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均产污泥量约70吨,由县住建局依法采购选取具有处置能力的第三方市场化运作污泥处置企业,承接我县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实现我县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并分别由县住建局(县城平山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及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下同)与中选第三方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签订污泥处置合同,由县、镇财政根据污泥实际处理量直接与签约的污泥处置企业进行结算。
因本项目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
采购包1(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后经采购人同意进场后开始服务。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10日凭中标人提供的计量设备对每车称重的磅单计算当月实际污泥净重总吨数支付上月费用。如当月抽查的磅单发现其中有一半以上(如当月抽查5次的则为3次或以上)的污泥净重比中标人提供同一车次称重磅单的污泥净重较轻的(双方数值误差在±5%内为正常范围,可忽略不计;误差在±5%以上为较轻、较重),则当月每车次称重均按抽查中最轻的称重计算当月总吨数(当月运输处置污泥总量=当月抽查中最轻称重吨数×当月车数);如中标人提供称重磅单的污泥净重较轻的,则当月污泥净重总吨数均按中标人提供的称重计算; 2、中标人申请支付费用时需提供污泥处理厂出具的接收和处置污泥量证明,该证明中,接收和处置污泥量必须与当月运输处置污泥总量一致; 3、中标人须在每次收款前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作为收款凭证,收款方、出具票据方、合同承包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资金来源: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惠东府办会决函(2024)104号污泥处置费仍按九届9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平山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费(不含运输费)由县财政局支付,其它各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费(不含运输费)由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按5:5的比例解决”的方式支付”,运输费按各属地政府与污水处理厂签订的BOT合同或委托运营合同约定自行进行结算支付。 5、在所有支付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每笔款项支付时间不超过50日。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1)收取,比例:合同金额的5%。 (2)收取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如果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兑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款项,中标人应确保在兑取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恢复到合同规定的金额,并向采购人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的证据。 (3)履约担保形式: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 (4)退还条件、方式和时间: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出支付手续,采购人2个月内无利息退回中标人。 (5)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依约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若采购人未按约定时间退还履约保证金,则逾期每日按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万分之一计取违约费用。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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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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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报价方式采用单价报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16元/吨。服务费为包干价(合同期内,单价不受政策及法律法规调整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履行本服务所发生的人工费、水电费、药剂费、设备及其维护费、污泥处理处置费、保险费、称重计量及检测费、污泥处置后的副产品检测费、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建设费、使用费和运维费、税金、管理费及利润、场地使用费(如有)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4,221,400.00 |
24,221,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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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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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