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等内容。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
1、2024年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市内)1700人 单价:500/人
2、2024年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区内市外)340人单价:500/人注:原则上80%的职工以本市职工疗休养地点为主,20%的职工可根据情况选择区内市外疗休养地点。但额外补助部分,由参加疗休养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承担。且本项目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疗休养活动人数据实结算。
2、标的详细参数:
为认真履行工会服务职能,强化工会服务在身边工作,持续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塞上乡村两天两夜”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工发〔2024〕9号)及《固原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市总工会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畅游宁夏工会助发展”千名职工“塞上乡村两天两夜”疗休养。
二、疗休养对象
(一)全县范围内已成立工会组织,年内有计划有条件组织实施开展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生产、工作一线在职工会会员为主,可根据实际优先安排以下职工:
1.长期从事苦脏累险和劳动强度较大的岗位的职工。
2.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技术骨干。
3.患有职业病和慢性疾病的职工。
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长且从未享受过疗休养的在职职工。
5.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二)对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或不适宜参加外出活动的职工;或者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安排参加疗休养活动。参加疗休养活动的人员不得携带家属或随行人员,每名职工每年只参加1次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
三、疗休养时间、地点、内容
(一)疗休养时间:各单位组织职工区内疗休养的时间原则上为两天两夜(不少于两天一夜),并于11月底前结束2024年疗休养活动(以报备时间为准)。
(二)疗休养地点:在宁夏境内进行,原则上80%的职工以本市职工疗休养地点为主,20%的职工可根据情况选择区内市外疗休养地点。
(三)疗休养内容:职工区内疗休养活动主要以休息疗养、文体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具体可开展以下活动:
1.接受红色教育。组织参观考察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参观自治区内乡村振兴示范镇(乡)、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特色休闲观光农庄(园)、民宿、非遗文化教育地等,体验农耕乐趣,传承非遗文化,感受塞上乡村建设成就。
3.感受奋进伟业。组织参观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感受全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成果,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激情,以更高的热情、更足的干劲、更硬的技术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吉新篇章作出贡献。
四、疗休养费用
(一)疗休养费用。职工区内疗休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参观学习费、中途交通费等。补助经费按照职工本人所在工会组织关系予以补助。
(二)补助标准。自治区总工会对开展“塞上乡村两天两夜”区内疗休养活动的单位,市内每人补助500元(1700人,含区内市外人数),区内市外的每人额外再补助500元(340人),但额外补助部分,由参加疗休养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承担。
(三)补助方式。县总工会根据固原市总工会的分配名额和划拨补助资金,将名额按职工总数和会员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基层工会,并根据各基层工会参加疗休养人数,统一结算补助资金,并支付给通过招标具备资质的区内疗休养机构。
注:本项目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疗休养活动人数据实结算。